第28章 失忆香巴拉-9我的冰山一角(2)(1 / 1)

2012末世诡局 哑几 2178 字 2023-01-16

此刻在我面前的是一面简陋的院墙,这里属于后院,应该很久没有打理了,地上到处都是客人直接从窗口扔出来的垃圾,发出恶臭。那味道让我喘不过气,我闭住气回头看了看,旁边的一个房间窗户上挂着窗帘,我赶紧过去,这里毕竟是女厕,如果被看到的话免不了被认为是变态流氓。来到了挂着窗帘的窗户前,我爬到窗台上,对面的墙上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唯一爬上去的方法就是从这里跳过去。看着墙顶那些碎玻璃,我吞了口唾沫,着实有些恐怖。然而此刻已经由不得我再犹豫了,我咬紧牙身体微微下蹲之后纵身一跃抓住了对面的墙顶。双手顿时刺痛入骨,那一瞬间的疼痛让我顿时冷汗直流,差点就这样松开手,然而我还是忍住了,但是浑身的气力已经泄了一半,我费力地抬起一条腿蹭上了墙顶,半个人都趴在了墙顶,疼痛让我无暇顾及许多,整个人从墙上滚了下去,掉在了墙的另一面。平躺在地面上,从下巴、脖子、胸口一直到小腿全部都被扎伤了。但是此刻我只想笑,一道墙之隔,我好像越狱成功的犯人。从今天开始,我要永远脱离他们,哪怕我没有过去,也不要谎言。墙外就是镇子的边缘了,本来这地方就不大,我站起身来身上到处都痛,掀开衣服检查了一下,好在都伤得不深,过几天慢慢就可以好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了MP3,将大大的耳机扣上,音乐响了起来。《罗刹颂.夜鬼》。大概走了半个小时,我就来到了山脚下了,镇子在不原产国,看起来是那么渺小,我像是被放出笼子的鸟,欢呼雀跃,步伐也变得轻快起来,我径直来到了山里,似乎这样就能与世隔绝。尤其是脑海里想到了教授或是麻子陈发现我不见了之后的样子,虽然只是想象,但是我也已经很开心了。我终于从别人的控制之中走了出来,最起码我迈出了第一步,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然而我终究还是像个做事不计后果,有些后悔却不肯回头的孩子一样,在下午六点钟左右的时候,天渐渐黑了下来,我突然开始醒悟了。人都是这样,没有自由的时候拼命想要自由,有了自由又想要衣食无忧,简直像是宠物狗一样,可笑。翻出口袋,里面除了一包纸巾之外别无其他,我有点儿头疼了。这个季节山里没有什么可以饱腹的东西,尤其是藏区的山上,本来可以吃的东西就很少,而且我也开始觉得渴了。天开始黑下来的时候,我觉得恐惧一瞬间袭来了。我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翻看麻子陈看的小说时看到的故事,一个孩子很希望自由,和家人商议之后,父母决定外出旅游一段时间,让他独自生活,他在家里肆意地玩着,非常尽情。然而第一次黑夜来临的时候他便感觉到了恐惧,并为自由付出了代价。人的依赖和需求都是相互的,一方面被得到之后另一方面就会有所缺失,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十全十美的。如果我想要温饱,大可以跟着教授或者麻子陈。然而既然我选择的是自由,是自己安排命运,那么就必须去承受。这样想来,我便释然了许多,安慰着饥肠辘辘的肚囊,今天只是没有考虑到这些,先早早睡了吧,等到明天早上天亮了好好想办法准备食物。寂静的黑夜里,我找了一个树窝子藏在里面,周围很潮湿,我摸索了一阵,在上衣兜里摸到了烟和打火机。烟已经泛潮了,而且只有两根,我犹豫了一下砸吧砸吧嘴唇把它又重新藏进了怀里好好保存起来。从太阳的光辉完全隐没的那一刻开始,被潮湿渲染得更为突兀的寒冷将我笼罩着,我不断地用手搓着全身,在这样的情况下,冻死只是几个小时的事情,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疯疯癫癫的、冻死的乞丐一样,被人用一尾草席卷入黄土。周围宁静的空气让我心里觉得不踏实,风时不时吹过,轻抚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在那沙沙声停止的瞬间,我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柔软却有着锋利指甲的脚掌与地面摩擦着,那声音让我浑身汗毛竖起,一双在黑夜中发出荧光的眼睛在慢慢向我bi近了。看它那外形似乎是幼狼。我躲在树丛之间连大气都不敢出,虽然这举止看似懦夫,但是逞英雄也是要有实力的,我现在手无寸铁,上前与它搏斗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然而野兽的嗅觉如同雷达一样精确,它很快在黑夜之中发觉了我,渐渐地向我bi近过来,锋利的牙齿在黑夜之中露出了寒光。我觉得恐惧,习惯xing地吞口水,却发现嘴巴里面干燥得连一丁点唾液都没有了,勉强咽下去一点马上咳嗽干呕起来。咳嗽的声音使得它一下竖起了耳朵,我下意识地想要往后蹭了蹭,然而刚一动身子就后悔了,太靠后的话身后就是树,真的被攻击起来连躲藏的空间都没有。那小东西就这样一点一点向我靠拢了。在那大约一分钟的时间里,大脑像是飞速转动的齿轮,使得我想到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我开始思考人为什么要活着,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而是为了对于周遭人的责任与义务,从他生下来的那天开始,他就对父母有着义务,当他融入社会之后又对自己的工作、周遭人际等等有着责任。可是我呢?像是我这样一个看似与社会毫无交集的人,生活或者说是生命,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但是转念一想,就算没有意义我也不能轻易放弃,现在这样的境遇只是暂时的,总会有那么一天我将找到有关自己所有的过去。我突然想起了妈妈,想起回到家那天她问我怎么不陪她做饭时的表情。不能死。就在那一瞬间,我从草丛中腾地跳了起来冲上去,那小家伙被我吓了一跳,向后退了两步,然后张开嘴露出了满口獠牙,呲牙裂嘴地冲着我发出了恐吓的声音。我冷笑一下,没有什么东西是能敌得过信念和求生欲望的,我蹲下没有动,感觉自己现在就像是一只野兽一样,与对面的它毫无差异。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食物与生存。那小东西左右晃了两下,趁我不注意垫步拧腰冲着我就冲了上来,无奈它的体型太小,被我一把抓住了脖子,谁知道它突然反口咬住了我的手臂,死死咬住不肯松口,这时我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幼狼,而是一只成年的西藏豺。我用被咬住的那只手臂抓住了它的身子,另一只手用力抓住了它的脑袋,猛然间狠狠一拧,只听得嘎嘣一声,小家伙的脑袋软绵绵地歪在了一边。死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一个人躲在草丛里,双手抓住豺犬的脖子,一口咬断了它的血管,鲜血顿时流入口中,甜腥而甘美。喝得差不多了,我用袖子擦了擦嘴,虽然不解渴但是令人满足。我伸出手顺着咬破的地方把手指抠了进去,用力一扯,毛皮与脂肪和肌肉分开成了两层,继续撕扯着,很快就把皮整个剥了下来。周围的草木都很潮湿,没有办法生火,看来想要把它吃了也只能等到明天了。因为害怕血腥的味道会引来其他野兽,我把西藏豺的尸体藏在了离我两棵树远的草丛之中,盖好之后又在上面压了一块石头,然后披着它的毛皮安心地睡了。黏稠的鲜血使得毛皮粘在了我的皮肤上,像是穿了一件皮袄,虽然只是勉强盖住了上身,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那鲜血的味道让我做了一个噩梦,浑身冷汗的我挣扎着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天光大亮了。饥饿的我扶着树干站起身来,流着口水往昨晚藏了西藏豺的地方走着,刚走两步就发现那个地方的草丛在动,我四下看了看,从地上找到了一块大石头抱在手里,蹑手蹑脚地靠上前去。草丛中和我一样饥肠辘辘的是另一只豺犬,也许那尸体被我剥了皮让这只豺犬没有意识到自己吃的是同类,正在大肆咀嚼着享用免费的早餐。看到它饕餮的样子我气不打一处来,无形中竟然像是护食的狗一样,气急败坏地跳上去对准那正在美餐的豺犬一通乱打,它的脑袋被我砸得粉碎,鲜血和白花花的东西顺着我的手往下流着。直到这只豺犬也一动不动的时候我才松开了它,tian了tian手指,味道很奇妙。我草草捡来了一些树枝点了火,打火机打了半天才着了,这让我有些心慌,如果打火机也坏了我该怎么办?钻木取火?火烧得不是很旺,因为树枝也有些潮湿,在燃烧的时候不停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我将剥了皮的豺犬串在一根较粗的树枝上之后架在火里烤了起来,很快就飘出了香味。那是真正的肉香,由于没有加入任何佐料的缘故,那质朴而浓厚的香味很快灌入我的鼻子里,我不停地吞咽着口水,似乎它们就快从嘴角两侧流下来了一样。被烤的外焦里嫩的豺犬肉塞入口中的时候,我似乎才开始找到了野外生存的乐趣,祖先从茹毛饮血发展到学会烤食不无他的道理。填饱了肚子,我满足地擦了擦嘴巴,将另一只豺犬cha在树枝上,然后像是国外卡通片里出走的人用木棍挑着小包袱一样,得意洋洋地带着我的胜利品往前走着。首先我不能进城或是靠近公路,不管是麻子陈还是教授,我都不想再见到了,尤其是教授,如果再见到他的话不知道他会怎样处置我。其次,我觉得最好的路线是沿着河走,这道理很简单,自古以来人都是随水而居的,因为水是必不可少的,在经历了昨晚的饥渴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同等的道理,依赖水的不只是人,还有动物,所以有了水源就不愁吃的了。再次,我并不打算在山里做一辈子野人,我的计划是先远离这个镇子,然后想办法回到南京,至少要走到下一个镇子然后到镇上去想办法才行。镇子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之前到镇子上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到这到底是什么镇,不过现在我放心多了,走在半山腰中,想要喝水的话步行五分钟就可以来到山下的河边,我在树林中捡到了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像是在垃圾堆中捡到了玩具的穷苦孩子一样欣喜若狂。我的感觉已经麻木了,这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当人的欲望与要求降低到仅仅只要能够生存的时候,什么所谓的尊严、高雅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奢侈品而已。穿行在丛林之中,不时有小动物在草丛里蹦蹦跳跳的,今天是罕见的大晴天,万里无云,阳光从树荫的缝隙中穿过来,照在脸上,好像把心中的阴霾也一扫而光了。原来人真的和植物一样,也会产生光合作用,像是我现在明媚的心情,我将它归功于头顶的骄阳。昨晚没有睡好,我几次被冻醒了,走到中午的时候,我脱掉了上衣只着一件背心,也被汗水弄得湿淋淋的。困意涌上来,我找了一处阴凉的树下闭目养神,潮湿的地方还是有一点冷,便顺手将衣服盖在了身上。我是因目光而醒来的,听起来奇怪但是事实确实如此,我正在酣睡,突然就醒了,眼睛睁开一条缝,几个年轻人围在我身边注视着我。其中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正在试图将我的衣服挑开,因为高高的衣领挡住了我的脸庞,他们大概以为是在山里遇到饿死的疯子了。这些人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醒来了,指着我身上的斑斑血迹正在低声交谈,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从他们口中吐出的几个字让刚从睡梦中醒来还有点迷糊的我一下就惊醒了,“没错,就是他!”我装作熟睡的样子翻了个身,着重地看着他们一行人,顿时心说不妙,这群人正是我们在古格王城中碰见的那伙背包客,麒麟抓着我的胳膊告诉我他们有古怪的那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尤其是那个小丫头,她现在坐在对面的大树下面,虽然头上戴着鸭舌帽,但是我可以肯定是她没错,她将香烟递到嘴上,不耐烦地指着那些人,“到底确定了没有?确定了我要赶紧通知四爷的。”四爷,哈哈,想到这个名字我就想笑,看来麒麟说得确实没错,这些人竟然是四爷的帮佣,雇他们在古格王城里给我演那场戏。心里的天秤开始往胡教授他们的方向又倾斜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