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淡的月光下,孙东平禁闭着双眼,睡颜端正。他这时候看着,比先前要好多了。刘静云这才放下心来,为他拉了拉被子,然后回房,一觉睡到天亮。
她是后来才知道孙东平精神衰弱很严重,一直靠吃医生开的药才能入睡。但是他常常不吃药,睡个一两个小时再从噩梦里惊醒过来,然后睁着眼睛看天亮。
那个时候,是孙东平最落魄的时候了吧。去国离乡,丢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孙母只给他钱,但是对他不闻不问。老一辈父母不爱和孩子谈心,罗女士又是个铁娘子,觉得男人伤情本来就是窝囊,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孙东平整日沉醉在酒乡里,自暴自弃,根本就像一块烂泥。没有朋友,也没有同学,酒友们只贪图他的钱,等他钱花光了,就再也不上门。房东忍受不了,终于将他赶出门去。
刘静云不仅仅是遇到他,她几乎是救了他。
恰好刘静云对门住的一个台湾留学生要搬家,孙东平便顺利成章地用自己最后一笔储蓄租下了这间小公寓,和刘静云做了邻居。
他们的故事,就是那么开始的。在那个终日阴云密布英伦城市,雨水总是打湿窗帘。前房客留下来几张国语老唱片,孙东平有时候会在晚上放来听。刘静云写着论文,便会停下手,侧耳倾听几分钟。女歌星唱着“玫瑰,玫瑰,我爱你”,歌声袅绕,像午夜的幽魂。
那个时候,她终于觉得,自从自己被父亲流放到这裏来,第一次觉得不再那么寂寞了。
孙东平终于把车开到了酒店门口。刘静云从回忆中挣扎了出来,拾掇了一下写满了怅然的表情,微笑着朝他走过去。
回到家,两人都已经很累了。明明结婚的不是他们,可是他们却觉得丝毫不比新人要轻松。想象到将来自己结婚的样子,刘静云不由觉得背上发凉。
她擦着湿头发走进卧室。孙东平不知道在哪里,床头柜上有一杯牛奶。她笑了笑,把牛奶端了起来。恩,温度正好。
当年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哥,如今也被她培养训练成了一个二十四孝好男人。
当初孙东平的屋子就是一个垃圾堆,披萨盒子,中餐店外卖的碗筷丢得到处都是,苍蝇和蟑螂横行。刘静云几乎要昏过去,一直很不理解人类怎么可以在这样的地方生存。
她拖着孙东平一起,花了一个周末才把这间屋子收拾得勉强能住人。然后经常督促着他保持个人衞生,少吃外卖,天天去上课,上自习,写论文,打工赚取生活费——总之就像一个了书童兼老妈子,还总是被抱怨。
孙东平那时候的口头禅就是:“顾湘以前都会为我做这个做那个。”
刘静云那时候便会凶巴巴地顶回去:“那是顾湘好脾气,凡事都娇惯着你。我才不伺候你大爷呢!你还想活着毕业,就给我振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