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视线飘远,思绪也跟着飘回了五年前。
第一次见到初一,是在五年前,当时嫂子白若素肚子里的宝宝出了点事,需要初一的帮助,于是他陪着老大一起去接机,一身简单的衬衣配牛仔裤的装扮,看上去就像是个冷傲的学生,完全不相信她就是传说中神医。
可是后来亲眼见到她惊人的医术,陆温彦瞬间为她折服,那个在其他医生都觉得不可能完成的手术,在她看来却再轻松不过。
几天后,她又再次让他见识到了她的超凡实力,救了他三嫂唐菱,心脏被取出的三嫂居然在她的妙手下活了下来。
最初对初一的感觉应该是佩服多过于喜欢,当知道她在哈佛当助教时,为了追寻她的步伐,他只身来到美国考上哈佛与她同在一个学府。
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他故意选了她的课,却又一节课都不去上。
可是他却失误了,对于初一来说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去听她的课,与她没有丝毫关系,她根本就不在意,该怎么上课还是怎么上课。
后来陆温彦就转变了方式,这种坏学生吸引注意力的方法没用的话,他就干脆来个最直接的,先是爱心餐,早中晚一餐不落,其次就是时不时就出现在她面前,见一次表白一次。
但是,每每追在她身后,问她要不要接受他的时候,她总是沉默。
他只当她是默认了,殷勤得比之前更甚,终于有一天,初一受不了呱噪的他,在某天他跟着她去实验室的路上,她对他说:“我不会喜欢一个能力不足我的男人,要想追我,就得先比我强。等你觉得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还不等陆温彦细细品味这句话,初一便已经走远了。
当时还不到二十的陆温彦意气风发,发誓一定要比初一强大,一定要让她心甘情愿的接受他。只是他没想到,这一追,就追了五年。
为了做她口中优秀的人,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本就聪明的他,自然是取得了许多的成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学霸,老师表扬的对象,女生们喜欢的王子,男生嫉妒的情敌,可每当他用期待的眼光看着她,渴望她认可自己的时候,她只是淡漠的转过眼,做自己该做的事。
这五年,他拿各种奖已经拿得手软,他在美国的别墅有一间屋子就专门用来摆放这些奖杯,而这所有所有的一切,他都是通过手上的这支手机和她分享,虽然每一次她的话都很少,也基本上全是否定的,可他依旧觉得自己离成功不远了。
直到这一次,他拿到了全美化学类的最高奖项,她却还是觉得他不够资格,他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自欺欺人罢了,初一对她从来就没有表示过喜欢。
可是即使如此,已经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心,现在已经很难再改变了。
就这样吧,爱她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成为他生命中现在不可或缺的一件事,就算她现在还是不喜欢他,也没关系。他还不到二十五岁,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慢慢追她。
陆温彦闭上眼,尽掩失落,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再花几年的时间来证明他的一厢情愿,反正他觉得自己也不可能爱上除了初一外的别的女人。
调整好了情绪,他再次打电话过去,她没有接,再打过去,还是没有接。于是他便坐在阳台上,看着她所在的方向发呆,期待着她一会儿会主动打电话过来。
等了好久,陆温彦闪亮的眸子一点一点落寞下去,夜晚的风凉意更甚,不知不觉已到了午夜。
身已凉透,唯独一颗心还是热的,他转身回了屋,洗澡退却一身疲惫。想了想,只打电话过去可能不妥,他又编辑了一条不该挂断电话的认错短信过去。
原本十五分钟洗完的澡,这次他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只围了个浴巾便迫不及待的从浴室中冲出,横过沙发一把抓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
当看到有短信的时候,他激动了,心想她一定是回了短信。
那瞬间,比流星还要耀眼的笑容绽放在了陆温彦的脸上,晶亮的双眸成为点睛之笔,明亮得让人挪不开眼。
笑的同时,他点开短信,刹那间笑容便消失得一点不剩,落寞之神再次袭击了他。
那条短信并不是初一发来的,而是他的好兄弟,老四裴寒轩发来邀他相聚的。
本来是不想去的,毕竟太晚了,而且老四的爱好他又不是不知道,他对那些美女什么的完全没兴趣。不过转念一想,他和老四也好几个月没见了,难得他来美国出差,他也该去尽尽地主之谊。
再说了,现在待在家里他也睡不着,一个人胡思乱想还不如和兄弟见见,向他请教一下要怎么追女生似乎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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