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四百零三》母亲的反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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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彦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终于可以出院了。

如果是以前,出院的那天她一定会很开心,而且绝对是第一个跑前面等着。

可是这次她却一点也不想离开,因为她觉得在这里可以离孩子近一点。

逸临不忍看她这样难过,找到医生要了孩子的一些血,并请人做成了一个吊坠,打算送给小彦。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没敢说话,生怕说错话惹她伤心,就连杨旭也一言不发,只管当司机。

来到学校之后小彦提出要去宿舍住,可是杨旭和逸临都不同意。

毕竟现在她小产才出院,身体都还没有恢复,而且在宿舍没有人照顾她。

再加上她现在不能碰冷水,而且需要多休息,多补充营养,住在宿舍实在不行。

可是小彦觉得自己的孩子没有保住,她没脸回到逸临居,也不希望因为孩子的事让逸临被责怪。

后来逸临实在劝不住她,只能答应她不去逸临居。

不过杨旭肯定不可能同意她去宿舍住,宿舍里人那么多,她根本没办法好好休息。

更何况那里人太杂,保不齐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疯子,为了她的安全着想,杨旭把她带回了蓬莱。

回到蓬莱之后她就一直呆在房间里没有出来,杨旭担心得不得了,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逸临回去之后和父母说了孩子的事情,逸临的母亲立马说要让他们分手,并且婚事就此作罢。

因为逸临的母亲觉得小彦身边的人太复杂,不然也不会闹出这么多事,反正现在孩子没有了,趁这个机会让逸临赶紧和她分手,以后都别来往了。

逸临对母亲的做法很生气,他认为自己的母亲是在无理取闹,这些事根本就和小彦无关。

这件事小彦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可是母亲居然让自己在这个时候和小彦分手,这是在落井下石。

逸临等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才和小彦在一起,并且还有了他们的孩子。

虽然现在因为意外孩子已经不在了,可是这件事自己也有责任。

要不是他把那瓶来历不明的矿泉水拿给小彦喝,孩子又怎么会不在,都是他害死了自己孩子。

现在小彦不仅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心理的伤害更是他无法弥补的遗憾。

自己的母亲作为女人不但不懂得设身处地的为她着想,反而逼着自己和小彦分手,她这样的做法让逸临非常愤怒,无论如何逸临就不会做这个狠心的“陈世美”,为了等到她,自己花了几年的时间。他等了这几年可不是为了占有她,伤害她之后抛弃她的,他是为了能一辈子照顾她。

听了儿子这番肺腑之言,潘美莲瞬间觉得儿子已经被那个女人洗脑了,不然怎么会说这些。

明明她是为了逸临好,可是逸临却把她的好当成了背信弃义薄情寡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