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剑符(2 / 2)

百花图卷 战甲 3140 字 1个月前

她正想扑灭纸张上的火焰,却见那两团火云竟然又重新聚拢了起来,暴躁的翻滚着,不由骇然失色,庄周在旁边笑着解释道,“这剑符之中封印有三道剑气,刚才那道是最弱的庶人之剑,只不过是把修行者本身的真元力抽取出来,加以集中萃取,你的功力远不如那妖怪,能伤到它就不错了,下面两道剑气才是真正厉害,都是调动天地力量,你且看着吧,别说是一个返虚期的妖王,就算是成了仙道的天妖,遇到这剑符,也要脱上一层皮。”

看着庄周镇定自若的样子,叶秋面上一红,正在这时,四周空气忽然变得沉重起来,天空中一声雷霆爆响,那团火云竟然被凭空压低了百余丈,那漫天的火云,硬生生被压缩成只有马车大小一团,牢牢的束缚在庭院之中,裏面似有物拼命挣扎,却是冲突不出来。

张紫渊骇然的看着火团,结结巴巴的说道,“那……那是……什么?”

当啷一声响,一柄尺半长的飞剑掉了出来,正是刚才叶秋的飞剑,那剑通体被烤得焦黑,叶秋用手连指,这才摇摇摆摆的飞了回来,落入革囊之中,庄周连忙扎好袋口,一边解释道,“刚才那第一道剑气只是个引子,用来引动后面两道剑气的,这道剑气称为诸侯之剑,可以调动方圆千里之内的地气,那妖怪受了这道剑气,身上便如同压了百十座大山,便是有通天的神力,也得压垮了。”

他扎好袋口,一眼便看到叶秋神色灰败,知道是伤了元气,便伸手握住她的手臂,体内精纯无比的浩然正气缓缓的输入她的体内。

这时那妖怪被困住,没了威压众人纷纷醒来,叶秋被他抓住手臂,众目睽睽之下,不由脸上发红,却又不好说话,只是低头不语,暗想大哥好精纯的功力,虽然力量还及不上自己,但精纯之处却是自己拍马难及了,看来大哥所说那四本书是仙人遗留竟然是真的,仙人遗迹呀,那该何等珍贵,没想到大哥想都没想就送了给我。

叶秋脸颊上顿时烧了起来,红艳艳的,但这时一大团火光在寺院之中燃烧,大家脸上都被映的红彤彤的,又有谁会去仔细分辨其中的差异。

就在这时,纸张最后一点也被烧完。

一股宏大到了极点的威压无声无息的出现,这力量来的如此自然,好像本来就存在一般,只是现在忽然觉醒了过来。

庄周轻声说道,“天子剑。”

上绝浮云,下绝地纪。

本是黑夜,虽然自从火云中的妖怪出场后,这寺庙中便火光熊熊,红的耀眼。

但这时,宏大的力量将整个夜都驱散,柔柔的星光从虚空中洒下来,竟然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明亮,柔和,浩瀚。

天子剑出,四夷宾服。

那马车大的火团哀鸣一声,火光忽然收敛起来,裏面的动物扑倒在地上,一个翻滚,显出了身形,却是半人高的一匹小马驹,毛发都是火红色的,趴在地上,眼泪汪汪的望着庄周,眼中满是祈求。

叶秋首先啊了一声,想不到刚才凶焰滔天的妖王竟然是这么一匹可爱的小马驹,这妖怪分明还没长成嘛,仔细分辨了一会,她才惊叫起来,“大哥,这是火云驹呀,传说火云驹只在地火之中生存,天生有操控火焰的神通,是火系的神兽,而且速度绝伦,在天马之中都能排第三呢。”

庄周轻轻的唔了一声,说道,“贤弟,那人要逃了,你先把他抓回来吧。”

叶秋顿时明白过来,连忙闭上眼睛,然后用手一指,那飞剑再次飞出,过了一会儿,一个穿了黑衣服的男子哭嚎着被驱赶了进来,见到连火云驹也被降伏,这人哪里还敢动手,慌忙跪倒在地,哀恳起来。

庄周不耐,“好了,把事情说清楚,这火云驹是怎么回事,要说清楚了,便是放了你也未尝不可。”

黑衣人慌忙招供,庄周再将之前后联系起来,事情这才清楚了。

原来这黑衣人是毒|龙山的一名弟子,这毒|龙其实就是巨大的蟒蛇,灵智半开未开,是毒|龙山饲养用来争斗的,平时都是毒|龙山弟子豢养,只是这样难免失了毒|龙的凶性,所以每年毒|龙都要由山中弟子驱赶着外出觅食,培养毒|龙的野性。

之前前来寺院捕食的那条巨蛇便是这名黑衣人豢养,本来这黑衣人是在荒山野岭之中训练毒|龙捕捉野物,不想竟然遇到了这匹火云驹的幼仔,黑衣人自然是动了贪念,想把这天地灵物据为己有,到时候在毒|龙山的地位那自然是水涨船高。

谁知道这火云驹虽然年幼,却已经有了一定的神通,力量之强更不是一名毒龙山的普通弟子能够对付的,收伏不成,却被黑衣人发现这火云驹纯朴的很,于是被黑衣人诱拐,来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

不过火云驹虽然神通广大,在黑衣人眼中简直和地仙无异,但却是什么都不懂的,吃喝玩乐什么都要最好的,几天下来黑衣人就破产了,毒|龙山本来就是个穷门派,哪里有钱招待这位大爷,于是黑衣人便把主意打到了普通人头上,张紫渊异地赴任,随行带着大量的金银珠宝,便进入了这黑衣人的视线,成为计划中的打劫对象。

人都喂毒|龙,金银珠宝则归黑衣人所有,而火云驹则做为最后保障,搞定黑衣人和毒|龙搞不定的扎手人物,在黑衣人想来,这个计划是完美的,实力比火云驹还强的修行者,哪里是那么容易赶上的,到时候杀人灭口,不留半点痕迹,自然是什么问题没有。

谁知道运气太差,第一次就遇上了庄周和叶秋,把自己都给搭上了。

听得张紫渊头上直冒冷汗,连连对庄周和叶秋道谢,要不是路遇这两位异人,今天全家就都到蛇肚子里报道去了。

弄清了前因后果,大家都对着那匹小马驹发呆,虽然看起来这小马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但刚才那火云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威势,犹在眼前,大家怎么也不敢把这火云驹当作一般的马看待,这可是妖王啊。

大家都往叶秋望去,刚才可就是这位异人指挥飞剑杀退毒|龙,又用符咒降伏火云驹的,叶秋却是和火云驹一起看着庄周。

这一人一兽自然知道,刚开始那两道剑气的确是叶秋所发,最后一记,直接将大气层打通,接引外太空的星光落下,法力简直通天彻底,却不是叶秋现在能够做到的了。

正气一物,其实早在上古时代便有许多人接触过,甚至还说上则为日星,下则为河岳,庄子说剑篇里,提到了三种剑,这天子剑便是正气的表现。

举之无上,按之无下,运之无旁,浩瀚沛然,塞乎苍冥,磅礴正大,这是天地本身的大能,如此层次的力量,也只有庄周本人才能催动。

火云驹正是刚才感受到了庄周那种和天地一体的巍巍巨人形象,心知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这才不敢逃走,否则此刻天子剑的威势已经过去,这火云驹速度快捷异常,早就已经溜走,哪里还会留下。

庄周望着火云驹,不由苦恼起来,以往读过不少的书,其中也有不少妖怪的形象,重情重义,甚至比人类更纯朴,更真诚,总之许多妖怪都是以正面形象出现的,但现在庄周却知道,有句话的确说得不错,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些妖怪是真的吃人的,而且不象人类一般有道德约束,吃人对这些妖怪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好像人如果被老虎吃掉了,能怪那只老虎吗,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老虎吃人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这种事情轮到自己头上,无论如何也让人觉得不快。

老虎吃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人反抗老虎保护自己不被吃掉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无论妖怪再纯朴,再善良,只要它和人类有了利益冲突,那就该杀,甚至庄周还记得,甚至许多故事中的妖怪,也只是对和它们有关系的那个人类亲近,就和野兽认主一般,对其他人一样的残忍,杀起人来毫无顾忌。

妖怪就是妖怪,庄周慢慢的举起手来,就要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