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就是这么无聊的较量,而她之所以愿意试一试,只是因为她真的有点喜欢他。</small>
人生第一次跑马拉松,甘扬没能完赛。
回到伊萨卡,田径队的大兄弟们听说这件事,周六晚上请他去小镇酒吧,说是他们队里的传统。
那间酒吧供应本地产的生啤,酒精含量2%,运动员也可以畅饮。但要说酒量这种东西,在甘扬身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喝到第二杯和第三杯之间,他眼前已经有些恍惚。两个全马成绩能跑进两小时三十分的高手还在给他分析失败原因,心态不对,定位不准,体力分配不合理……他全程点头听着,没好意思说自己最后没到终点根本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四周灯光变幻,人声喧沸。虽然外面很冷,但临街的几扇窗都大开着,有人凑在窗边抽烟。隔着缓缓升腾的烟雾,他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口走过去,两手插兜,脖子缩在衣服里,头发被风吹起,发梢沾染上灯光的颜色,很柔软的样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一路跑到酒吧外面,追出半条街才发现是看错了,又悻悻地回来。
那天晚上是雷鬼之夜,DJ在放鲍勃马利,正好唱到这一句:
Every time that I plant a seed,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
他忽然觉得全世界都在跟他作对,躲到厕所里给王怡打电话,接通之后就说:“不行,我得去跟她说清楚。”
话说得没头没脑,王怡却是心有灵犀,一语道破:“就你上次说有男朋友的那个?”
甘扬一愣,没接上茬。
“你这是……”王怡在那边哈哈笑起来,“准备当三啊?”
甘扬气结,一下挂断,自以为手上拿的是座机听筒,啪一声拍在洗手台上,转身走了。
丁之童在宿舍楼下跟冯晟道别,上楼进屋,房间里漆黑一片,宋明媚不在。
她本以为卞杰明只是个借口,但不管是真是假,大周末的,宋明媚显然不缺去处。脱了外套,洗了把脸,她在写字台前坐下,没忍住又查了一遍电子邮箱,甚至连回收站和垃圾箱都看了。除去各种广告,以及父亲丁言明的一封信,别无其它。
丁言明照旧在信里说着自己丰富多彩的准退休生活,比如新买了一部单反数码相机,双休日跟朋友出去玩儿,拍了好些照片。在随信附上的那些照片里,老丁收拾得山青水绿,身边还有个中年妇女常常入镜,高个子,好身段,脸上抹得脂红粉白,头发染成栗子色,烫了大|波浪,看起来跟严爱华是一个类型的。
丁之童看得笑出来,心说老丁的审美观从年轻到现在其实一直都没变,脾气也没变,有点小才华,有点小清高,喜欢赶时髦,不喜欢担责任,不会挣钱,但挺能花。
所以,挣钱的事只能靠她。
钱啊,要是有钱就好了!
合上电脑,丁之童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地吐出去,却还是觉得难解心中郁闷。她想了想,一定是因为刚才晚餐桌上喝了酒,但又没喝到位。厨房冰箱里有她在超市买的盒装加州红,便宜大碗,她有时候失眠,就靠这个入睡。马克杯里干掉浅浅的一杯,这才觉得差不多了,她去浴室刷牙,准备上床睡觉。不管多大的事,都留到明天再说吧。
正漱着口,隐约听见外面有人在叫丁之童。起初她以为是错觉,结果越叫越响,仔细一听,还真是在叫她。
她赶紧吐掉嘴裏的水,到窗边去看。
只见一个人站在楼下,双手拢成个喇叭正在鬼叫:“丁~之~童~丁~之~童~”
是甘扬。
丁之童无语,开了窗问:“你干吗?”
“你下来一下。”甘扬朝她一捞胳膊,像只长臂猿。
“下去干嘛?”她又问。
他答:“我有话问你。”说了等于没说。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打电话吧。”丁之童尽量心平气和。
甘扬却忽然一脸迷茫,从上到下把自己摸了一遍,说:“我手机……手机不知道放哪儿了……”
她这才看出来他喝多了。
这一片全都是学生宿舍,对面也有人拉开窗帘张望,再这么喊下去,估计校警都来了,把他带去局子里醒酒。念在同胞份上,她只好依了他,关上窗户下楼。
楼门一开,冷风扑面,丁之童缩头缩脑站在那儿,说:“问吧。”
“你干嘛要这样?”甘扬不知道这动作叫什么,学着她的样子抱臂在胸前。
丁之童简直要给他气死了,说:“因为我冷啊,你不冷吗?”
“不冷。”甘扬摇摇头,不仅不冷,整个人看起来还有点热气腾腾。
丁之童又给他气乐了,说:“你叫我下来就是为了问这个?”
甘扬赶紧摇头,说:“你等等,让我想想。”
丁之童笑出来,呼出的气在唇边凝成一小团白雾,又瞬时散去,像是一个电影里的特写镜头。细节历历在目。甘扬站在那儿低头看着她,忽然又卡了壳。丁之童见他这样,心说一句两句还完不了,干脆揪着他的袖子把人拉进房子里,在身后关上门。
她住的宿舍是一栋灰扑扑的老建筑,进门就是走道和楼梯,天花板上的灯照里积了厚厚的灰尘,透出来的光线难免昏暗。平常这个时候,学生回巢,应该已经热闹起来了,反倒是星期六的晚上人都还在外面野,显得空空荡荡,只有远处不知什么地方隐隐传来乐声和谈笑,在楼梯间里回响。
“那天到底怎么回事?”甘扬终于开口。
“什么怎么回事?”丁之童装傻,其实心裏明镜似的,他说的就是跑纽马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