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 / 2)

拜金罗曼史 陈之遥 1632 字 1个月前

<small>丁之童也对冯晟报以尴尬的一笑,两人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small>

十二月中旬,康村举行了冬季毕业典礼。

丁之童跟甘扬商量,让他那天别去看她戴方帽领毕业证书,仪式完了之后也别找她。

甘扬听她这么说,当时就是一怔,许久才反应过来她居然是认真的。

“为什么?”他很严肃地跟她要一个理由。

丁之童坦白告诉他,因为她妈妈会来。

前一阵,她把毕业典礼的日子分别告诉了父母。

丁言明千里迢迢,只回了封邮件以示祝贺,并叮嘱她到时候一定多拍几张照片给他发回去,猜也猜得到是打算去同事朋友那里炫耀一下。

而严爱华距离她五个小时车程,平常就是打打电话,但这一次却是立刻就说要来参加。

丁之童调侃地想,《围城》里的方鸿渐之所以去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就是因为他的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在她读书这件事上,母亲也是花了大代价的,自然一定要来出席她的毕业典礼,眼见为实。

但甘扬还是没明白,为什么她母亲来了,他就不能去?

丁之童不太想跟他说她家里的事情,只给了个泛泛的理由,普天下所有母亲都会犯的错:“要是让她看见你,信不信她立刻就查你全家的户口?”

她是玩笑的语气,甘扬起初也毫不在乎,说:“那就查啊。”脱口而出之后,才想到自己家的确有经不起查的地方。

丁之童找不到别的理由,但甘扬也没话了,顺势接受了她的安排。

调侃归调侃,到了毕业典礼那天,当丁之童在宿舍楼下看到母亲那辆开了好多年的银灰色本田车,心裏多少还是有些暖意的。严爱华是1992年出的国,丁之童当时刚上小学一年级,也就是说,母亲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她学校里的活动,直到这最后一场毕业典礼,总算赶上了。

仪式在礼堂里举行,冬天离校的大多是硕士和博士,人数只有几百,不像每年五月那场几千个人坐在操场上,但也是一片黑帽黑袍,肩上披着代表学院的各色绶带,呜呜泱泱。再加上来观礼的父母亲友,还是挺热闹的。

英语里管这叫Commencement,除了毕业典礼,还有开始、发端的意思。校长、教授和学生代表一一上台发言,一个个说着未来,说十年后二十年后会怎样怎样,叫丁之童这么个冷感的人一边觉得好假,一边热泪盈眶。

宋明媚也选上了valedictorian,在台上演讲。她家里没人到场,卞杰明倒是来了,坐在下面亲友席位上,扬着头很是欣赏地看着她。

冬季的毕业生远比夏天人少,没等多久就念完了名字,发完了毕业证书。丁之童看到冯晟就在她前面,没隔着几个人,但他一直没回头,也没跟她说话。

自从那次她拿到offer一起吃饭之后,她跟冯晟之间就几乎没有任何联系了。丁之童猜想,冯晟大概也听说了她和甘扬的事,甚至很可能是在他做出留纽约的决定之后才听说的。这种想法更加让她如坐针毡。

有情有义地说,他们俩是同一所大学出来的校友,从申请学校开始一直到毕业找工作。现实一点来看,M行和L行都是BB大行,且都在曼岛中城,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多么天时地利的人际关系网,就为了这么点事再也不说话了?既没必要,也不值得。

她打算等仪式结束之后找机会跟冯晟谈谈,但也不知是因为现场人多,还是人家存心躲着她,一个转身就走散了。

倒是宋明媚过来找她合影,卞总给她们当摄影师。

丁之童对卞总久闻大名,这一回总算见了本尊。只见这人年纪三十五岁上下,长相端正,中等身材,锻炼得当,微微晒黑的皮肤是他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象征,衬衫和西装通体熨贴,衣随身动,就像是长在他身上一样,显然都是bespoke的贵价货。同样也是九十年代初出的国,但一看就知道跟严爱华那种不能同日而语。

几张照片拍完,宋明媚替他们介绍。丁之童称呼“卞先生”,卞总倒是一点架子都没有,看着她笑,说:“你叫我Ben就可以了。”

仪式散了之后,丁之童还了帽子和衣服,陪着严爱华在学校里四处转了转,又在Cornell Store买了几样纪念品,然后去餐厅吃饭。

严爱华玩得挺尽兴,相机上拍了不少照片和视频,对刚才看见的卞杰明也是印象深刻,一边吃饭一边还在问丁之童:“你那个同学的男朋友是做什么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