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2 / 2)

拜金罗曼史 陈之遥 1937 字 1个月前

丁之童只在去年他们跑纽马的时候见过王怡一面,直到这一天才算是真的认识了。

王怡还是留着一头规矩的圆寸,戴一副灰色胶框眼镜,看起来文文静静。文静也许不是通常用来形容男性的词语,但用在他身上却很合适。

“这我女朋友丁之童,”甘扬给他们介绍,“这是王怡,我partner,我们说好了等他博士毕业一起做鞋。”

王怡对她笑笑,有点尴尬,好像在说:你别听他胡诹。

丁之童也就笑笑,意思是:我懂。

公寓里只有西式厨房,炊具也不齐全,但甘扬总归有办法,还是做了挺丰盛的一餐,吃得宾主尽欢。

丁之童听两人聊天,才知道甘扬是从大二下半学期开始练长距离的,后来又在一个路跑者俱乐部里认识了王怡。那个俱乐部没有专业运动员,但高手不少,每年都要搞一次类似集体旅行的封闭式集训,为马拉松比赛做准备。

那一年夏天的集训地点刚好就选在了伊萨卡,甘扬也参加了,和王怡睡上下铺。那段时间,他们每天早上和下午各一次训练,低强度,但大运动量,无氧一天隔一天,有氧经常是120分钟起步,动不动就跑个低配速的40公里。甘扬作为跑马的菜鸡,水泡、淤血是家常便饭,全靠王怡教他怎么处理,两人之间的友谊大概就是那时积累下的。

尽管自己现在也开始跑步了,丁之童还是不太能理解这种行径。

她也有主动找虐的时候,比如暑假去实习,给人家当廉价劳动力,忙起来常常连水都忘记喝,饿了就吃个热狗或者墨西哥卷,有时候夜里加班到一两点,澡也不洗地钻进被子里睡觉,第二天一早再原样钻出来,还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上班去。这种虐虽然也是自己找的,但是有钱赚啊,跟他们那种花钱找的虐完全不一样。

“听着就好疼啊,你为什么还要去跑?”她问甘扬。

“因为喜欢啊。”他看着她回答,目光闪亮。

她又被电了一下,在餐厅低垂的吊灯下面,微笑着与他对视了一秒。

王怡在旁边看到了也只能作没看到,尽量当一颗只发出不可见光的电灯泡。

下周一,康村开学。这个周日,甘扬就该走了。

那一天,纽约城也在下雪,但眼前的景色却跟伊萨卡的雪景截然不同,只有零星几片雪花在城市上空飘飘摇摇,落进一道又一道深长不见尽头的峡谷。谷底行走的人太多,以至于雪根本积不起来,一落地就融化了,留下惨淡脏污的冰霜。

丁之童自知是个很冷感的人,别的女孩子说看哭了的电影电视,到了她这裏,只觉得煽情过分以至于无聊。要是在从前,有两个成年人因为彼此之间相隔350公里,几个礼拜才能见一次面,唧唧歪歪,难分难舍,她估计会翻个白眼,在心裏说一句:矫情什么矫情啊?

但现在这小别搁在她自己身上,竟然真有些难过。

只是心裏怎么想的,嘴上未必怎么说。吃过午饭,她就开始催甘扬早点出发。

甘扬捏着她的脸质问:“丁之童你这人有没有良心?就一点都没有舍不得吗?”

丁之童气死了,更大力地捏回去,说:“这种雨加雪的天气路况最差了,我是担心你开夜车出事故好不好?!”

话说出口,又觉得有点不吉利,想去敲木头。

甘扬这下没词了,抱着她怔怔看了一会儿,才轻声道:“童童,我会很想你的。”

“你叫我什么?”丁之童却听得好笑。上海人的习惯,叫人都是连名带姓。她长大之后,就连丁言明也一直叫她“丁之童”,只有严爱华才会用叠词昵称,每次听到,都觉得好像时间停在了小时候。

“童童啊。”甘扬一脸理所当然。

她本来还想玩笑,说你还是叫我“丁直筒”我比较习惯,但最后开口却只是一句:“我也会想你的。”

两个人又在车里抱了一会儿,甘扬终于还是被她催走了。出了地下车库,她从车上下来。外面还在飘着雪子,甘扬降下车窗,叫她快点进楼里去。但她还是站在路边,眼看着这辆红色的骚车越开越远,直到最后消失在路的尽头。那一刻,她竟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过去的两个月是不是她想象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