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最后一个周末的早晨,我收到他发到我公司邮箱里来的一封邮件,只有几个字:I miss you。我实事求是的回答,me too。然后又是没有一点音信的5天时间,直到十月第一周的星期五,我收到一个快件,橙色盒子里一条藏蓝色的大丝巾,上面是颇有浮世绘风格的帆船图案。一封短笺,告诉我,他回来了。
我故作大方的给他打了个电话,纯然问候性质的,同时谢谢他的礼物。一份恰到好处的手信,选的既不轻也不太重。而他说,他想见我。
我回答得很干脆:“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
“为什么?”
“晚餐时间在曼哈顿找一个没人光顾的餐厅肯定更难,而且我还要记住不能在公开场合叫你的姓氏。”
电话里传来轻轻的笑声,“你误会了,从头到尾。La Table de Michel Joel是个好餐馆,定位子用的是我秘书的姓。”
尽管有点开心,我还是说:“Anyway,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我没有说下去,后半句话是:因为夜色里我可能会干一些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我星期六早上在公园晨跑,我们可以一起吃brunch。”
“几点?”
“10点或者10点半。”
“10点半见。”他说。
于是,我们订下约会。第二天早晨,我跟一个同事一起去公园跑步。枫树叶逐渐红的层林尽染。那年雨水多,公园里的显得清清。早上天气,我穿了厚运动衣裤,带了手套。10点多的时候,有了些阳光,他坐在公园附近一个餐馆的露天座。看见我,不笑不说话,示意我坐下。
我没有吃早饭,慢跑了将近40分钟,两颊红润,饿死了,而且渴得要命。我拿起他面前放着一杯水,站着一口气喝完,然后气喘吁吁的跟他说,早上好。我一边坐下,一边叫waiter点菜。他看着我,我脱了左手的手套,右手被他拿过去,慢条斯理的摘掉手套,把我的手合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细长,我的要小得多。
菜上来了,我吃的风卷残云。在那个年纪,我总是胃口很好,肚子饿的时候总是有点贪心不足。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说是象征性的陪我吃一点,又让我私底下惭愧了一小下。我记得,当时的我总是为了类似的事情惭愧,直到后来渐渐发觉这个男人简直要成仙了,他和我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一样,至少,我从没有听到他说饿这个字。
吃完饭,我们在公园牵着手散步,在一条没什么人的林荫道上我们又吻了一次。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去我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