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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知念和许知齐一同转过身,见一个陌生男青年搂着一个穿着艳俗的“摩登女郎”,站在离他们三四米的位置。
青年理了个毛寸头,因为用了许多摩丝定型,每一根头发都向上立着,看起来像个刺猬。
他一手捏着烟,一手搂着女人的肩膀,一条腿站着,另一条腿点地抖动着,一看就是个痞子。
可奇怪的是,他的痞和宋楚行的痞看起来完全不同。
宋楚行不需要说话,只要站在那里,随便看人一眼,就能把对方吓得屁都不敢放。
可眼前这家伙看着只会让人觉得他很欠揍。
“许知文?”许知齐念出这个名字,许知念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自行车棚小王子”,二叔家混社会的大儿子许知文。
看他这形象这气质,人和名字,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
“见我面不叫哥?你爹娘就是这么教你的?”
许知文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伸出食指点了点许知齐的胸口,说道:“小书呆子,听说你还念着呢?念书有个屁用,跟哥到县城混,哥罩着你,谁让大家都是堂兄弟呢。”
许知齐满脸写着抗拒,可他是个文弱书生,并不知道该怎么摆脱现在的局面,小声说道:“你怎么回来了?”
“咋地,不欢迎啊?我不回来,你们能看出差距么?我这次才是真的带媳妇回来过年呢,哪像你们,吹牛逼一个顶俩!还说许知秋能带媳妇回来?做梦吧他!”
许知文说完,一把将摩登女郎拉到了跟前,说道:“瞅瞅,漂亮不,时髦不?这叫啥,这叫极品美女,大名张晶晶,你们得叫一声嫂子,来,叫嫂子!”
许知文这么一吆喝,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可大伙看张晶晶的眼神都“一言难尽”。
打扮得跟只锦鸡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不过,配许知文倒是足够了,王八瞅绿豆,能看对眼就成。
“我不叫。”许知齐虽然文弱,可也是有原则的,他讨厌许知文,更讨厌他侮辱自己的大哥。
“你小子!”许知文生了气,直接想动手,却被矮他一头的许知念挡住了。
“知文哥,你别生气啊,当着漂亮嫂子的面,你这么凶巴巴的,不把人家吓坏了?”
见许知念给了他台阶,许知文十分受用,收回了拳头,说道:“你个书呆子,还不如个丫头片子懂事!大过年的,我也不愿意和你们呛呛,我这次回来,可是赚了大钱的,爷爷奶奶再偏心眼,我也得孝顺他们不是?我上老宋家买点年猪肉去。”
许知文说着,便搂过了张晶晶,耀武扬威地往宋楚行家走去。
许知齐拉住了许知念,说道:“宝丫,他去,咱就不去了,大过年的,别再惹不高兴,晚上还得一起吃年夜饭呢。”
“二哥,我要吃新鲜猪肉,要吃血肠,要吃猪耳朵……”许知念摇晃着许知齐的袖子,只需要两下,许知齐就投了降——他拿这个妹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