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矛盾激化(2 / 2)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3620 字 1个月前

王安石问道:“如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邓绾道:“循旧制,遣御史,置刑狱司。”

在坐不少人纷纷点头,出言支持。

“邓御史言之有理,目前来看,公检法耗尽财力,建树一般,若给予刑狱司一半的财力支持,可胜公检法。”

之前双方虽然斗得是不可开交,但似乎只是比试拳脚,可伤人,但很难致死,就如这场比试,最多也只能证明公检法不如新法,但不能证明公检法是没用的。

要干掉公检法,必须证明公检法用处不大,且缺点大于优点,可是让他们另外想一套制度取代公检法,他们也想不出,只能证明旧制胜公检法。

此外,刑狱司那一套,也是他们非常擅长的,他们是有信心,将事情做的更好。

他们中不少人也都认为,这旧制不如公检法,只是在于吏治腐败,此一时彼一时,只要我们认真干,还是能够胜过公检法的。

王安石微微皱眉,又看向吕惠卿,“吉甫,你怎么看?”

吕惠卿沉吟少许,道:“根据薛转运使的来信,在江南那边,反对新政的官员不少,在当地推行青苗法,可能会受到不少阻碍,若依邓御史所言,至少可获得更多人对新政的支持。除此之外,也能够使得制置二府条例司的政令变得更加通达,是有利于新法。”

要兴旧制,这就给予他们调派人马的机会,就可以借此增加制置二府条例司在各地的势力。

王安石似犹豫不决,“此事容我再考虑考虑。”

邓绾道:“王学士,这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事已至此,若还仍由他们掌控司法,只会置新法与险境。在河中府,公检法是处处刁难新法,若非元学士能力出众,只怕新法早就被公检法给破坏了。”

其余人也是在旁煽风点火,希望王安石能够巩固御史、刑狱司的权力。

王安石是紧锁眉头,“我知你们所忧,但是我也得考虑官家的态度,这样吧,改日入宫面圣,我会与官家谈谈此事。”

会议结束后,吕惠卿与邓绾来到自己的休息室。

“看来王学士对于张三还是非常信任的,即便我们都支持,王学士还是犹豫不决。”邓绾抚须道。

吕惠卿眯了眯眼道:“公检法虽妙,但这把刀到底是握敌人手里得,一旦张三变节,亦或者张三被罢免,那情况就会对我们极为不妙,我们不能将新政寄托在一个珥笔身上。”

说到这里,他看向邓绾,“你安排人上奏提及此事,就说公检法耗费财力,但所得甚少,能否堪当重任,犹未可知,同时又导致各地司法官员懈怠政务,朝廷在未有确定公检法可行之前,应给予各地司法官员支持。”

邓绾不禁眼中一亮道:“吉甫此招甚妙啊!”

可紧接着,他又马上道:“但如果对方顺势要求在全国推行公检法,那可如何是好?”

吕惠卿哈哈笑道:“这你大可放心,那司马牛绝不会这么做的。”

在吕惠卿暗中操作下,很快,革新派就率先对保守派发起新一轮攻击,上奏皇帝,表示各地司法官员,因公检法,而开始懈怠公务,原因很简单,反正都要被取代,就是努力干活,也得不到升迁,那就还不如躺平。

同时,又攻击公检法的缺点,就是增加财政支出,目前尚不知真的可行否。故此要求朝廷给予地方司法支持,激励他们继续上进。

这立刻得到广大官员们的支持,他们纷纷表示这公检法不如旧制,要给刑狱司这么大的财政支持,他们能够干得更好。

这其实也不是他们睁着眼说瞎话,确实是现实需求,因为公检法普及太慢,同时又是要全盘取代旧司法制度,这必然会使得地方司法官员躺平,这边还未去,那边又不干活,这肯定是不行得,要知道司法系统在宋朝可是非常重要的。

文彦博一瞧,对方动了杀心,赶紧规劝司马光,趁机提出在全国普及公检法。

可是司马光是坚决不同意,因为他认为以目前他们的实力,是根本做不到,贸然普及,只会得不偿失,害了公检法。

甚至连赵顼都亲自询问司马光,他们说得都很有道理,但司法之事,朕是交予你管,你看怎么办吧。

结果司马光表示公检法根基尚浅,无法全面普及。

他这么一说,赵顼只能做出决策,下令给予地方司法支持,并且又将此重任交予王安石。

王安石则是将这项任务交予开封府知府曾巩。

而这个决策,将会给予制置二府条例司更多的人事决定权,同时让地方司法给新法提供极大的支持。

这差点将保守派的官员气昏过去,本是唾手可得的大胜,却变得自己站在悬崖边上,岌岌可危。

而且,对方这回是真的要至他们于死地,也就是要借用旧制反噬公检法。

但他们也没有办法,无能为力,吕惠卿这一招确实比较狠,他们说得都是实情,也没法反驳。

他们也只能寄望于青州大胜,以及京东东路青苗法的弊端暴露出来,引发民怨。

双方又开始新一轮博弈,不过已经从之前的点到即止,到如今拿上兵器,意在杀死对方。

而相比起东京汴梁的刀光剑影,此时的河中府,那真是岁月静好,一派繁荣景象。

但见各大酒楼、茶肆,纷纷在挂上“酒”字,或者“茶”字,其实以前也挂,但如今这个招子,就是代表着卖酒营业资格证,但凡挂此招子的,都是由官方担保,是属于合法营业。

而张斐则是将叶祖恰安排到河东县,主持大局,现在县里面的诉讼,九成九是送到河东县,由叶祖恰审理。

河中府的皇庭,基本上是不接这些普通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更多是将精力放在司法解释和完善条例方面。

而目前最为棘手的,就还是乡法一事,这不是一件小事。

而上回商谈过后,导致乡村势力开始分裂,这一视同仁,令很多人都无法赞成,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支持的。

这种分裂是在张斐的意料之中的,他就是要瓦解部分乡村势力,以便于让公检法进入乡村。

今日范镇再引陆晓生来到皇庭,与张斐商谈此事。

“蓝田乡约?”

张斐略显诧异道:“这蓝田县不是归京兆府管辖吗?”

范镇道:“不错,但是此乡约乃是蓝田县吕氏兄弟所创,故我们将其命名为蓝田乡约。”

“吕氏兄弟?”张斐微微皱眉。

陆晓生道:“这主要撰写人,名叫吕大均,乃是蓝田县的一名乡绅。”

“吕大均?”

张斐微微皱眉,心道,难道吕氏乡约?

这《吕氏乡约》他是知道的,是吕大均兄弟所创,是有别于之前的宗法,也是历史上第一部由百姓起草的成文法规,可以理解为人民公约。

可惜很快北宋就亡了,就只是昙花一现,但却为后来明清乡村管理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过在明清时代,那就不是人民公约,而变成官府的法令,是具有强制性的。

范镇问道:“张庭长识得此人?”

“不,不认识。”

张斐摇摇头,翻开第一页,但见上面写着四句话-——“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果真如此,看来这就是吕氏乡约。再往后翻,他不禁念道其中一句,“约正一人或二人,众推正直不阿者为之。”

这一句话,他是记忆犹新。

陆晓生以为张斐不知其意,故又解释道:“之前掌管乡村的乃是里正,但如今以约相聚,故谓约正,同时吕氏兄弟还结合上回禁令一事的弊端,以及张庭长提出的质疑,也就是百姓既然有履行的义务,那就应该拥有相应的权利,如此才能问责。

同时,此乡约亦是遵从张庭长的契约原则,其来者亦不拒,去者亦不追,确保人人皆可自由去留,再由入约者共举一人或者二人成为约正,管理乡村,若有事情,官府可找约正询问。”

“理应如此,理应如此。”

张斐点点头,其实他是知道得,因为他读书的时候就研究过,又迫不及待地往后翻,不由得皱了下眉头,怎么没有保甲法的相关规定?

原来吕氏兄弟创造着吕氏乡约,其目的就是为了应对王安石借用保甲法控制乡村的意图。

也对,如今保甲法都还没有出来,那吕大均又不能未卜先知,自不会写上这些内容。也就是说,这是一部针对公检法所制定的乡约。

张斐暗自皱了下眉头,又往后仔细阅览,果不其然,此乡约与历史上的吕氏乡约有所不同,虽然还是以礼教为基础,但是更强调经济方面互助,以及教育方面。

还是符合张斐提出的主张,就是围绕着义仓来制定乡村规则。

总得来说,可以理解为团结致富。

合上乡约,张斐又问道:“所以,大家都推崇此乡约吗?”

陆晓生笑道:“愿者加入,不愿者亦不勉强,目前尚不知有多少人支持,老拙与范兄今日到此,只是想先与张庭长商量,若是皇庭没有意见,我们再自行商定,看看有多少人愿意加入,届时再来此备案。”

张斐沉吟半响,突然又翻开那乡约看得一会儿,“我对其中条例并无太多意见,但是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些惩罚问题。”

陆晓生立刻道:“即便根据契约原则,也要写明收益和赔偿,若无惩罚,谁又会遵循约定,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得吗。”

张斐点点头道:“我并不是反对乡约中的惩罚,而是我希望执行约定之人,要通过皇家警察的培训,也必须严格按照警察手册来做,二位老先生应该都清楚,很多徇私枉法都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出得问题,而这乡约中,只是强调道理礼仪,而未有明确执行规范。

假设我答应这乡约,但是乡约中却又默许执行人员随意殴打乡民,根据我们约定,皇庭是不应该管,可从事实来看,这显然又是不对的。”

范镇、陆晓生相视一眼。

张斐又道:“当然,你们也可以自己写出一本执行手册,然后交上来备案,这都是可以的。我只要求必须明确这一点。”

“张庭长言之有理,不过此事,我们还得回去再商量一下。”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