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鲜血的味道(1 / 1)

原本觉得已经陷入“沉睡”的安静街道,现在走过去,却发现连边的建筑中,有各种各样细碎的谈话声、电视声、手机声,很多人都还没有睡着。原本觉得空无一物的街面,现在走上却,却发现两边各个角落、暗处、水沟里,有很多虫子和小动物在窸窸窣窣地移动着。几天前以前需要集中注意力去倾听才能听到的声音,现在想不听到都很难,这些声音,以及气味,已经融入到了他的感官“数据库”中,成了他判断周围环境的依据和经验。相比起听觉,其实嗅觉带来的陌生感和新鲜感要强得多,有很多味道,都是他第一次闻到。他要确定这些味道的来源,给这些味道打上标签,“录入”自己的“数据库”中。每个成年人,都是有自己的嗅觉和听觉的“数据库”的,便是所谓的经验。就好像在人群中忽然闻到一股臭鸡蛋味,就知道是有人放屁了,听到楼上的脚步声,也可以分辨出是穿着高跟鞋、拖鞋还是赤脚。而向坤,在各个感官器官机能获得大幅提升后,便需要“更新”他的“数据库”,在此之后,他的感官提升,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向坤忽然停下了脚步,驻足望向东面街道拐角处。现在是晚上11点47分,这个时间段,有些街道还非常热闹,而有些街道则几乎已经看不到人影。他现在所出的这片区域,就是相对比较冷清的地段,本身没有多少商户,住户也不多,加上有不少待拆迁的老房子都空着,所以过了晚上10点后,就很少有行人了,只能偶尔看到送外卖的电动车悠悠经过。向坤本来便是打算往那边去的,越是寂静幽暗的地方,他的感官会愈加的敏感,排除掉各种都市特有的、嘈杂纷乱的声音或气味干扰,越方便他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但现在他却犹豫了,因为他闻到了一丝气味——那是鲜血的味道,而且有很大的可能,是人血。也是几天前在楼下遇到小情侣被袭的事情,加上他这段时间嗅觉强了许多,他才能够有分辨人血和兔血、鸡血区别的能力。不过现在,隔了老远,从空气中各种味道里锁定的那丝血腥味,向坤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就是人血。如果是人血的话,那里恐怕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了?现在向坤可是不愿意再扯上什么麻烦了,之前那次是因为就发生在他家楼下,就在眼皮子底下,而且受侵害的还是算得上认识的人,没办法无动于衷。但现在……如果那个方向有麻烦,自己只要换个方向就行了,本来就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算不上见死不救吧?再说了,那里也未必真的有人受伤流血,说不定是自己闻错了,并不是人血呢?又或者只是有人玩耍,自己不小心摔倒流了点血?这么想着,向坤向着相反的方向走了两步,但两秒钟后,他长叹了口气,还是向着那疑似有人血的方向赶了过去。他知道,以他的性格,如果今天没有去那里查看一番的话,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疑团,会一直在脑海里纠结,可能几个月或者几年都无法摆脱。倒不是因为他会觉得自己可能会错过救人的时机而内疚,而更多的是因为好奇…………鲜血气味发出的地方,距离向坤不过三十几米,快步冲过街角,边看到倒在街边一堆建材垃圾里的身影。居然真的是人?向坤也来不及对自己判断人血气味的准确度感到满意,一边掏出手机拨打110,一边注意着周围的情况,慢慢向那倒地之人靠近。不过以向坤的感官能力判断,那捅人的凶手,已经不在附近了。没多久,警察就来了,然后是救护车,向坤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和报案人,自然又被警察留着问话。刚到现场的警察只是简单地确认了他的身份,然后为了一下他发现现场和报警的经过,便让他先等一会。结果过了一会,来了一名刑警,向坤一看,却是熟人——之前处理楼下小情侣遇袭案,给他做笔录的,就是这名姓陈的警官。陈警官显然也还认得向坤,也没法不认得,毕竟他的特点太鲜明了。“你认识这受害人?怎么让凶手跑了?”以陈警官对向坤身手的判断,按理说对方就算有武器在手,向坤应该也是有一战之力的。向坤赶紧说道:“我和那伤者不认识的,就是刚巧路过,听到点动静,就过来看了一眼……”陈警官问道:“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哪?”向坤说:“噢,我打算去富祥街那边吃点烤肉。”“你现在还住在华文街?一路走过来的?那可有点远啊?”陈警官奇怪道。“反正晚上没什么事,也不赶时间,就走路锻炼一下。”向坤说道。陈警官点了点头,又问了一遍他听到动静,然后发现伤者的全过程。不过这一次,就比之前那警察问的详细得多了。事实上向坤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当他闻到血液气味的时候,凶手应该早就已经离开了,否则以他的听力,不可能什么都没听见。不过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实在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实在是有些偏僻了点,他完全没有道理到这来,难道说是要过来随地小解的?这次陈警官没有把向坤带回局里做笔录,问完话后,给他留了个电话,然后交代道:“回头可能还会有需要让你协助调查,会电话联系你,你要是有想起什么的话,也可以打我电话告诉我。”向坤应了,便准备离开。在回答陈警官问话的时候,他观察到旁边的警察去对面街边的ATM机边上查看,而靠着强大的听力,他也听到了警察之间的谈话,知道了被害人被袭击之前,刚去ATM取了钱,凶手可能是在那里就一路尾随。向坤本来准备沿着之前的路线回去,但走了几步后,却又改了主意,他忽然有个想法想要尝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