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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下的夜晚,万籁悉寂。
黎顺把邓大富的尸体艰难地背到那个破败的农舍时,镰刀形的月亮已经西沉,他得趁天地万物中最精明的人类还没有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前,他得尽快悄然地把邓大富的尸体藏好到凉气习习的地下室。
地下室在农舍的厨房后面,空间不大,不到10平方米,没有窗户,只有一个通向外界的石头盖子,以前对农户来说,适合储藏食物;现在对黎顺来说,方便把他邓大富的尸体藏在里面,不会轻易被人发现。
黎顺从河水里死里逃生,想好不在人们眼前再出现,要做一个幽灵后,就不能回家,拿一些时常要用的日常用品。于是趁人都睡去后,他借着昏暗的路灯在一个垃圾场里搜寻他可以用得着的东西。那个垃圾场,对他这个突然像乞丐一样一无所有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宝藏库,他日常需要的东西应有尽有,还捡到一些零钱和衣服,让他没有正式代替邓大富前,能够果腹度日。他捡回的很多东西,都是能够正常使用的,比如有一支亮光十足的充电手电筒,他一直好好放着,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绝对不用,以免把电耗光,没有地方充电。
今天他把邓大富的尸体背回残破的农舍,那支手电筒派上了大用场。
狭小的地下室,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就算他那双已经适应在黑暗中看东西的眼睛,都不能看清里面。
他摸黑把邓大富的尸体放到地下室的地上,打开手电筒,强烈的光线照射在邓大富硬僵僵的尸体上……尸体像一块木头,直挺挺地横着,双眼微睁着,面色惨白,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可能是因为他先前勒杀他时,太过用力,让他嘴角都流血了,不过已经干了,没有再流出血来。
黎顺脱光他先前给他穿上的他的脏衣服,静下心来才发现他跟他一样皮肤白皙,身上没有他想象的痣,他正放心时,发现他的左大腿根部里侧,有一块椭圆形的黑色痕迹,他以为是脏东西,摸了摸,发现是胎记。
他把灯光集中到上面黑色痕迹上仔细看了看,那就是胎记,没有疑义的胎记。
天呐……邓娇引诱他,他却调头离开,是多么明智的选择。如果他像邓大富那样跟她过夫妻生活的话,他的大腿根部里侧没有胎记会立刻就把他出卖,暴露他是假的邓大富。
当然,邓娇对邓大富的身体了如指掌,不会有兴趣去探求他的身体,跟他行鱼水之欢时,料想她不会去在意大腿根部里侧的那块胎记。其实,他拒绝邓娇,怕邓娇识破他的真面目,自始是他胆怯的内心在作崇,想必一块胎记不会就让他一败涂地。
因此,他告诫自己,实施恶魔计划时,一定要战胜自己胆怯的心理……这是成败的关键。
那块胎记长在邓大富大腿根部内侧,到不是他冒充邓大富的障碍,平时穿衣服掩饰即可,唯一要防备的就是他的老婆邓娇,不能让她发现他大腿根部没有胎记。
如何防备邓大富的太太邓娇呢?难道要给自己的大腿内侧弄一个假的胎记?这样太费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