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尼斯特将被完全覆灭。”艾德慕·徒利说道。
绳子缠上了艾德慕·徒利的肩膀,绕过两条胳膊,向后拉,把艾德慕的两只胳膊拉向身后,勒紧,再缠上两只手腕,把两只手合并在一起,捆紧。
走到营帐门口的詹姆回头:“艾德慕,徒利家族恐怕会先被屠灭。”
“你拿不下奔流城,弑君者。”艾德慕·徒利冷冷说道。
“你以为两条河就能挡住西境人?”詹姆笑道,“如果我把你推到河边,要把你的头献祭给霍斯特公爵,你认为他会怎么做?”
“他会请你快点动手,弑君者。”艾德慕呸的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谷地和北境将起兵碾碎西境的每一个角落,河间地的子民和贵族将卷土重来,拜拉席恩家族的大军将拿下君临城,吊死瑟曦。西境必败,你很清楚这一点。”
“那就瞪大你的眼睛,看看我如何拿下奔流城。还有,你敢再说一句话,我就先割了你的舌头,这个警告免费奉送,艾德慕大人。”詹姆笑道,眼睛里闪烁着亮光。
艾德慕·徒利张口,却没有发出声音。
詹姆和他的侍从们一阵大笑。
艾德慕听到詹姆上马的声音,大声呵斥的声音,下令进攻的声音,有一个人的声音在大喊:“快截住他,他是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不要让他突出重围。”仿佛是一个心跳时间,各种各样的声音涌进艾德慕的耳边,他被一名侍衞的短剑抵在后背,被押出了营帐。
到处都是人声、火光,红叉河边的一溜行军帐篷已经燃烧成了一条火龙,河中好多人在拼命游水,岸上的兰尼斯特红袍军弓箭手们排列成队,在向河中射箭。
一支人马在顺着红叉河岸边逃走,詹姆·兰尼斯特和另外两支队伍一起追了上去。
血腥气在空气中弥漫,惨叫声求饶声风声火光和刀剑的撞击声响成一片,压过了红叉河的滚滚河水声。
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曾向艾德慕·徒利建议,应该集中兵力于金牙城下,而不是分散驻守边境各地,艾德慕没有采纳泰陀斯的建议,如果不全面拦截,西境人岂不是可以随意的进入河间地,并迂回到他们的身后进行合围?
分散后的兵力的确很薄弱,被西境人一冲就击溃。詹姆实施的是偷袭战,这令艾德慕不齿。入眼,到处都是河间地将士们的尸体,艾德慕心疼如绞,唯一的安慰,就是驻扎于其他村庄里的兵力都得到了保存。他们将成为反击敌人的火种。
艾德慕被押到了一彪人马面前,等他走近,才看见马上端坐的人是泰温·兰尼斯特。这只老狗亲自来了,难怪詹姆突然发动了突袭。
泰温公爵冷冷的盯着艾德慕,在他的眼里,艾德慕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幼稚得可怜。
“艾德慕,你怎么会想到要分散兵力保护所有的边境村庄的?”泰温罕见的发声。要泰温对俘虏发声,除非是审判跟他同等身份的人。他的语言通常是他的目光。
艾德慕的愚蠢令泰温公爵很想了解一下这个年轻人的脑子究竟是怎么想的。
“他们是徒利家族的子民。”
“你还真有艾德爱民如子的风格。”泰温轻轻说道,语气里满是讽刺。
“徒利家族和史塔克家族会令你后悔的,我以性命发誓。泰温公爵,你们放了艾德大人,现在退兵还来你们得及。”
泰温的碧绿中有金丝线的眼瞳看了艾德慕好一会,他摆摆手,艾德慕被推走,来到囚车面前。囚车长长一排,裏面已经塞满了河间地的爵士和骑士。有的满身血污,看起来受伤不轻。
艾德慕被粗暴的推进囚车,在铁锁链缠上车门的时候,他看见了泰温身边的加文·维斯特林伯爵,他的女儿艾琳妮亚还在奔流城里,深得霍斯特公爵的喜爱。只是霍斯特公爵常常把她认错,他常常叫艾琳妮亚为凯特琳或是莱莎。
艾德慕没有看见雷纳德·维斯特林,想必那小子正在追杀河间地逃走的将士。战场上,也不见魔山和他的克里冈骑兵队伍。
在艾德慕一众河间地贵族俘虏的注视下,泰温公爵率领大军开始渡河。
西境军在天亮前全数渡过红叉河,泰温公爵兵分两路,他拨出一万两千人给詹姆·兰尼斯特围困奔流城,他则率两万兵力东进,向三叉戟河流的十字客栈急行军。
河间地的主要兵力在艾德慕的手里,已经被全部击溃,大多数的将军和骑士被俘虏,一小部分将军和骑士在泰陀斯·布莱伍德的率领下逃脱,散于各处村庄的兵力很少,加起来也不过数千人,如今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他们对詹姆的兵力既没有人员的优势也没有将军统一指挥,已经是一群散开的乌合之众。
如果艾德慕的姐姐莱莎·徒利派出谷地的大军出来增援河间地,这将对西境的局面很不利,必须要把谷地军出来的道路堵死;三叉戟河流的十字客栈处就是最好的军队驻扎地,进可攻退可守。如果北境军南下,顺绿叉河北上,就可与对方交战。一旦君临有变,也是驰援君临最近的地方。
三叉戟河流的十字客栈是个非常重要的军事战略地,占据了十字客栈,就扼守住谷地军出来的咽喉,那里也是谷地军出来的唯一道路;又可迎战南下的北境军,还能很方便的顺国王大道南下进入王领地,驰援君临城,一举三得。
十字客栈后面有个河间地的赫伦堡,是河安夫人的领地,但泰温一点不担心河安人会从后面袭击他的军队,魔山会很突然的出现并轻易拿下赫伦堡,拔掉十字客栈身后的这颗钉子。
……
国王大道上。
被君临人称为血戏班的勇士团在急行军。
他们受雇于魔山,三百人的团队如今成了魔山军团中的一部分。他们比克里冈骑兵和克里冈步兵先行军半天,团长瓦格被魔山任命为先锋。
谁给的钱多、许诺的好处多,团长瓦格·赫特就为谁卖命。
瓦格是一位高大瘦削并带着浓重异域口音的科霍尔人。这个佣兵团因为残忍的行为和成员古怪的装束(身穿异域的各自的民族服装)而被君临人称为血戏班,而他们觉得这个称呼带有某种侮辱的意味而非常反感。
团长瓦格有两大爱好,一个是收集各地的钱币并做成项链,更多的钱币就镶嵌在胸前的衣服上作为装饰。
不同地域和文化的人们使用着不同种类的钱币,最硬通的钱币还是以黄金和白银铸造而成,也有的地方因为金矿和银矿的稀缺,以铁铸币。瓦格迷醉于收集各地不同的货币,他成了一个货币的收藏家。
在他的金钱项链和胸襟挂饰中,有布拉佛斯的方形铁硬币,带铁盔人头像的圆形铁币;有潘托斯城的方形铁塔为图案的圆形金币;呈瘦长椭圆形、币面上印着一名裸女的金币流通于里斯城邦,而密尔的铁币;呈扁平椭圆形的铁币,币面上印着一艘船。
凡此种种,不用细说。瓦格的胸前挂饰几乎镶嵌满了世界各地的钱币。
除了收藏各地具有不同文化体现和象征的钱币外,瓦格还有的另一个爱好就是砍足。他喜欢把抓住的人砍掉双足,然后让他想办法逃走,如果能在规定的沙漏时间里逃到指定的距离,这个人就能捡回一条命。
也因此瓦格和他的军团获得了一个名号:猎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