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去过那些国家,真的是那么回事吗?”我好奇的问道。
“我倒是去过欧洲,哪些地方的天气确实让人觉得难受。”孟芸点点头肯定了这个说法:“日照特别少,晚上11点天黑,半夜三点就天亮了,昼夜温差很大,四季也不分明,你知道欧洲人为什么喜欢晒太阳么?还要专门去地中海晒太阳?就是因为欧洲的日照实在是太少,搞得他们都喜欢去地中海晒。还喜欢把自己晒成酱油色。”
“是这样的?”我都觉得有点好笑了:这个观点我还真没听说过。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白人是白色,黑人是黑色?”杜克笑道:“生活在横跨赤道的非洲的黑种人和西太平洋赤道附近的棕种人具有深色的皮肤,可使皮肤不至因过多的紫外线照射而受损害。紫外线可以刺|激维生素D的产生。因而,深色的皮肤可以防止产生过多的维生素D,而导致维生素D中毒。”
“相反。我们白种人原先生活在北欧,那里阳光不像赤道附近那么强烈,阳光中的紫外线不会危害身体。而且能刺|激必要的维生素D的形成,因而北欧白人皮肤里的色素极少,就形成了白人。”
我点点头:不愧是人类学家。
“而你们黄种人正好就在这个最好的范围以内,所以才会有这种黄颜色的皮肤,这也是得益于你们的土地实在是太好了!”
“你们国家的地形是由西向东的从山脉慢慢转到平原再到海岸线,中间有黄河长江滋润。更巧的是黄河靠着北纬40度,长江帖着北纬30度。这简直就是……用你们国家的话来说,就叫做天人合一,拥有许多适合耕种的土地和适合居住的区域,所以你们国家的人口一直就是全世界最多的,也是拜这一点所赐,你们知道么?”
我看着地图皱了皱眉头:事实上我还从来没有那么想过问题。
某个伟人曾经说过: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对于这一点我一直都相信,对这句话的理解一直都是这样:我们国家的地盘大人口多国力强盛,如果站起来了,对世界上别的国家都是一大威胁,所以人家千方百计的想要干掉我们。
但是我到现在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们的土地才是人家窥伺的对象!
“这个不对吧?”孟芸参与了进来:“我在米国待了那么久,米国的可耕种土地是祖国的一倍还多,照你这个说法米国的土地才是最好的不是么?”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杜克用一种批评指正的口气说道:“米国东西两条人海岸线靠着阿巴拉契亚山脉和科迪勒拉山系两根大肋骨。形成了一个烟囱一般的地形,而大平原在两大山脉的中间,而这块平原又被密西西比河一分为二,这样的烟囱造成了北方来的冰冷空气只要一进入米国就可以由北向南横扫十几个州,每年米国冬天都有十几个州被宣布成为‘紧急状态’需要救灾,而你们的地方则有秦岭山脉横向东西。挡住了北方的严寒,让你们的南方四季都非常宜人。”
“你们国家的水系发达,由高到低分佈均匀,全都是文明的摇篮。而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是由北向南走,由高纬度向低纬度走,不同纬度间的人类生活习惯是不同的,这也就决定了密西西比河沿线不可能产生文化,哺育不了人类的河流这就成了障碍,更倒霉的是此河的出口是墨西哥湾,墨西哥湾的主人是墨西哥,不归米国管,所以密西西比河出口处的港口不是米国的第一大港口城市。你们的长江上有多少港口可以使用?”
“更让人纠结的是,因为没有横贯东西的河流,米国如果要把货物从东岸向西岸运,历史上真就是开着船从北新大洲向南新大洲冲。越过南新大洲的最南端再向北回。这一切有多纠结?”
“总之,米国的土地大概是这个星球上比起你们这裏,最好的土地之一了。但是。依然不如你们这裏。”
“你们知道有多少人窥伺你们的土地么?”杜克笑了起来。
“先遣队计划,你知道多少?”听到这个情况,我决定还是把一切都和盘托出吧。
这个人当年是汤新的仆人。那么对先遣队计划应该是完全了解的,能有一个当年参与过的人交流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先遣队计划?呵呵,充其量算是炮灰计划吧。先遣队一共七个人,其中现在还能找到后代的也只有汤家了,别的人几乎都完全的销声匿迹了,我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的主人也没对我具体说过,但是这七个人应该是试着从各个方面对你们国家进行影响,以便最大限度的消弱你们的力量。然后再想办法……”
“你们的想法还真是天真!靠着七个人来颠覆一个几千年历史,数亿人口的国家?”柳雨薇忍不住摇头说道。
“呵呵,你们国家的伟人不是说过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你以为你们国家会缺了软骨头?”
“看样子……你主人干的很成功,对吧?”我冷笑道。
“没错,至少交给我主人的任务很成功:组织一支队伍。对你们国家的文化资产进行盗掘和破坏!”
虽然这裏恶臭扑鼻,但是我还是深吸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