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1 / 2)

不配 水阡墨 1566 字 2个月前

人生最可怕的不是美梦破碎,而是噩梦成真。

苗桐过后就将这件事放下了,白先生说的话,她就当没听到。

年关太忙,社里要做尾牙,每个部门都要派个人来专门忙这件事。卓月把这件事派给了苗桐,手下一帮子人,要么是青瓜头,要么是老油条,只有苗桐办事认真稳妥。

尾牙宴是十六号晚在丽金酒店,苗桐提前一日跟同事来布置会场。到了顶层才发觉有彩带喷漆落到车上,其他人不愿意跑腿,只有万年不抱怨的苗桐去拿。在停车场的电梯口,门一开,刘锦之就看见小个子的苗桐提着一大兜花里胡哨的东西进了电梯。几乎是下意识的,刘锦之搭了把手,苗桐有些意外,说了句“谢谢”退到一旁。

电梯缓缓上升,刘锦之去二十六层,苗桐去顶层。

“你们报社好像每年都做牙。”

“嗯,总编是台湾人。”

顿了顿,刘锦之盯着那张镇定的脸,转了话题,“你为什么要去找白先生?”

苗桐气势顿时萎顿下来,“对不起,是意外,没有下次了。”

好姑娘,到底要干嘛?是看上了白惜言的人?还是看上了白惜言的万贯家财?

刘锦之仿佛看见自己面前站着头人面狐狸,他摸不透,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前几日白先生对他说,小年夜叫苗桐过来吃饭,家里挺冷清的。白惜言的两个姐姐都在上海,北方过小年是腊月二十三,南方是腊月二十四。他的祖籍在福建,所以白家的小年夜一直是延后一日的。

“白先生叫你小年夜回来一起吃饭。”

原来白先生还记得那件事,苗桐回头笑了笑,“真不巧,那天我在外地有采访任务。”

“那我就这么跟白先生交待了。”

“嗯,谢谢您。”

刘锦之觉得苗桐跟自己很像,具体哪里像又说不出来。记得当时白先生助养苗桐时,他刚接手了白先生的秘书职务。源生地产是白先生的祖父白源生建立的,他的创业史和公司理念请了个作家撰写成了传记,进了源生的职员人手一册。白源生是天生的商人,可他的儿子却不懂经营,他当家十年,就沦落到没有银行愿意贷款给源生。在源生岌岌可危时,年仅二十岁的白惜言回国接管了这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

当时的刘锦之是个刚走出校门的青茬,名校出身,没有工作经验,尊严作祟于是高不成低不就。本来白惜言也没打算聘用这个带着满身傲气的名校毕业生,可是刘锦之面试出门时,白惜言看见他将门口摆柜上的玻璃花瓶往裏面挪了挪,顺手将百合花调整了一下位置。白惜言叫住了他,明天能不能来上班?

刘锦之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办理苗桐的助养手续,她去中学跟班主任说明来意,十二岁的苗桐站在他面前。或许是太瘦小的原因看起来更像个小学生,衣服很旧却很干净,短发像野兽啃过似的参差不齐,一双带着几分世故与淡然的招子,叫人极其不舒服。

归根结底,嘴巴不甜又不可爱的孩子,没有几个大人会喜欢。

按照助养合同,刘锦之每个月都要去探视。头一年,苗桐的母亲还卧病在床,他每次去苗家都看见苗桐在做家务。苗家足够落魄,可家里却挺干净,巴掌大的院子里还种了棵葡萄树,几株指甲花。大夏天瘫痪在床的苗桐母亲也没有得褥疮,床头摆着新鲜的葡萄,十指染得红艳艳的,总是带着很感激很满足的笑容。

有时刘锦之会觉得苗桐不是那个妇人的女儿,除了孝顺,苗桐很少表现出对母亲的依恋。像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更多的,应该会愤恨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或者怨恨母亲这样的累赘。虽然这些怀疑得不到证实,刘锦之依旧打心底开始厌恶这个不声不响的孩子。

苗桐的十三岁生日过后,糖尿病的并发症要了她的命,白家出钱安葬了她。按照苗桐家的风俗,父母去世,儿女要没昼没夜地守灵三天。刘锦之去探望,苗桐一直跪在地上低着头,墓碑前的供果滚下来,她在衣服上擦了又擦。她给他磕头笑着说,刘叔叔对不起,给您和白先生添麻烦了。

那天回到源生,白惜言问他,你的眼睛发炎了?

后来白惜言助养的孩子越来越多,为了善名,为了源生东山再起。那些孩子比苗桐嘴巴甜,懂得讨好大人也可爱,可是刘锦之真正注意的也只有苗桐。

以前苗桐是叫他刘叔叔的,后来却称呼他刘秘书。那一日,他清晰地感觉到他已经无法用看小孩子的眼光去看苗桐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怎么能在母亲的灵堂上那么镇定地对别人笑?她早熟得可怕,年龄界限会随着成长越来越模糊,心脏会不会也变得世故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