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连山果(1 / 2)

不朽 都广建木 4035 字 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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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离活活吐到了虚脱,别的人也没多好。

在众人大吐特吐完后辛筝表示可以走了。

君离问:“这些孩子不送回家吗?不过他们有的那么小,也不止能否记得家在哪?”

辛筝看君离的眼神如看白痴,奈何这个白痴是个盲人,看不到她的眼神。“谁告诉你这些孩童是被拐来的?”

君离不解。“不是拐来的难道还是买来的?”

辛筝颌首。“不仅是买的,多半还是从孩童的父母手中买的。”

君离露出了悚然之色。“虎毒不食子。”

“只是还没到生存必须的时候。”辛筝不以为然。“史书之上那诸多的易子而食字眼你难道没深思过吗?不管是出于高尚还是卑劣的原因,都充分证明了一件事,子嗣于父母而言,本质就是一笔财富。就算史书之上太遥远,这一路走来,那些奴崽可不远。”

何谓奴崽?

答曰,偏僻的地方,年纪最大的孩子是一家之主,后面所有的孩子都是最年长子嗣的奴隶。

老大会成婚生下子嗣延续血脉,后面出生的孩子则是做为前者的奴隶,男嗣不允许孕育后代,为前者创造和积累财富,必要时,自己也能成为换取钱粮的食材,女嗣则卖到别的人家做生孩子的女奴。

同一对父母生下的孩子,为何待遇差异如此之大?

答曰,对于父母而言,血脉能够传递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别的都并非最重要的,是可以牺牲的,包括子嗣本身。

地窖里的孩子若是送回各自的家里,辛筝有十成的把握这些孩子最终的结局是釜中肉糜。

君离沉默了须臾,问:“我们若将他们扔在这,他们活不了的。”

辛筝道:“他们本就活不了了,我们救不了他们。”

君离闻言毫无惊讶之色,他已经领教过一回辛筝在这方面的思维了。

为了避开盗趾军,也为了比盗趾军快一步,不然盗趾军将贵族都杀光了,他们还求助个鬼?因而这一路上辛筝挑的路都是距离最近的路,至于偏僻不偏僻,好不好走,不在考虑中,期间翻山越岭是常事。

在昆吾山脉东边的一处山里一行人遇到了一个老妪,那是难得的一个没想弄死他们加餐的人,也可能是因为打不过,因而在辛筝借宿后并未往不好的方向发展。

老妪住的地方是一个山洞,只有她一个人。

借宿时众人也了解到了老妪的事——难得遇到一个不需要杀的人,自然想说几句。

老妪的儿女一个病死了,另一个则和她的丈夫一样,都让大虫给吃了,那片山区多大虫,大虫食人是很寻常的事,她家还算好的,还剩了一个而非全都让大虫给食了。

君离不明白山里既然这么危险,为何不去城邑聚落里生活。

老妪表示,她家原本就是在丘社里生活的庶农,只是后来逃到了山里生活。

虽然山里有大虫,但她并不想回去,哪怕丘社里有比山洞要舒适的屋舍居住,但苛捐杂税太多了,不如在山里好,至少日子还能过下去。

对于老妪的事,众人的反应不一,普遍是觉得老妪脑子有毛病,山里都有大虫食人了,哪里能活下去?回去后固然要负担税赋贡助,至少没有食人的大虫。

君离不觉得老妪有毛病,只是觉得苛政猛于虎,都把人给逼得觉得面对大虫都觉得是好日子了。想帮老妪做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都帮不了。

辛筝的反应是最奇葩的。

走的时候辛筝用山里的一些草药配了一帖药送给老妪。

药效很好,能让人没有多少痛苦就结束生命,她觉得老妪以后应该用得着。

老妪一点都不生气的收下了。

如辛筝赠了老妪安乐死的药一般,真让她帮这些稚童,她的做法多半是助人速死。

君离道:“我想帮他们活下去。”

辛筝闻言露出了似笑非笑之色。“你想养他们?我劝你还是别害人了。”

君离生气了。“我能帮助他们。”

辛筝道:“你的钱财从何而来?你的钱财是氓庶的血汗,你用氓庶的血汗去养几个本不该他们供养的孩子,慷他人之慨也就罢了。但你的开销增加,氓庶需要负担的税赋贡助也会随之增加,人本来就活得很辛苦了,你何苦逼死他们?”

君离愣住了。

辛筝见了也服了。“你方才莫不是真的想养这几个孩子?”她随口说说而已,这不谙世事的白痴还真准备这么干?

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何必这么毒?一定要人去和大虫做邻居?

君离道:“我会想到办法的。”

辛筝随口表示随你,如果实在想不到办法的话可以让她来下手,保证快准狠,不会让人感觉到痛苦。

君离坚定的拒绝了辛筝的善意,虽然一时半会还是想不到办法,但还是将几个稚童带上了船,暂时想不到,可以慢慢想。

君离在船上的时候终于想到了一个不会伤害任何人的办法。

把那几个孩子送去连山城。

辛筝一脸无语,不给沃西的氓庶增加负担所以就给连山氏族地的氓庶增加负担?

“不会增加负担的,连山城讲究一日不牢一日不食,连山城不会让她们吃白食的。”君离道。

神裔氏族的人能够顿顿饱食接受教育是以自己死后所有家产归公来交换的,但非神裔氏族却居住在连山城的人要拿什么来换饱食?不用付出?想太多了,你吃多少,神裔氏族必定要你干多少活。

“好想法,你可知青水离连山城有多远?”辛筝问。

“我知道很远,但我没法将他们留在青水,他们不可能在青水活下去,除非我将他们予人为奴,但奴隶....”自奴隶军出来,他对奴隶什么生存境遇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做不到送人入火坑。

辛筝道:“那你要如何将他们送去连山城?”

“等安顿下来了我会寻连山氏的联络点写信。”

辛筝无言。

好吧,投胎技术好也是一种本事,不管做什么事,父母也是一种本钱,既然是本钱,自然是能用则用,不可放着发霉。

别人或许能讽刺一下君离,但自己....若非投胎技术好生为辛襄子与党氏之女,也不可能饱食终日且能接受教育,大概率以釜中肉糜做为人生的终点。

青阳邑原非青阳国的国都,是青阳国发展起来原来的都城不太合适了新建的,也因着迁了都,而彼时国和都是同一个意思,因而青阳国的名字也跟着变成了青阳国。

青阳邑的格局走的是传统流,城和郭是分开的,两者之间有一面城墙连接,城中住贵族与公族,郭居住氓庶。

郭有十座门,贵者走贵道,贱者行贱道。

因着没有仪仗,信物也不好大庭广众之下拿出来,即便拿出来,城门小卒也不可能认识,因而辛筝等人想进青阳邑只能走氓庶走的小门。

辛筝毫无心理障碍的去排队了,少年们....气闷的跟着排队,长这么大,他们几时入城走过小门?

氓庶的数量很多,而小门一次能通过的人很少,相对而言,队伍排得很长,让辛筝有些诧异。

氓庶们也不是每天都会出入城门的,城门每日出入的人口普遍为商旅,而商旅是一个危险的职业。

贵族不屑于与贱民做生意,因而都是走的抢和抄家路线。

商旅如果想做成生意而非客死异乡,只一个选择:选择依附贵族,自己经商所得,贵族吃肉,自己喝点汤。

只有后台够硬才能在多国之间往来而不被抢。

帝国的商贸可想而知,哪怕是青阳邑这样的巨城大邑,城门的人流量也不可能出现人头济济的情况。

进城是要缴城门税的,谁会闲得没事进城?

这门口的人是否太多了?而且,排队不应该是排成一条龙吗?怎么前面有一片是围着的?不怕被城门卒给抽两鞭子吗?

辛筝大概能猜到这是在看什么热闹,但什么人在城门口搞热闹居然还没被抓起来?

要么是有足够身份地位的奇葩,要么就是奇人异士。

不管是哪种辛筝都有好奇心,或许有什么特殊的才华,若是有用就更好了。

鉴于此辛筝跳了起来,踩着人头人肩膀跑到了圈子内围。

热闹的源头属于两者兼而有之,那是一个穿着扎染的银蓝色服饰的年轻女子。

染色是一项技术活,因而看一个人身上穿的衣服颜色和染得如何是能看出其出身地位的,女子身上的衣服染色染得极为完美,自上而下,颜色由浅变深,有一种极为华美的感觉。

莫说普通富户,便是寻常贵族都染不出这样的布料。

不过比起衣服染色技术,更让辛筝侧目的是女子的外形,该纤细的纤细,该丰满的丰满,容貌更是如诗如画,仿佛天人,仿佛与君离有四分像。

不是仿佛四分像,是的确有四分像。

这位美得如诗如画的女子正在为人卜卦,辛筝很有节操的等人卜完了正在卜的这一卦才抬起爪子招手。“美人,你可认识少昊君离?”

美人闻言抬头望向辛筝,迎眸一笑,似有百花盛放。“那是我的儿子。”

辛筝:“....”美人你看上去撑死也就二十二三吧。

诚然,人族十岁就能结婚生孩子了,贵族为了联姻,十一二岁就结婚的也大有人在,但神裔氏族对此是深表鄙夷的,认为未满二十岁就结婚是童婚,是变态所为。神裔氏族这种观念也一直都让人怀疑他们坚持族内婚是否因为结婚太晚,外族人都已婚,而神裔氏族的骄傲又不愿做小,干脆内部消化。

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保不齐这就出了一个十岁生孩子的呢。

若是如此,倒也不难理解君离目盲了。

根据青婧闲极无聊的调查研究,人族男女未满十六岁生的孩子,十个至少夭折九个,剩下一个是注定英年早逝的悲剧,附注,英年早逝的前提是建立在生在贵族家庭,有着良好的生存环境,受到精心照料,不然仍旧是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