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少昊君离(2 / 2)

不朽 都广建木 3288 字 2023-01-02

她把牵扯在丑闻里的贵族抓了起来,进行公审。

君离有点担心辛筝会不会玩火自焚,大老远跑回去看了公审,对辛筝的担心仍旧在,但心里的火也一个劲的往上窜。

辛筝只审了三个人,全都审一遍,哪怕是天天审,她未来一年也不用干别的了,因而只是抓了几个典型。

公审的地点在市,前不久处死了盗趾的地方,能容纳很多人,贵贱皆可来围观。

第一个案例。

被抓的贵族的丑闻是个男女通吃的,这不算什么大不了的,很多贵族都是美姬娈童左拥右抱,虽违了阴阳和合之道而被认为是丑闻,却也达不到典型的地步。

他之所以成为典型在于这人喜欢的娈童是年纪小,又生得貌若好女的类型,而他的一个从妾给他生的儿子恰好生得仿佛女子般秀美。

一次酒后,禽兽把将庶子给强了,被从妾发现后失手将从妾给杀了。因为死的只是一个妾,这事很快便被遮掩了过去,至于庶子,许是食髓知味,庶子从那以后便成了他的娈童。

这是个硬茬。

辛筝才念完罪行,这只禽兽便毫无羞愧之情的与辛筝争辩了起来,觉得辛筝就是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别人的家事关她鸟事。

辛筝直接把证人证据甩他脸上,认不认。

罪证确凿,认不认有区别?

没区别。

但禽兽被无罪释放了。

禽兽为自己辩护,妾通买卖,他打杀了犯了什么法?

辛筝无法反驳。

妾说白了就是高级点的奴隶,但再高级也是奴隶,奴隶主打杀奴隶又没碍着谁,不论是以礼法还是帝国如今的主流道德,奴隶主将奴隶杀着完都没毛病,男人对从妾的所作所为自然也是没毛病的。

盗趾死后王本来要颁发王令,帝国以后不能随意打杀奴隶,但盗趾死的时候来了那么一段即兴发言,再颁布这样的政策不是告诉天下人,他们是怕了这些贱奴向贱奴低头吗?

帝国的颜面何存?

王本来都写好了的王令就这么被活生生摁了回去。

辛筝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通议事殿的公卿与诸侯们,面无表情的听着禽兽的滔滔雄辩。

杀从妾没碍着谁,属于处置私人财产。

对庶子的控诉,禽兽更加理直气壮,老子生了你,老子有权力对你进行任何处置。

充满仇恨的少年祈求的看向辛筝。

辛筝不负所望,和禽兽辩论了起来,最终败北。

元洲各个智慧物种中人族是最重视孝道的。

不重视不行,龙伯就算了,那社会形态,只要不是部族死光了,都不用担心养老问题。

羽族更不用说,寿命超长,一个羽族若是寿终正寝,死的时候连第十代子孙都能看到,子孙多到很难全记住,哪怕是第二代的子嗣,虽然记得住,但....两代人之间也就差个几百岁,却要因为孝道而绑在一块几千年,这确定是孝而非对双方的折磨?

靖族,焦饶国灭亡了几千年,当年是什么社会形态,鬼知道。

人族在孝这方面是走得最远的,稚童必须依靠父母的照顾才能长大,而父母年老之后也必须依赖子女的抚养。

然而,人与人之间是缺乏信任的,至少人族自己心里门清,靠子女的良心,自己的晚年就别指望过得好。因而有了孝文化,用道德和舆论来解决信任问题,子女有没有良心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道德与舆论会让他们不敢不赡养父母。

孝本身的诞生是合理的,但凡事过犹不及。

孝道发展得过了头的结果便是世人都认可一件事: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

父母可以卖掉孩子,甚至打死孩子,都不犯法,但孩子若是把父母给卖了或杀了,请参考辛氏一族的名声。辛氏一族是公族,这才只是臭名远扬,若是换做普通人,妥妥的极刑。

禽兽一个孝字,成功将辛筝给驳倒了。

孝道没有规定孩子得给父亲做娈童?

但也没规定不可。

饶是辛筝见多识广又听青婧提过各种人性之恶的见闻也被恶心坏了,辛筝尚且如此,何况围观的贵族与氓庶。

不论多恶心,辛筝也不得不故作一脸无奈与气愤的宣布禽兽无罪释放。

但在禽兽想带走庶子时辛筝阻止了。

少年若是让带走,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辛筝现场征辟少年为自己的宾客,以主君的名义让自己的人将少年带走了。

第二个案例。

美丽有罪否?若美丽是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便是宝石,是荣耀。

美丽若非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是罪。

第二个案例的核心人物是个女子,是一个从世俗意义上来说有罪的美人。

在家的时候因为生得太美被兄长给强了,直到后来出嫁才得以摆脱。

可惜,出嫁并非苦难的结束。

她生得太美,因而被家族用来攀附权贵,嫁给了地位更高的贵族。

嫁人后夫君很疼爱她,倒是过了两年不错的日子,但她夫君因病去世了,只留下了孤儿寡母。

寡妇门前是非多。

辛筝的理解是寡妇势弱,好欺负。

读作寡妇门前是非多,写作弱者好欺负。

寡妇因而儿子的缘故被拿捏住了,并未回到娘家,当然,就算回去了也不可能过得好,强者不论在哪都能把日子过好,弱者不论在哪都能过得惨不忍睹。

寡妇带着儿子留在了夫家,沦为了夫家男人们的公共玩物。

寡妇对生活的忍耐很高,她儿子的忍耐却是差了截。

孩童将什么都看在眼里,等待与寻找着机会,最后来了一出刺杀。

十岁的少年终究是个孩子,只砍掉了祖父的一条胳膊,人没死。

祖父没死,自然就该孙子倒霉了。

若非赶上辛筝开始找公卿贵族们的麻烦,少年这会都该凉透了。

对于这项丑闻,辛筝是感慨的。

倒不是感慨玩寡妇的男人里除了她夫君的父亲还有亲兄弟从兄弟甚至族长,而是感慨人和人的差异。

她兄长的外室,辛驷的生母同样是家族攀附权贵的牺牲品,但....辛筝因为辛驷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侄子,有点怀疑辛鹿是否想混淆公族血脉特意查了下当年的往事,核实了辛驷的血脉没问题,却也隐隐约约觉得她亲哥的死和辛驷的生母有点关系,就是没证据。

同样被人毁了一辈子,有的人自己就把仇给报了,有的人却只能靠别人。

不过,选择不同也注定结果不同。

辛驷的生母很早的时候就死了,而寡妇还活着。

辛筝不知道对于世人而言哪一种比较聪明,但她自己的话,她会尊敬辛驷的母亲,却不会同情;对寡妇,会同情,却不会尊敬。

前不久才被孝道这面旗帜被给击败的辛筝面不改色的举起了孝道的大旗。

禽兽总是相同的,却也不是完全相同的,至少不是每只禽兽都跟前面那只一般能说会道。

辛筝成功判了少年无罪释放,但他的亲人们也同样无罪释放。

氓庶犯罪直接重刑罚,但贵族犯罪,小罪可免,大罪需议。

扒儿子/兄长/弟弟的灰,够不上大罪,而够不上大罪便是小罪,小罪得免。

辛筝同样接受了孤儿寡母,把人给弄来当证人也是给了承诺的。

若作证不能保证安全,谁还会愿意当证人?

第三个案例相对而言要正常些。

父亲有两个儿子,长子是发妻生的,次子是继妻生的,父亲喜欢次子。喜欢到什么程度?喜欢到拿长子当陌生人,拿次子当心肝宝贝。

次子偷了长嫂,长子的嫡长子是次子的孩子。

长子没气死委实是心胸宽广,诚然,帝国民风开放,夫妻之间不要求也很难要求忠诚,但不能混淆血脉是最基本的前提。

长子的心情....大概就是想弄死弟弟和儿子,但老子不许,最终结果便是长子被赶了出去。

这是家务事,也没出人命。

婚后夫妻各自有别的情人也是很正常的事,至于那个孩子,哪怕是弟弟的孩子,也同样和哥哥长得像,一定要说是哥哥的,也没法反驳。

导致被抓起来审的原因是弟弟一直想方设法的杀哥哥,不过没如愿,只弄断了他哥一条腿。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辛筝秉着最基本的原则打断了弟弟一条腿,再不做点什么,民愤就要烧到自己这个仲裁者身上来了。

公审到此为止。

这是最烂的公审。

世人期待的公审是正义得到伸张,公审完全倒着来了。

没有比这更恶心人的事了。

辛筝非常满意的看到了民众的愤怒。(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