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宇一只脚已经迈出了单元门,却又在热烈的欢呼声中退了回去。
外面的欢呼声属于何骏,也属于豆子,但并不属于他。
不得不说,雷宇的判断极其准确,虽然雷宇认识何骏的时间还不到两个小时,可是何骏已经连续给了他几次意外。
当何骏在恐龙肉明显不够分,现场的幸存者们很可能暴发一场混乱时号召大家放弃唾手可得的食物,转而和他一起猎取巨兽的时候,雷宇并不看好何骏的举动,在他看来,这些为了食物而来的幸存者,绝不会对何骏凭空画的大饼心动。
可现实就是这么出乎意料,现场超过三分之二的幸存者集体支持何骏的提议,许多人甚至不惜放弃即将到手的恐龙肉!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这年头谁也不比谁傻,赶来分肉幸存者大部分都参与过第一头巨兽的分解,巨兽硕大的体积和鲜嫩的肉质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而恐龙肉的质地一看就知道属于那种粗粝不堪的类型,近距离嗅一嗅还能闻到一股很重的膻味儿。
这点小麻烦放在现代真不算什么,甭管多么粗粝的肉质,在高压锅面前都是渣渣。
其次多用点葱姜蒜和花椒八角什么的,怎么也能想办法将肉中的膻味儿掩盖下去,可这些植物在史前时代还没进化出来呢,没有这些配料,做熟之后的恐龙肉会是什么味道?
按说史前时代应该也有一些可以充当香料的植物,但发现它们需要足够的时间!
雷宇要是知道其中的原由,肯定会说这些幸存者矫情,都快饿死了还挑挑拣拣,这种人就活该饿死。
但话不是这么说的,国人原本就是整个地球上最会吃的民族,熬过苦日子的人在幸存者中的比例很少,而且国泰民安几十年,当初的苦日子早就成了过眼云烟,胃口早就养刁了,突然间来个忆苦思甜,谁受得了?
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为了填饱肚皮哪怕生肉腐肉都能吃下去,可现在不是有选择的余地么?
何骏不知道,这两天也有其他给养耗尽地幸存者山寨他的想法,试图搞死几头巨兽分而食之。
问题是十二号楼阴影里的巨兽从来不落单,弄死一只容易,可不把剩余的巨兽赶走,压根儿就没办法靠近猎物!
不得不说,那只腿陷在井里的巨兽倒霉到了姥姥家。
以车队驱赶巨兽的想法其实也有人想到了,并且进行了小范围的串联,可惜有车的幸存者毕竟是少数,到何骏分发恐龙肉为止,他连一个愿意帮忙的车主都没找到。
这年头,就算住楼上楼下的邻居,最多也就是混个脸熟,平时根本就不走动,不知道邻居姓甚名谁的更是大有人在,找人帮忙?谁认识谁啊?眼下可是非常时期,警惕还来不及呢!
而何骏呢?第一次分肉已经让他在幸存者中初步建立了威信,今天的第二次分肉虽然虎头蛇尾,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相当于巩固已有的威信。
前几天的“善举”、幸存者的实际需要再加上何骏确实有狩猎巨兽的能力,所有的因素综合在一起,才最终产生了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