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最后的和平时光(1 / 2)

城管无敌 老老王 2646 字 4个月前

3月13日,星期六傍晚,苏格兰第一大城市格拉斯哥,天气晴朗。

虽然英格兰的荒野上正是一片黑云压顶、暴雨倾盆;但位于遥远北方的苏格兰高地,却依然阳光灿烂、风淡云轻。春天的脚步缓缓降临在这片偏远湿冷的土地,让广袤山野间都渐渐多了几分盎然的绿意。

当各方势力在大不列颠岛这局棋盘上竞相落子的时候,身处于风暴漩涡边缘的王秋同学还恍然不觉。

此时,他正悠闲地走在格拉斯哥的市区街道上,不时用电子相机拍摄几张富有苏格兰风格的街景。

——共产国际驱魔纵队不列颠分部总政委,约翰易安杜可夫同志的葬礼,在今天上午草草结束了。

由于伦敦骚乱阻碍了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的交通,没想到要提前出发的欧洲各国同行们,都被堵在了路上,只能打个电话或发个邮件过来表示歉意。就连提前了好些日子抵达伦敦,并且在海德公园跟王秋他们有着一面之缘的巴基斯坦同志拉赫曼阿巴斯政委,也被骚乱困在了伦敦,没法前来现场吊唁。

更要命的是,约翰易安杜可夫同志的家属远在南非,英国这边竟然是一个亲戚都找不到。

于是,在一片冷冷清清的氛围之中,一位从爱尔兰坐快艇过来的政委同志,板着脸在空荡荡的会场里念了一篇满纸官腔的祭文,然后就把约翰易安杜可夫同志的骨灰盒打了航空邮包。准备寄回到南非去。

而共产国际驱魔纵队的不列颠分部“红龙”,在不幸死了这位光杆总政委之后。则再次回到了空置无人的荒废状态,等着不知身在何方的下一任总政委前来接手——以目前的情况看,似乎是谁都不肯来做义工——甚至就连代表不列颠分部的红龙徽章,也被王秋和他姐姐王瑶顺手拆走,作为纪念品了。

(王秋他们这个“中国分部”的标志物是黑狗牙,所以叫做城管犬牙国际纵队。)

至此,不管怎么样,王秋他们来伦敦的第一个明面上的目的。总算是就此完成了。接下来,趁着还有一点空闲的时间,王秋就跟姐姐、索尼娅和僵尸巫女早苗里香,一起在格拉斯哥的街头闲逛。

如今这个时间点,正在英格兰诸多大城市不断肆虐的全面骚乱,暂时还没有蔓延到遥远北方的苏格兰。而来自国外的有色人种移民,也主要是在温暖繁华的英格兰扎堆。在寒冷荒凉的苏格兰这边则比较少见。

因此,这裏的种族矛盾远不如英格兰地区尖锐,偶尔有几个黑人看到电视里的骚乱场景,感到心头痒痒,但毕竟是人数太少、势单力薄,能抢劫几个落单行人就已是极限。实在是折腾不出什么大场面来。

总之,在这个星期六的下午,苏格兰第一大城市格拉斯哥的街头,基本上依然是一派歌舞升平的假日悠闲景象——卖糕点的小贩,衣衫时尚的白领女性。玩着滑板和旱冰鞋的都市小年轻,染发纹身的非主流青少年。偶尔还有穿着苏格兰格子裙吹风笛的乐队……外加呜呜直响的救护车和无处不在的烂醉酒鬼!

——没办法,英国人喝酒犹如中国人喝茶,这话绝对没错。不让英国人喝酒等于拿走他的半条命,差不多称得上是全民酒鬼,每逢周末必然要酗酒狂饮一番。待到喝高了之后,少不得在光天化日之下憨态百出、丑相毕露:程度轻的,还只是胡言乱语,扶着墙壁踉踉跄跄走猫步;程度重的,直接在地上扑倒成一堆肉坨,只剩下时不时的哼哼和蠕动……而且数量很多,路边、桥边、花坛里冷不零丁就能冒出一个。

于是,辛勤的救护车只好呜呜叫着一刻不停地来回平治,以便于及时把这帮子醉汉们抬进医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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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跟那些行动力超强,破坏力超恐怖的英国熊孩子相比,这满街乱躺的酒鬼倒也算不得什么了。

——对于熊孩子这种生物,王秋本身倒是没多少体会,因为他熟识的几个亲戚小孩都是不太爱动的,成天唯一的爱好就是打网游,还要爸爸妈妈把他们拖出来吃饭。马彤学姐倒是遇到一回传说中的熊孩子:正月里拜年的时候,她舅舅家带着六岁的小儿子过来玩,马彤不过是一个不留神没把他看住,结果这熊孩子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把她房间里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收集起来,价值两万元人民币的各种日本进口模型手办给拆了个干净……最终心疼得马彤这个宅女兼腐女直掉泪,整整三天气得吃不下饭。

但是,跟破坏力惊人的英国熊孩子相比,这些中国熊孩子的本事就实在不够看了。比如说在这一天的格拉斯哥街头,王秋就看到一群最多不超过十二岁的英国小孩们,突然点了一大捆鞭炮扔进店铺里,炸得一地狼藉,然后隔着十几步路拍手哈哈大笑。等到店主气哼哼地跑出来,还被他们用石块砸得鼻青脸肿。

——真正在国外待过的人都知道,除了几个重点布防的风景旅游区之外,欧美大城市的治安其实一点都不好。法国的问题是北非移民喜欢搞事,而在英国,最大的治安问题之一则是青少年犯罪太普遍。

如果在英国的大街上,看见一群流里流气的小屁孩走过来,你最好还是赶紧绕路走开,不然被打死了也没人管你。即使找到警察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英国的法律规定:“儿童有一切受到保护的权利”!

嗯?你说你武功高,一个能打十个。不怕这些小屁孩?唉,不行的。这些小孩对你扔石头,你也只能拔腿快跑,如果你敢回头给他们一拳,那警察马上就把你带走关起来了——侵犯儿童啊!

更离谱的是,在前些年的时候,英国还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有一个人高马大的16岁男孩,砸开房门强行闯入一户人家。强|暴了22岁的人|妻女主人,而且是当着她2岁女儿的面,把母亲给操了一遍又一遍……

事后,警察接到报案来抓人,但却不是抓那个强|奸犯,而是抓了这个22岁的可怜人|妻,罪名是说她和未成年男孩发|生|关|系。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属于强|奸罪,接下来要坐牢……相反,那个16岁的中学生强|奸犯只是在法庭上装装可怜,说自己只是一时冲动犯错了,以后一定改正,接下来就啥事都没有了。

(题外话:在作者的印象之中。按照中国法律,跟未满14岁的人发|生|关|系,即使你情我愿也是犯罪——那么13岁的男初中生只要武力值够高,岂不是可以随便奸女人玩,告上法庭反而是被害者坐牢吗?)

总之。英国的小孩有着绝对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的权利,小孩干啥都不犯法不受惩罚。大人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在英国外出上街要特别特别特别小心。夜间出门是绝对忌讳,因为夜里的大街上全是野狼一般的熊孩子。千万不要把他们想象成国内那些在火车站出没的小偷集团,两者根本不在同一个等级上。英国这边当小偷扒手的不良少年倒是挺少——不是因为人家素质高,而是因为人家根本不屑于偷偷摸摸地干事,从来都是直接拿了凶器过来明抢!实在不行,就先拿了你的命再拿走东西就好了!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反正英国这边没死刑,大不了多蹲几年监狱。而且英国的监狱条件很好,大致相当于中国的旅行社水平,有吃有喝,有电视,有电脑,还有游戏机,可以发脸书(Facebook)和推特,比中国的很多大学宿舍还要舒服……如此这边日积月累,英国的监狱都不够用了,没闹出什么大事的话,警察也懒得再抓人,反正就算抓进去,监狱也会以人满为患的理由拒绝接收,最后转了一大圈还是得放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