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之后,如果不想躺倒就睡的话,那么按照童话故事中的惯例,你似乎应该给某位贵族小姐或夫人写一封情书,或者向君王写信提出一些谏言……可问题是,你该用什么书面语言下笔呢?
在中世纪的欧洲,绝大部分的骑士、贵族甚至君王都不识字,文化完全掌握在教会手中,贵族子弟想要学习文化,通常只能去教会的修道院。而且,就算你在修道院里进修过,对于真正的远程交流而言,识字的用处恐怕也并不大。
要知道,在中世纪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文字语言都没有被标准化,单词和语法什么的,完全是按照个人的发音用字母拼出来。但问题是,就算在同一个语言区,每个地方也都有自己的方言,用字母拼写出来的词汇自然也不一样……到博物馆里去看一看中世纪欧洲特别是中欧各国的文献就能知道,同一种语言的同一个词,在不同的人笔下就有多种写法——这可不是什么笔误,而是因为根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
实际上,当时用本民族语言写书或者写笔记的人,基本上只要保证自己和熟人能够看得懂就行了,至于其他人么,反正我的书又不是写给他们看的,就让他们像破译密码一样地琢磨去吧!
这样一来,就连圣经也不能用本地语言书写,而是用希腊语和拉丁文,一般人根本读不懂,只能任凭神棍们随口忽悠——事实上,在意大利以外的边远地区,很多在当地招募的低级神职人员,同样是根本不懂晦涩的希腊语和拉丁文。而以中世纪那种可悲的文化和交通条件,也不可能组织他们集体去罗马受训。所以传教士们只能降低标准,先把对上帝的信仰建立起来再说,以后有条件了才慢慢严格要求。
例如,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就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简化标准——从当地信徒中招募的最低级传教士,只要会用拉丁文背诵圣经的前三行就算是合格了,剩下的随他们自己编造。
所以,如果在中世纪遇到一个把圣经故事讲得乌七八糟的蹩脚神父,你也千万不要感到奇怪。
而在大航海时代,欧洲的传教士们也是秉持着类似的“速成原则”。于是,由于语言和文化背景上的巨大差异,一度在美洲、非洲和亚洲拉出来一堆千奇百怪的土着神职人员……譬如在中国,就有人把圣母玛利亚翻译成玛利亚观音;而在非洲的教堂里,则有黑人唱诗班敲着牛皮战鼓,高吼着严重跑调的赞美歌……
——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运动如果提早一千多年,或许就不会被罗马教廷认为是异端了。
言归正传,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就被现代的中国人视为累赘迂腐。但在中世纪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同一个词在德语里怕是有二十种写法都不止(当时的捷克、荷兰、瑞士还有其他许多国度,都还在德国的版图之内),弄得书面信息总是在传播过程之中出差错,想要跟别人写信也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