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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酒吧的舞池内。
季康依旧梳着亮眼的粉色小刘海,坐在卡台内和七八个岁数比他小很多的社会二流子喝着酒,唠着磕。
如果把现代的混子圈,比作是一个江湖,那在这个江湖里,会有令狐冲这样的侠客,有段延庆式的恶人,有岳不群之类的伪君子,更有辉煌到令人膜拜的领袖和绝世高手……
但季康似乎跟他们都不一样,并且如果非要给他定位的话,那他很可能是一个东方不败和海公公的合体版。
因为季康这个人,你要说他糊涂,他其实比谁活的都他妈洒脱。因为他在这个圈里混,对自身的物质要求并不高!无非就是自己犯精神病了,让组织给拿点钱看病,买药!除此之外,最多也就是保证他要吃好,喝好,玩好。
总之,只要让他不缺钱花,那他就可以卖命。当然,他卖命的对象只有沈金宏一方和茂名一人。
平时,季康心里是能感觉到所有人都有点瞧不起他的,但他对这事儿不在乎,更没有啥心里波动,并且自己也时刻保持着一种,你要不愿意搭理我,那我就离你们远点的态度。
所以,如果不是有啥事儿要办,那季康更愿意跟社会上没成名的小混子接触。因为这帮人在一块,不存在谁看不起谁,只求今朝有酒今朝醉,喝多了就吐,喝死了就拉倒。
而这也正是季康不糊涂的地方,不争,不抢,只抱着有一天就乐呵一天的态度,所以他在这一点上,很像一个变态的东方不败。因为他表面上不被理解,但心里该明白的其实都明白……
但之所以说他还有点像海公公,那是因为这货没事儿是真犯病啊,经常干出一些,别人完全看不懂的事儿!
比如今天,季康就莫名其妙的恋爱了。
……
事情的起因是,大堂经理上楼找了沈金宏之后,就立即拎下来两瓶好酒,给坐在v01卡台的客人送了过去,而他送的时候,正好就被季康看见了。
“给我的酒啊?”季康大刺刺的问了一句。
“呃……不是,这是沈总送给一朋友的。”经理被问的一愣后,笑着解释道:“你要喝,一会我再给你拿一瓶!”
“艹,看把你吓的。”季康撇嘴骂道:“我喝得起啊,不白蹭你的!一会你给我也送两瓶!”
“呵呵,行!”经理笑着点头。
话音落,季康转身就要去厕所。但就在转身的过程中,却无意的看见了一位长发飘飘,并且穿着紧身牛仔裤和粉色t恤的姑娘……
紧身牛仔裤可以在季康这儿完全忽略,但他天生就对粉色有着一股莫名其妙的迷.恋,所以,他眨巴眨巴眼睛后,紧跟着又冲经理问道:“你这酒,是送给那娘们那桌吗?”
“咋了?”经理一愣。
“艹,我问你是不是,你咋地个jb啊!”季康皱眉再次问道。
“是啊!”
“来,你把酒给我。”
“干啥啊?”
“艹,我给她送去。”季康说话间就把两瓶酒抢了下来,并且迈步就往姑娘的那一桌走。
“哎,康哥,你不认识这个人吗?”经理追着问了一句。
“刷!”
季康猛然回头:“她是哪个大哥的小蜜啊?”
“……那倒不是!”
“那我认识她干个jb!”季康骂了一句后,拎着酒瓶子就去了姑娘那一桌。
……
与此同时,国会娱乐会所门外。
滴酒未沾的满北伐,背手领着六七个人,迈步就走进了大厅。而他也没去舞池那边,只步伐很稳的去了楼上ktv区。
几分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