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强悍,这些国家那里是自己的对手啊。
“真的是这样的?”程处弼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想来,应该是的。”
“那姑且相信是这样的吧。”
“……”
船只靠了岸,然后众人向下面走了去,程鲲鹏一脸警惕的看着四周围,若是有谁想要对程处弼不利,绝对第一时间干掉对方。
“小臣金百年见过天朝的秦王殿下。”一名海军将领来到了程处弼的身边,恭恭敬敬的说道。
“哦,你知道我?”程处弼感到有些意外,这新罗国的人竟然知道我,难道我的名声这么大么?
程处弼不知道的是,如今他的名声不但大,还相当的恐怖。
据说,每当新罗国的孩子晚上睡觉哭闹的时候,新罗国的父母就会说:“再哭就将你送去给秦王吃。”
这个时候,哪怕哭的再大声的小孩子,都得是停止了哭泣。
可以说,程处弼的威名已经是到了小儿止哭的地步了。
“殿下的威名,如今是威震四方海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金百年赶紧说道:“殿下如今乃是整个天下最有威名的人,小臣不才,也是听闻过殿下的赫赫威名的。”
“很好,很好,我看你骨骼惊奇,那就当我的一条走狗吧。”程处弼笑眯眯的说道。
“谢殿下!”金百年高兴无比的说道:“能够成为殿下的走狗,是我金百年十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愿意生生世世当殿下的走狗,永生永世,不背叛殿下。”
“你,果然是个人才,我们大唐能够有你这样的走狗,我很高兴,哈哈哈……”程处弼大笑了起来。
这就是棒子的祖先。
棒子不都是这样的人么?
很好,很棒子!
金百年心里面很是高兴,也很是激动。
自己的投诚,果然获得了秦王的好感,以后这新罗之地,就算不是自己说了算,自己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了。
若是努力努力,说不定自己的全家都能够去到传说之中的长安城呢。
据说,在长安城有一颗龙珠,乃是神龙眷恋的地方。
不管是白天黑夜,都散发出一股股的金光来。
今生若是能够目睹一下,就算是死了也值得了。
金百年丝毫不会自己的投降感到耻辱,这年头活下去,才是最光荣的。
至于忠心报国什么的,等这个国家灭亡了,也就没有国了,还报个毛啊。
金百年正在为自己攀上大腿而感到高兴呢。
“金百年啊,你姓金,这么说来你也是新罗国的王族了?”程处弼如有兴趣的看向对方。
“殿下,金乃是大族,大部分的新罗人都姓金,所以小臣也虽然姓金,但是和王族却是没有一点的关系的。”金百年赶紧撇开自己和皇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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