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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锦衣卫已经离开了,借此机会,咱们是不是可以趁机从这里逃走?”老二期盼的看着老大,想要从他的眼中得到肯定的答案,不过老大又一次让他失望了。
老大想了一想,谨慎道:“如果他们离开只是一种假象呢?为的就是让咱们看到,其实这里还埋伏着一支锦衣卫呢?东都的锦衣卫守备并不少,上千的人咋们不能小觑,也一定要谨小慎微,绝不能拿性命来赌博。”
老二虽然明白他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两人再此观察一段时间之后,老二忽然想起哪里出了问题,他拽了拽老大的袖口,说出他的想法:“老大,你听我说,你现在就是想的太多,过分郑重了,你想想,这群锦衣卫怎么能想到咱们离开的时候咱们就在这里呢?否则他不早就对咱们出手了?所以他这番做戏是为何?我觉得他们是真的撤了,绝不可能是伪装。”
老大眯着眼睛,思索起来这件事,没一会儿,一拍手惊叫道:“对啊,锦衣卫都不清楚咱们到底在什么地方,为何要佯装呢?佯装给谁看呢?”
“老大呀,你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什么事都想那么多,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为什么非要让它变得这么复杂呢?”
老大苦涩一笑:“这也是难免的事,这番内忧外患的处境之下,我若不稳重一些,借咱们几百条命都不够死,不过过分谨慎,倒也是一个错误。”
“放心,马上便能离开了,到时候就不用想这么多,每日活这么累了。”老二真诚的笑着,从这道城门走出去,就是美好的新生活了,他们便再不用像这般没有尊严的过活下去了。
“不过临走之前,还要再做一件事,这件事非常重要,以最坏的打算猜测,如果城门处还残留着锦衣卫的话,这个方法也差不多能将他们骗过去。”
“哦?是什么?”老二好奇心作祟,这段时间与老大的相处,让他十分惊艳,老大是一位胆大心细的人,一次次的小招数与套路让他应接不暇,每逢绝路的时候,他总能带给自己惊喜。
“那日听你说起锦衣卫识人手段,我已经能够猜到,你听到的闲聊绝对不错,我仔细回想过那夜,咱们两人绝不可能暴露真实样貌,从一开始到离开,一直都在伪装,既然锦衣卫不清楚咱们长相的情况下又要如何抓人呢?我想一定有环节出现了问题,最有可能的环节便是咱们一整日呆的酒楼,一个来往顾客并不算多的酒楼是一定能记住咱们两个人呢,就算记不清样貌,也一定能记住特征,而咱们两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我手掌上那条细长的刀疤了,别说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店小二,就是上过几回战场的士兵,看到我这条伤疤都记忆深刻。”
说着老大便将自己的袖口撸起,果不其然,这条细长的伤疤暴露在阳光下,异常丑陋,触目惊心,饶是经常与他相处的老二,身子经不住打了个寒颤,因为老大平日里手掌多半在袖口里藏着,见过他伤疤的人少之又少, 那位店小二得以相见,是因为两人见钟逸要走,匆忙之中不小心漏了出来,这是老大的失职,否则他们便不用藏藏躲躲这么多天了,大摇大摆走出城门岂不快哉?
不过话也说回来了,世上哪有后悔药这么一说,如今意识到这件问题,倒也不迟!
“那你要怎么办?”
老大露出神秘莫测的微笑:”你就瞧好了吧!“
......
......
拥挤的城门处,一条长龙的队伍忽然左右闪躲,好像碰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就这样,中间空出了一尖细,这间隙足以一人通过。
就在这时,两人大摇大摆的乞丐通过这条道路,一前一后着走到了城门口。
不用说,排队的人自然是躲避乞丐,而这两人乞丐,则是伪装的老大老二......
“离老子远点,妈的,这味,比老子家茅厕的味道还要重呢!”守着城门盘查的侍卫蹭蹭朝后退了两步,捏着鼻子皱起了眉头看着这两位乞丐。
“官爷,官爷,小的两个要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