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试的结果很快就下来了。
意料之中,林无鸟独占鳌头。
“鸟儿,宝贝儿,娘亲爱死你了。”糖心胖美人又伸出双臂,雄伟的胸围随着她的动作抖了又抖。
这次林无鸟学乖了。扭过头去,躲去了她体积庞大的一扑。
“你得装扮装扮,否则御厨资格选的时候,会被人家看低了去。”这话其实是林大当家的原话,她就像个尽忠职守的复读机一样,一字不落地都背了下来。
“哦。”
对于买衣服,林无鸟丝毫燃烧不起一厘厘的热情,因为她在现代是个不折不扣的宅女。
所谓宅女,宅而慵懒,太周正的衣服会影响到宅女的气质,所以宅女们向来对穿着是没有任何考究的。
“今天二姨娘来了,说要让菲菲姐姐陪你一起去买衣服。”
话音刚落,就看见一团肉球从门檐里挤了进来,那团肉球穿着明媚的珠粉色,绞着手帕,从喉管里低低地顺了个音:“二十姨娘,我接妹妹去买衣。”
林无鸟被她的娇羞给视觉强|暴了一把。
等到一起上车,又被她的婀娜姿态给震撼了一把,那辆马车,本来有两匹高头大马拉着的,菲菲小姐上马车前一个撑手,马给压得禁不住扬蹄嘶鸣,那木头制的车,随着菲菲小姐的胖手一摁,朝着一头翘了起来。
“二姐,你太……有风韵了,太有张力了。”林无鸟坐在车上,惊魂未定地拉着车窗,看菲菲踩在马车的另外一头。
“鸟儿妹妹,人家好怕。”她带着颤音,缩回壮硕的大腿,又轻轻的一脚踏下,刹那间,马车整个都向她倾倒了,四周的仆人都傻了眼,马儿嘶鸣了一声,甩开了菲菲,一路狂奔出去。
“啊?这算什么?生死时速吗?”无鸟开始在车里疯狂地翻滚,寻找一个立足点。
马儿冲过小道,直往大街上奔去,满街的小贩和游走的行人,看见这两匹疯马袭来,都大叫起来:“闪啊,相爷家今天放了两只马出来啊……”
居然还有一位仁兄很惊诧地问:“今天居然是两匹马,相爷太宽厚了,我记得大前天是头猛豹,昨天是两只猛牛,万幸今日只是两匹马!”
万幸?!
这也太非凡了。
林无鸟在车子裏面艰难地爬行,顺着车帘向外看,路上的行人早就自发地让开一小道,动作灵敏得跟训练过一样。
烈马一路“得得得”地跑,跑过巷头拐弯的地方,林无鸟的心一下子惊得跳了起来。
巷口的地方站着一对粉|嫩嫩、红扑扑的黄毛小儿,正咧着嘴蹲在那里打陀螺呢。
“要命了!”林无鸟咬咬牙,估算着方位,眼见着离两小儿越来越近,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办法。
她再次咬咬牙,躺在车栏上,将自己的裤带紧了紧,闭眼向前一跃,抱着个孩子打了个滚。
至于另外一个,她实在无能为力了。许久之后,她仍然紧紧地闭眼,怀里护着那个孩童,动也不敢动。
“好了,没有事了!”声音稍显冷峻。
哎?她拎着怀里的孩子睁眼,看见路的那一边,同样有个男子,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另外一个孩子。
“回家去吧,莫要再在路上乱跑。”那个男子高高瘦瘦,一转脸,林无鸟的口水立刻咻的一下,吸了一口。
他长得实在太干净了。
这并不是说他着装整洁,而是他整个人,给人第一眼的感觉就是纯粹,清澈。他的眼睛甚至还保留有婴儿的盈蓝眼底。
“那个……”林无鸟放下怀里的孩子,朝他示好地笑一笑,正准备搭讪。
“像你这样草菅人命,放任坐骑在大街上跑的,简直是十恶不赦,不过看你拼死救孩童的分上,我也不会再对你多加指责。”
他一开口,就是冷冽的暴风雪,俊俏的脸上布上了一层厚厚的冰霜,看见林无鸟一脸无辜的样子,冷哼一声,甩着袖子,扭头就走。
就那姿势走得,那是相当的有味道。
林无鸟的心,呼啦一下,跌到肚子最底层。
晚间回到家的时候,不但马车丢了,菲菲大小姐因公受伤了,就连她自己,也没有买来一件像样的衣服。
倒是从喋喋不休的糖心那里,林无鸟终于弄明白那放牛放豹放恶犬的李相爷,居然还是林大当家的死党。
“他就好那口,自己养了宠物,总喜欢放出来与民共享。”二十姨娘捧腮感慨,“真是个好官哪!”
“……”林无鸟彻底没有了语言。
原来这是与民共享啊,真是个和谐睦民的好公仆。
御厨资格选那天,林无鸟还是穿了一身男装去P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