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春秋之际,中原的城郭之民与草原上的牧民在宗教信仰上,有很多类似之处,比如他们都相信灵魂不灭与祖先崇拜,迷信鬼神、偶像崇拜并崇尚勇武,习惯盟誓,日常生活和军事生活中多行使巫术,巫履行宗教行为外还兼任医生职能。
只是中原逐渐由蒙昧野蛮变得充满人文关怀和理性,但草原再过两千年还是那个鸟样。
而两者之间最相似的地方,就是以“天”为核心的自然崇拜体系。
草原上各部落对天充满尊崇,每年都有许多集会和节庆用于祭祀天神,各部落都相信,自己的祖先是被“天所立”,而若是哪个部落惹老天爷不高兴了,就会受到霜雪冰雹的惩罚,牛羊死绝。
相应,的他们中间也有一个“天子降世,使引弓之民并为一家”的传说。
现在,这个传说成了现实,然而草原的征服者,却是来自中原的金帐王。
虽然是异族的征服者,但这并不妨碍草原诸部在赵军强大武力的威胁下,将赵无恤视为自己的“撑犁孤涂”,也就是天子。
他们的五体投地和欢呼来的突然,却也恰到好处,这正是赵无恤在此检阅三军,杀俘立威希望达到的效果。他顺水推舟,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自此以后,他不但是中原的伯主,还是草原诸部的“撑犁孤涂单于”,塞外的天子!
这场献俘结束后,赵无恤在宽敞的金色大帐里接见了诸部首领,这些首领们进入辕门时,没有一个不是跪着前行的,谁也不敢仰视。
倒是空同氏首领带来的那个草原少女初生马驹不怕虎,大着胆子,抬起头仔细瞧了瞧金帐的内外装饰。
营帐入口两旁,赵无恤最信任的几名羽林侍衞矗立着,他们穿着染成红黑相间的铁札甲,头盔上有镀金的太阳标志。这些金属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空同明珠能从护心镜上看清自己的俏丽的脸庞,那张脸是如此的动人,还穿着一身精心挑选的盛装。她已经从父亲的耳提面命里知道自己此行要担负的使命了,空同氏的兴衰,就压在她的胸脯上。
所以,她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必须以最光彩照人的形象入帐,博得金帐王的欢心。
进入金帐后,环视四周,空同明珠简直无话可说了,这是她有生以来呆过的最大最华贵的帐篷,裏面的空间比河宗城里最宽敞的厅堂还大,各种为赵侯炫耀富裕而准备的奢侈品比比皆是:十多张虎皮连接的地毯,毯子上林立摆放着长案几,案几上有镀金的酒壶,角杯铜樽,精致的银盘,盘上是中原的令水果,以及香喷喷的点心。
除此之外,帐篷墙壁上海挂着一把长弓和一袋羽箭,兵器架上任何一把武器对于空同人而言都是神兵利器,而架子旁停歇的鹰隼,则是赵侯从东胡部落处得到的礼物。
她跟着父亲和众部族首领下拜稽首,整个身体都贴在地毯上,抬起头时,她见到了金帐王的真容。
这是一位很精神的中年人,之前阅兵仪式上那一身华丽的铠甲已经卸下,放在架子上,转而穿戴起中原的礼服,冠冕堂皇,威风赫赫,坐在中央的案几上,眼神如同他那只鹰隼一样犀利。
并不是空同明珠理想中的夫君形象,但也不算差,据说他拥有一部分狄人血统,但空同明珠没有看出来,只看到了他身为中原君主的骄傲。
空同氏首领就坐后,怯怯地说着祝福赵无恤身体安康,武功赫赫的话,请翻译的人一一转述,然后开始介绍起他的宝贝女儿来。
“明珠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姑娘,她愿为撑犁孤涂单于献舞……”
赵无恤微微颔首,准了。
在明快的胡琴和低沉的胡笳声伴奏下,空同明珠开始在帐内翩翩起舞。她头顶小碗,手持双盅,在音乐伴奏下,按盅子碰击的节奏,两臂不断地舒展屈收,身体或前进或后退,时而抖肩、时而翻腕,显得热情奔放。
跳完之后,还乖巧地朝众人行了一个中原女子的万福礼,引起阵阵掌声。
“善,赏金。”
赵侯似乎很欣赏她,不但给予奖赏,还让乐官记住方才所奏的舞乐,回到邺城后作为“空同乐”加入到宫廷乐谱里。
“何必如此麻烦,将拉胡琴和吹胡笳的下人,全部献给撑犁孤涂单于不就行了。”
空间氏族长献媚地讨好,又一指保持施礼姿势的空同明珠:“若是撑犁孤涂单于看得上,也将小女一并带回去,欣赏舞蹈之余,还能温暖床榻……”
“这……”这么明显的献女行径,赵无恤有些鄙夷和不齿,但脸上却看不出情绪。过了半响,权衡了利弊后,才点头道:“那寡人便多谢空同氏的厚礼了。”
空同氏占据着草原上最大的城邑河宗城,在河套地区有非同一般的地位,既然他们主动示好,那赵无恤也不能拂了面子。更何况,他依稀记得,史书上记载,赵襄子的元配夫人就是空同氏,难不成,就是眼前这小女子?若真是如此的话,他就必须得收下了。
然而,本来顺顺趟趟的一件事,却横生了枝节。
本来空同明珠一直是笑容嫣然的,直到她看到赵无恤背后的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