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上海公式的缺点嘛,还是补液过多了,而且他们并不要求在烧伤前8小时怎么补、16小时怎么补、24小时怎么补。
这样补液就很粗糙。
而且补液量偏多的公式虽在理论上维持了良好的循环血量,这是一大优点。
但由于液体负荷过重,往往加重患者水肿甚至引发筋膜腔隙综合征、心力衰竭、肺水肿、脑水肿等并发症。
到时你是救人,还是杀人?
最最关键的是,两种公式都有一个最大的问题,那就是执行得太机械,太死板了。
那就是医生严格根据公式的补液量来,算出来是多少,就不管不顾全给病人都输液进去。
输多了还是输少了,不管。
那么还是回到一个老问题,补液这玩意儿,补好了是救命,补不好那就是杀人。
所以七八十年代,国内烧伤界这种不良风气又称之为“机械执行液体复苏公式阶段”。
只顾盲目机械遵从公式的计算量而置临床表现和复苏效果于不顾以及大面积烧伤患者严格按照公式计算补液量执行的现象。
产生了“按公式办事就能抗休克”的错误共识,为脓毒症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而后世主张的是“个体化补液阶段”。
意思就是不同个体在达到良好复苏目标时所需的补液量也不尽相同,所以认为烧伤液体复苏公式只是临床复苏治疗的指南。
治疗中应重视对患者临床指标的观察,通过指标的变化来判断复苏的效果,调整补液量。
烧伤休克期的液体复苏不仅需要“个体化补液”,还需要有具体的复苏目标,这就叫“目标复苏”。
意思是液体复苏要达到的终极目标为:
维持良好的血液灌流,提供有效的氧供,消除氧债,恢复正常的需氧代谢,中止细胞死亡,生命体征平稳,血气分析碱剩余(+be)<-6,恢复正常的心排出量,氧输送>500 ml/m2,胃黏膜ph值恢复正常。
所以说补液很复杂,除了计算输液量,输液品种外,还要考虑方方面面,这样才能挽救回重特度烧伤病人。
医学这玩意儿,不是你喊着“人定胜天”就能救人的,救人是要讲究科学方法的。
这也是八十年代烧伤面积超过60%就救不活的原因所在。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喜欢从1981年卫校开始请大家收藏:(www.zhaozhi.us)从1981年卫校开始枣子读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