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章 结局(中)(1 / 2)

不止是冯玥,当初挂在洪荒杂志社旗下的工作室,现如今已经被独立出去了,王重总共投资了五十万,算上冯玥在内的五个孩子一人十万块的额度,占20%的股份。

金月姬走了之后,周秉义和郝冬梅就从省委大院搬了出去,住进了周秉义的宿舍。

别的不说,在廉洁这一点上,周秉义做的很是挺不错的。

时光荏冉,转瞬又是一年。

九二年初,在周秉义的力挽狂澜和近万职工的不懈努力之下,原本已经濒临倒闭的军工厂,终于再度焕发生机。

可越是这个时候,周秉义就越是忙碌,成天就是军工厂和家里两头跑,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

连光字片都不怎么回了。

周志刚的老年痴呆越发严重,不仅认不得王重一家子,这回儿更是就连周蓉和冯玥也不认识了,只记得一个成天对他骂骂咧咧的李素华,还有一个常年不着家的周秉义。

这位曾经的八级工人,技术大拿,整个光字片他们那一辈人里头最有出息的一个。

现在却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认识了,街坊邻居们那就更别说了,别人喊他,他会应上一句,但却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主动跟人打招呼了,很多时候,连大小便了都不知道,非得等人闻到味了才能给他处理。

而且还老是动不动就往外跑,好在光字片住着的都是街坊,看到了要么就直接把他送回来,送不回来的就让人去找李素华。

幸好还有王重和郑娟找的保姆胡大姐在旁边帮衬,不然就凭李素华一个人,根本照顾不过来。

真么长的时间,饶是李素华的耐性再好,也被磨的七七八八,只要稍微离老周家近点,基本上天天都能听到李素华骂周志刚的声音。

能把性子那么好的李素华变成如今这幅模样,可见现在的周志刚有多招人。

这天,周末,周秉义好不容易结束一段时间的忙碌,终于想起了自己还住在光字片的父母。

叫上司机,开车回到光字片,街道大体和小时候没什么变化,房子有的重新装修过,有的只是简单的拾捯拾捯,但也有许多直接空闲在那儿,已经许久没有人住了。

要是以前,周末的时候,街面上多得是跑来跑去的小孩儿,骑着自行车的男男女女们。

可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腾飞发展,这些活在这座城市最底层的年轻人们,大多数都选择了离开吉春,远赴南方沿海地区。

少部分则进入人流密集的城区,起早贪黑的做起了小买卖。

但大多数都是干一些卖力气的活儿。

“每次过来,都感觉有些不大一样。”周秉义透着车窗,看着车外两边的情形,心中感慨良多。

虽说光字片街道和建筑并没有什么变化,可人的变迁所带来的的变化速度之快和程度之大,却远胜于岁月的变化。

…开车司机笑着道“我瞧着没什么变化啊!”

开车的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儿,二十郎当岁,刚从部队转业回来,是军工厂车队的队长,机灵正直,也很努力的一个小伙。

周秉义没有说什么,司机的年纪还小,阅历不够,这些东西和他说了他也不一定能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