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找费翔,当然是来给自己公司品牌做代言。
在本地办厂后,李勇自然不可能一直帮二哥李武那边做代加工,何况他有自己更好的设计思路,拿来做挂牌有点浪费了。
而且亲兄弟明算账,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还不如趁早先分开,当然该给他们做的经销也不会减少,分开来互不干扰就是了。
现在费翔的热度、形象各方面都很合适,既受到了年轻人的喜好,又因为形象气质,颇有“商务”因素,而且还可以拉来女性市场的关注,可以说一个代言人能同时起到好几种效果。
而李勇安排在京城的工作室也起到了作用,平常他们在这里帮忙联系北方的商单,同时也为日后在这里建厂做准备——当然是先把市场打开了,再考虑就地建厂的事情。
而他们之前和费翔团队的约谈十分顺利,其实说白了,就是李勇这边给出的价格够高。
目前国内在商业广告、尤其是在明星代言方面,还没有太多成功的先例,很多品牌靠的都是积攒口碑,还没想到直接利用明星效应。
当然,这也是因为改开、市场化的时间还不足,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经验嘛。
这种情况下,李勇自然来当第一批吃螃蟹的,而即将奔赴海外的费翔也肯定不会拒绝这种送钱上门的事情,又不需要要求他做什么,只是拍个广告宣传一下,授权使用肖像之类地。
而且了解到只是个服装品牌,这种实体企业的风险比较小,而就算日后经营不善了,也不关他们的事情,反正钱都到手了——为免麻烦李勇直接一次性付了几年的钱,还设立了天价违约金,往后他们要是扯皮也不怕。
所以这个合作谈得很顺利,就差直接签约,李勇就是来见证签约现场的。
当然了,顺便把四美一起带过来,见见世面也好。
“你好……”
费翔的国语不错,也很有眼力,看出四美和李勇的关系不一般,而李勇因为看着年轻,也不好直说是背后大老板,就以“小老板”自居,那四美就是金主儿子的女朋友了。
所以他跟四美握了下手,很快就收回来,而等到听李勇说起了未来合作的一些详细,包括与四美一起拍广告,和经纪人商量一下后,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反正钱到位,一切好商量。
他接下来去纽约逐梦,未来前途未卜,现在还是要好好攒一些家底才行。
这次巡回演唱会,多多少少也有这个目的,也是想要趁热打铁,不然后面过气了再来就没这个机会了。
李勇也早知道对方不会在意这个,对方应该也知道,李勇是在用这种方式帮四美抬咖,但他们不会介意。
毕竟这本来就是用钱来买他的名气,而先借用费翔的名气打响公司品牌的第一炮,然后让四美也开始随着品牌的传播为人所知,就会有许多人下意识将他们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