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你是我的王子,我却是他的公主(1 / 2)

大城小爱 诺言 3389 字 2个月前

因为郑老师取消了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来学校上早自习的命令,全班同学都很感激她,尤其是孔峥,他用手肘推推雁归,笑嘻嘻地说:“嘿,多亏有你,让大家少受点罪。”

雁归横了他一眼:“也没让你受罪吧,反正早自习你都不会来的。”

“总好过听那老太婆的啰唆。”

雁归把头扭过去懒得理他。

在雁归十一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讨厌过一个人,若一定要找,孔峥肯定名列第一,事实上,不只她不喜欢他,里仁巷的居民和学校的老师也没有喜欢他的。

孔峥是能让所有大人头疼的角色,出身差、成绩差,脾气也相当怪异,他能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的所有坏事。因为里仁巷小学一直本着好生带差生的原则,可怜的雁归从学前班开始和孔峥同桌,一直到五年级,她觉得自己的命真是不好,这几年对她来讲是一种折磨。

她的名字,他从来也不会正经地叫,总是小乌龟长小乌龟短,不过这算是小儿科。学前班的时候学校条件差,没有单人椅,同桌要两个人一起坐那种长条的木板凳,孔峥的拿手好戏便是趁班长叫起立敬礼的时候悄悄把板凳抽走,害雁归一屁股坐到地上,等她面红耳赤地爬起来,他就会很得意地笑出声来。雁归那把乌黑油亮的长发,是孔峥热爱的玩具,因为他不停地拉扯,雁归每天要束十多次头发,终于在今年被迫把头发剪了了事。当然他们也和其他男女同桌一样会在桌上画三八线,可是永远只有孔峥能够无限制地越线,如果雁归不小心过线他就用尺子敲她的胳膊。

男生从小顽皮爱欺负女孩子并不出奇,真正令雁归迷惑不解的是竟然有很多人羡慕她的位置,经常会有不少女生脸红心跳地偷偷写小纸条给孔峥,或者放进他的抽屉或者请雁归转交,雁归面无表情地递给他以后,他若心情好时或许会看一看,有时候根本就漫不经心地拿了折成纸飞机到处乱扔,这一切实在让雁归太费解了。

她问最好的朋友刘晓玲:“你们都在纸条上面写什么啊?”

刘晓玲说:“没什么啊,就是说一起好好学习,认真准备考试啊。”

雁归想难怪孔峥不感兴趣,他根本就是不爱学习的人,约他一起恶作剧或许他会更加感兴趣一点。

她还是搞不懂:“一起学习干吗找他啊?班上数他成绩最差了。”

刘晓玲开始叹息:“他很英俊啊,你不觉得他像《射雕英雄传》裏面的杨康吗?”

孔峥个子高挑,高鼻梁、大眼睛,头发微微卷曲,五官轮廓很深,有点像混血儿,十多岁的小女孩儿已经很能分辨美丑。

“他很英俊吗?那么高,那么壮,简直像头熊,而且杨康也是坏人。”

刘晓玲唾弃她:“你到哪里去见这么英俊的熊?杨康是坏人不错,但他是个英俊的坏人,而且如果他跟我一起学习,我想他应该会变好。”

这是女人的通病,不管是成年的还是不懂事的,她们都认为自己的潜能无限大,可以感化一个浪子。

“雁归,你跟他同桌会不会脸红发烧?他的眼睛每次看到我,都让我窒息。”

雁归老实回答:“不会,坐他旁边又不是在烤火。”

刘晓玲白了她一眼:“看你的样子也知道你不懂啦,你不会懂的,这就是……”就是什么,因为年纪太小,刘晓玲也说不清楚。她们有上生理衞生课,可是大人们对男女这些事情总是遮遮掩掩,恨不得告诉她们所有人类都是从母亲的夹肢窝里掉出来的,可越是这样,孩子们的求知欲就越强。

雁归听了刘晓玲的话沉默了一下,她很想说其实她是懂的,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终于就不出声了。有一个人,是的,有那么一个人,让她见过就觉得脸红心跳,魂不守舍,那个人是班长柳大伟,不过她还不能确定,她想,或许这只是书上说的内分泌在作怪,就像晓玲对孔峥一样。

至于柳大伟,可以这么说——如果说雁归是里仁巷的奇迹,孔峥是灾难,那么柳大伟就是里仁巷的希望。

柳大伟住里仁巷四十二号,雁归家的斜对面。他父亲是工厂的工人,很早的时候因为一次工伤事故去世,当时厂里还有人送了红旗过来,上面印着“模范标兵”几个字。这在里仁巷里算是了不得的荣誉,柳妈妈悲痛欲绝地接过那面红旗,同时也接下了丈夫对他们唯一儿子的期望。

她没有再婚的念头,虽然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依然靠着一点微薄的抚恤金和自己少得可怜的工资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人家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柳家却从来没有是非。他们家里条件很差,几乎是里仁巷里最差的,但柳大伟却是被教得最好的——斯文有礼、功课优秀,他从不跟巷子里其他的小猴崽子瞎胡闹,放了学不会在任何地方停留,每天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念书念书再念书。

里仁巷的人们都说:“看着吧,这小子争气着呢,上次又拿了个奥数亚军,全市,不,全省也只有那么几个人吧?能第一个走出里仁巷的人非他莫属!”

雁归想:“长得好不好看有什么紧要,孔峥再好看也就是个绣花枕头,还爱欺负人,功课好有志气才最重要。何况他的性情那么好,对妈妈又温柔又孝顺,这才是最最宝贵的。”想着想着,不由得脸也开始红起来。

雁归能确定自己是真切地爱上柳大伟而不是出于内分泌失调的生理反应是他把她从孔峥的“魔掌”中救下来的那刹那。

那时候已经到六年级了,毕业班的功课紧,雁归白天上课,晚上回家做家务外加复习,忙得团团转,开始睡眠不够。这天上数学课,天气异常的闷热,雁归只觉得眼皮不停往下坠,她不停地勉强挣扎,但是上下眼皮就像被涂了强力胶水一样不受控制,与倦意抵抗许久之后,终于把身子慢慢地趴到了课桌上。

她趴下去的时候手肘自然而然又过了那条三八线。或许同样因为天气太热,又或许因为别的原因,那天孔峥特别暴躁,见雁归过界,竟然想也不想拿起课桌上的圆规一下扎到雁归的胳膊上。雁归当时穿着一件薄薄的的确良长袖衬衣,一下给圆规扎到肉里,她顿时疼得从迷蒙中惊醒,“哎呀”一声尖叫,往手臂上看时,已经有小小的圆血珠冒了出来。

老师停下讲课,怒目而视,雁归不敢吱声,讪讪把头低下去。

“雁归!站起来!怎么回事?”

雁归战战兢兢地站起身子,低着头,不说话。孔峥马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头偏到一边,同桌这么些年他太了解雁归,打死她也不会吭半句声的。

没有等到老师再次开口责备,雁归身后已经有人站起来:“老师,我看到了,孔峥刚刚拿圆规扎雁归!”

雁归和孔峥同时一惊,两人一起惊讶地回头,柳大伟身子挺得笔直,小小的面孔上满是严肃。雁归怔怔地望着他,眼里忽然漾出梦幻一般的神采。是,他的穿着的确有些旧,长得也不如孔峥俊秀好看,可是他那么勇敢地捍衞她,为她出头,而她以前仅仅只以为他成绩好、心地好,她似乎一直忽略了他最重要的品质。

下课以后,雁归、柳大伟、孔峥三个人一起进了郑老师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