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抓获野马,自然是要贩卖的。
他想要做很多事情,手头没有充足的银钱可不行。
挖河道,需要套马车,本来江龙应该留下一些马儿的,但野马不比驯养好的家马,脾性很是暴躁,不经过一段时间的驯养,根本就不听话,更别说老老实实的拉车,帮人们做事了。
驯养野马,还得寻找有经验的驯马师,不然马儿的野性难训,咬人,晚上嘶鸣,踢木桩栅栏,会闹腾个不休,并且不甘心生活在窄小的马棚内,野马以前是在大草原自由习惯了的。
有几成的几率,会郁郁而终。
夭折率,还是蛮高的。
所以江龙打算直接卖掉,这样比较省事一些。
至于自己以后用马,再多花点钱买回来一些便是。
既然要卖马,而且数量不少,江龙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黑衣衞。
在北疆,一匹马只能卖二十两左右,但拉到京城之后,价格却能翻倍。
所以江龙不打算在北疆这个地方自己出手贩卖,黑衣衞有自己的势力,走私食盐与马匹是他们的正常生意,并且江龙不用担心黑衣衞会赖账不给钱,而且也不怕他们敢把价格压太低。
生意,做生不如做熟。
更何况再怎么说,黑衣衞也是自家的,江龙能赚一笔,黑衣衞把马儿来拉到外边再出手,又可能赚上一笔。
马儿在大齐,算是紧缺的稀罕货,但数量太多,也是不好一次出手的。
但这对于黑衣衞来说,却不是什么难题,黑衣衞有太多的销路。
不怕马儿太多,只是担心收不到马!
“不知小少爷手中,有多少野马?”黑衣衞眼睛一亮。
“一千匹。”
黑衣衞立即说道:“那小的这裏全要了,在北疆,一匹马的价格在二十两左右,想来小少爷应该是知道的。拉到外边,能卖到四五十两银子。但却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才能把马儿运送出去,私底下贩马,是有违大齐律例的,而且野马也要先让人驯服才能使用。这样,小的一匹给出价三十两,如何?”
“好!”虽然听黑衣衞的语气这个价格可以再商讨,但江龙却是没有讨价还价。
直接应下。
一千匹野马,白得三万两银子,江龙已经是很满足了。
而且还有一群约有两千匹的野马群,已经发现。
待也捉到手中,到时又有六万两银子进账。
江龙非常的高兴。
黑衣衞伸手入怀掏出两封书信,递给了江龙。
其中的一封是家书。
每隔一段时间,江龙就会写封家书回去,问候景老夫人,并会给林雅单独写上一封,这封信纸的字里行间,自然是相思情意绵绵。
景府那边也一样,景老夫人与林雅也会写家书让黑衣衞代送过来。
另外一封,是蝶香夫人请景府代送过来的。
江龙先看家书,没有大事,不过林雅所写的书信中,却是隐隐暗示林家那边有些个蠢蠢欲动。
把信纸折起合上,江龙紧皱起了眉头。
救林雅的弟弟出火坑,此事他一直放在心上。
不过却是没有什么好的机会。
在灵通县,他要挖河垦田,一时半会也是不能调离,林雅的弟弟年幼却是等不了太长的时间。
不然万一林雅稍有忤逆林家的意愿,到时林雅的弟弟说不定就是会有性命之忧。
林志若死,林雅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开心。
会成为她的心病。
“对于少夫人的娘家,你们应该有所了解吧?”江龙灵光一闪,询问跪在小屋中间的黑衣衞。
江龙没有发话,黑衣衞是不会退下的。
“林家在当地是豪门大族,不过好几代没有出现什么优秀的人才了,所以已经是渐渐的没落了。”黑衣衞回道,“当然,林家的底蕴还在,林家经营布庄酒楼,粮油书斋,有许多属于自家的商铺。只要没有卖掉那些商铺,再有人才接手生意,经营得当,林家很快就能重新振作起来。”
江龙点了点头,黑衣衞分析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