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宫殿基址与民房建筑
2004年秋天,我国考古人员在河南平顶山蒲城店遗址考古挖出20座夏代早期排房基址和两座古城。专家初步断定,一座古城是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址,另一座古城的时期尚不能确定。基址大多集中在遗址西区,排列有序的房屋中有单间、双间、三间和四间等多种形式,最大的房子为多达五间以上的东西向连间房。据现场专家推算,这批排房是新砦文化时期建筑,属于夏代早期。
2012年考古人员在对陕北神木石峁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时,发现了一批4000年前的房屋遗址和墓葬群,为进一步研究我国早期人类活动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新发掘的地点在石峁城址内城韩家圪旦的一处山峁上,与石峁城址内皇城台隔沟相望。目前,考古人员先后清理出房址19座、墓葬24座,并出土了一批时代特征鲜明、地域特点明确的陶器和石骨器。房址距今大约4300年,是窑洞式居室,从出土遗物判断,这些房址当时除了居住之外,可能还是加工玉器的手工作坊。
二里頭遗址中分佈着30多处大型夯土宫殿基址,有中国最早的青铜器铸造作坊,制骨、制陶、制玉作坊遗址,遗址中的建筑分三种类型,大型宫殿建筑占地面积均在一万平方米左右,应当是夏王朝最高权力机关所在地;一种为平地起建的木骨为墙,草泥为皮的建筑,为奴隶主贵族们的住所;还有一种半地穴式建筑,以坑壁为墙,立柱搭盖草顶的房屋,面积较小,既阻暗又潮湿,可能为当时最下层人物—即奴隶的栖身之地。三种不同形式的建筑反映了当时阶级的差别。龙山文化的居址与宫殿。有大中小型之别,并发现成熟的宫殿。
太康陵
(2)墓葬悬殊的等级差别
在良渚文化墓葬遗址发现了墓葬数十座,其墓坑呈长方形,以头向南的仰身直肢葬为主。有大、小墓之分。大型墓不仅墓坑规模较大,而且随葬器物数量多,质量也高。如草鞋山198号墓,东西1.7米,南北4米,有60多件随葬器物,其中有5件玉琮、2件玉璧以及镯、管、珠、锥形饰、穿孔斧等共30多件玉器。福泉山遗址6号墓虽遭破坏,仍遗有玉、石、牙、陶器119件,其中玉琮5件,玉璧4件。寺墩3号墓随葬玉琮、玉璧多达57件。用如此大量玉器随葬,这是以往所没有的,在良渚文化中也属特殊现象,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玉殓葬”。张陵山遗址的一座墓葬,随葬陶、玉、石器共40多件,其中以兽面纹的玉琮和玉瑗、玉蝉等较为突出,在墓主人脚下,与随葬陶器一起还发现3个人头骨,有人认为其身份应是奴隶。对比之下,小型墓就逊色许多,在浙江海宁、嘉兴、平湖和余杭等地发现的小墓,随葬陶器的质量一般远逊于实用品,有的小墓用猪下颚骨或穿孔石斧和大型玉璧随葬。此类墓葬很可能为没落的贵族或自食其力的自由民。
龙山文化墓葬等级进一步分化。墓地较小,似更多以家族为单位。大小型墓相差悬殊。大墓往往随葬象征权利的石钺或玉钺,象征宗教的玉琮、璧。一般为单人葬,少见夫妻合葬。还有乱葬坑和人牲现象。墓葬已经产生明确的等级制度,如山东临朐朱封大墓和山西襄汾陶寺大墓等。
齐家文化的墓地与村庄在一起,大多数墓葬为单人,但亦有成年男女合葬,合葬之中男性为仰身直肢,女性则呈蜷曲姿态,墓中大多有石器与陶器作为陪葬,说明当时有全家合葬的习俗。这种习俗很可能是因为传染性疾病、天灾或战争造成一个家庭人口在短期内陆续死亡,族人或村民将他们合葬在了一起。此外,地面上发现类似于宗教建筑的石造建筑。
而石峁遗址出土的墓葬虽被严重盗掘,但仍出土了玉鸟、玉管等小件玉饰以及保存完好的殉人。其中一个墓穴中还发现了20多片鸵鸟蛋壳,为研究陕北的气候变化和石峁居民的对外交往提供了依据。专家考证认为:早期这裏曾经是一片居民区,以窑洞式房址为主,晚期则变成了一片墓地。墓地的规模比较大,墓葬数量比也较多,墓葬形制非常一致,一般的墓葬都有壁龛,有殉人,应该是石峁城裏面一处非常重要的贵族墓地。
除了韩家圪旦发掘所见之外,其他地点的钻探和发掘也同样存在非常多的房子和墓葬。只是这些不同地点的民居和墓葬有着不同的功能和划分,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足以证明夏王朝统治时期人类已经进入到奴隶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