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农业习俗的起源和传播
中国古史传说农业是神农氏发明的。
《淮南子·脩务训》:“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庄子》、《周易·系辞》、《白虎通》、《商君书》等也有相类似的记述,结合考古资料分析,这应是对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农业产生阶段的带有神化色彩的写照。
从世界历史的情况看,农业的发生大多是与新石器时代相联系的。就中国的历史情况而言,农业的出现也是与新石器时代紧密相连的,农史学将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农业称为原始农业,考古学则认为农业是新石器时代的基本特征之一。
最新的考古学发掘和研究成果表明,美洲的墨西哥和秘鲁、北非埃及、西亚土耳其和伊朗、东亚中国等均是古代农业的策源地和中心区。国外的农业起源时间迄今最早可溯至距今1万年上下,而中国的农业发生,迄今在黄河流域中原地区至少可上溯至公元前6000年(距今8000年)左右的磁山、裴李岗文化时期。但从磁山、裴李岗文化遗存所反映的生产力水平已超出农业发生初始阶段的现象分析,黄河流域尚应存在早于磁山、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农业遗存,农业的起源应从这些有待发现的更早时期的遗址中去寻觅。在华南地区,经考古发掘调查的广西柳州白莲洞二期文化、来宾龙洞岩、武鸣苞桥、芭勋、腾翔、桂林北门附近的洞穴遗址、广东阳春独石仔、封开黄岩洞、贵州平坝飞虎山洞、台湾玉山等等遗址,最近被学者用考古学的分期法归属为华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前段“无陶新石器文化时期”,这些遗址的碳14测定年代扣除偏老部分,绝对年代约在距今9500年至11000年,研究者依据诸遗址发现的骨铲、石磨盘和磨棒、个别遗址的孢粉分析,结合碳测年代情况认为,该时期当已发生种植芋类、薯蓣、豆类等植物的原始农业(张之恒:《华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分期和特征》)。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碳14测定年代为距今7580年至11310年,学者结合遗存出土的陶器和共存物分析,亦提出该遗址时期已发生原始农业的问题(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如此看来,无论是在中原地区抑或是在华南地区,中国原始农业的起源时间与美洲、非洲、西亚等地区是基本同时或者稍早,中国农业发生的时代也当在新石器时代早期。
从磁山、裴李岗文化遗址和华南地区诸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均是坐落在山麓地带和山洞中的情况分析,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出现的原始农业包含一种山地农业(李根蟠、卢勋:《我国农业起源于山地考》)或旱田农耕业,这种山地或旱田农耕业,实际上亦是中国最早的农业。华南地区的山地农业遗存,目前考古发现尚主要局限在上述遗址。而在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这种山地或旱田农耕习俗除见诸磁山、裴李岗遗址外,属其文化圈内的河北武安南岗、河南密县我沟以及新郑、登封、鄢陵、长葛和郏县等地有关遗址,都泛见这种生产习俗的流行。与磁山、裴李岗文化大体属同一阶段而绝对年代略略偏晚的农业遗存,在甘肃秦安大地湾、陕西宝鸡北首岭、临潼白家、华县老官台、元君庙、西乡李家村、河南洛宁洛河沿岸等地共约发现了20多处,其分佈范围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西及甘肃陇东地区,东到陕豫接壤地带,南逾秦岭到达汉中地区。从时间和分佈地域上看,这些遗址是山地或旱田耕作生产习俗的最早承继者。
在公元前4800年至公元前3600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黄河流域出现了以中原仰韶文化为代表的规模宏大的农业文化,仰韶农业文化的分佈,以关中、豫西、晋南一带为中心,东至豫东和河北,西抵渭河上游和洮河流域,北到河套地区,南及汉江中下游,其分佈范围大大超越了前期。仰韶文化的农业生产,可以说,是直接继承了前期的传统,普遍流行着以旱田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习俗。此外,不属仰韶文化系统的山东滕县北辛文化、泰安大汶口早期文化、黑龙江密山新开流文化、辽宁沈阳新乐下层文化等,也在这一时期内相继流行着旱田耕作的农业生产习俗。
在公元前3500年至公元前2000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继仰韶文化之后崛起的农业文化是龙山文化,龙山文化的分佈西起陕西,东临海滨,北达辽东半岛,南抵江苏北部,其范围包括了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的广大地区。中原龙山文化包含的诸遗址和山东大汶口中晚期文化以及山东龙山文化等等遗址,明显也都是旱田农耕生产习俗的承继、流行和传播者。此外,兴起于这一时期的黄河上游甘、青、宁地区的甘肃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西藏昌都卡若遗址、北方地区(辽宁、吉林、内蒙古)的红山文化、内蒙古富河文化、辽宁长海小珠山遗址等等,其农业生产的主要特征也都是流行旱田耕作习俗。
在中国原始农业的内涵中,除了旱田耕作农业外,事实上还包含一种在长江流域及广大南方地区流行的水田耕作农业。
长江流域和南方地区的以水田耕作为特色的原始农业,迄今所知,至少可上溯至距今7800至8200年前的彭头山文化时期。彭头山文化因发现于湖南澧县大坪乡彭头山而得名,1988年经考古工作者的正式发掘,其文化面貌披露于世,在彭头山遗址出土的陶片中夹杂大量的稻壳和稻谷,结合其它共存物和遗址的碳局14年代测定情况分析,许多学者认为,彭头山遗址水稻遗存的发现,标志了中国的稻作农业早在距今八千年前后便已发生。据此可知,中国的水田耕作历史与旱田耕作历史同样古老。与彭头山农业文化时代性质相近的湖南石门皂市下层文化和湖北宜都城背溪文化,也都发现了明显的水稻遗存,这些迹象表明,在长江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中,种植水稻已不是个别现象,水田耕作生产看来已形成习俗开始流行起来。
在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期间,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的水田耕作农业发展十分迅速,呈现了格外发达繁荣的趋势。在长江流域,继彭头山、皂市、城背溪农业文化之后,首先崛起的是下游地区的浙江余姚河姆渡和桐乡罗家角文化,中游地区的四川大溪文化紧追其后,河姆渡文化在余姚茅湖、鄞县辰蛟、宁波八字桥和舟山白泉等宁绍平原东部地区均有分佈,大溪文化则主要分佈在四川巫山县城、湖北秭归朝天咀、宜昌杨家湾、清水滩、中堡岛、宜都红花套、古老背、枝江关庙山、江陵毛家山、蔡家台、松滋桂花树、公安王家岗、湖南澧县三元宫、丁家岗、安乡汤家岗等川鄂湘毗邻地区。这些遗址都是明显流行以水田耕作为主要生产习俗的,且水稻种植业都已达十分发达的水平。继河姆渡、大溪文化之后,嘉兴马家浜文化、京山屈家岭文化、余杭良渚文化、郧县青龙泉三期文化和江西山背文化、福建昙石山文化、广东石峡、陈桥、金兰寺文化以及广西、云南、贵州等地的新石器晚期文化等等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的大部分农业文化遗址,都普遍流行着水田耕作,并以种植水稻为主的生产习俗。
2.夏、商、西周时期的农业
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中国由原始社会进入了奴隶社会,由启建立的夏王朝成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王朝,到公元前17世纪前后,夏王朝的统治因商王朝的崛起而划上了终止符。有关夏王朝的史迹,大多见于古代文献。与文献记载相应的考古资料,迄今主要见于河南偃师二里頭类型文化,二里頭类型文化主要分佈在豫西、晋南一带,这与文献传说的“夏墟”方位基本吻合。夏王朝的农业生产,就目前的资料显示,主要是流行旱田耕作技术与习俗,而在夏王朝中心范围之外的其它地区,如长江流域和南方地区则仍然是流行以水田耕作为主的生产习俗。
从公元前17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前后,由商汤建立的商王朝统治了中原大部分地区,其势力范围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河北、湖北一带。考古发现的商代文化资料蔚为大观,典型的遗址主要有郑州二里岗、安阳殷墟、河北藁城台西、湖北盘龙城等等。大量的考古实物和甲骨文记录表明,商朝是以经营农业为主的王朝,尽管当时的手工业已很发达,但农业仍然是社会经济命脉。商朝的农业生产,主要是旱田耕作,间或兼营水田耕作,在商朝的南界,即长江流域一带以及其它同时期的南方民族,则主要流行水田耕作的农业生产习俗。
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之前,是由武王始建的西周王朝时期,其势力中心区是陕西、河南,东至山东濒海地区,西抵甘肃,南至湖北、湖南、四川、江西,北达北京、内蒙、辽宁一带。西周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可以陕西境内的周原、沣镐、宝鸡等遗址为代表,大量的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资料表明,西周时期农业生产水平已相当发达,由王室统一管理的农业生产,除流行旱田耕作术外,也流行水田耕作习俗,《诗·小雅·白华》:“滮池北流,浸彼稻田”,便是水稻生产的实例之一。在同时期的南方地区,其生产习俗主要流行水田耕作。
3.农作物和其它栽培动植物
在新石器的早期阶段,黄河流域的旱田耕种粮食作物主要是粟(俗称小米,夏商周三代或称稷),磁山、裴李岗遗址均有出土实物,除粟外可能还有黍(俗称大黄米);华南地区的山地耕种粮食作物,最早可能是芋类、薯类(均未见实物出土);长江流域的水田耕种是水稻,但稻的种属(籼粳)情况尚不清楚。
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黄河流域和其它流行旱田耕作习俗的北方地区,耕种的粮食作物主要是粟、黍,个别地区或亦种植豆、麻、稻、高粱、麦等等;长江流域、华南地区则主要种植水稻,个别地区(如台湾凤鼻头文化)亦兼种粟。至于其它作物种植,综合全国各地的情况,大致有芝麻、蚕豆、薏苡、瓠(葫芦)、菱角、芡实、甜瓜、桃、樱桃、莲藕、栗子、花生、橄榄、枣、油菜、芥菜或白菜等等。其中的薏苡,即现在所称的药玉米或薏仁米。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发现葫芦的情况,已表明其成为当时较重要的农作物之一,其经济价值基本上可与粟黍稻菽相媲美。
夏王朝的植物栽培情况,考古资料十分阙如,文献记载则有一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