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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杨兄碰到什么有趣的事,竟然把尊夫人都抛下了,能说给我听听么?”宁祖儿刷的打开折扇微笑着问道。
杨牧云心想干你屁事,怎么我的什么事你都要掺和,正想不理他,但转念一想,凑近他耳边说道:“你真想听?”
宁祖儿手摇折扇微笑不语。
“此事说来话长,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慢慢聊。”杨牧云故作神秘。
“那尊夫人怎么办?”
“我先送她回家,宁公子说个地方,我随后就去。”
“马府街的采芝斋,离杨兄家不远。杨兄觉得如何?”
“好!我们半个时辰后采芝斋见。”
看着宁祖儿翩翩离去的背影,杨牧云啐了一口,小白脸,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转过头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自己的妻子,说道:“你怎么在哪儿都能碰得见他?他是不是一直在打你主意?”
紫苏又好气又好笑,这男人吃起醋来看起来比女人地酸劲儿都大。
“夫君,宁公子不是你想像的那样,我和他之间光明磊落,你老是疑神疑鬼地做什么?”
杨牧云不吭声了。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紫苏一直吃吃地笑个不停。
“夫人,你别笑了,你再笑,我就真生气了。”杨牧云绷起脸。
“好,我不笑了。”紫苏的美眸中溢光流彩,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男人很可爱,“你知不知道,你吃醋的样子可爱极了,没想到男人的心胸有时候也跟针眼儿一样小。”
“夫人......”
“好,我不说了。对了,夫君,你碰到的究竟是什么有趣的事,还非得跟宁公子专门找个地方聊。”紫苏也产生了好奇。
“你想知道?”杨牧云神秘兮兮地看着妻子。
“嗯——”紫苏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不告诉你!”杨牧云说完扭头就走。
“你——”看着丈夫的背影,紫苏恨恨道:“你真是个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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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采芝斋么?”杨牧云看到店里的布置和陈设,有些失望:“我还以为是座酒楼呢?原来是一个茶馆。这宁祖儿,请个客也这么小气。”他缓步踱了进去,在里面靠窗的一个角落里看到身穿宝蓝色软绸长衫的宁祖儿。
宁祖儿一见他,剑眉一轩,长身而起:“杨兄,你来了。”
“没想到宁公子的好奇心真大,我还以为你只是说说,不会真的来呢!”杨牧云来到他对面,一掸衣衫下摆,便坐了下去。
“哪里,杨兄感兴趣的事,一定非同寻常。”宁祖儿一笑:“喝点儿什么?休宁松萝?虎丘白云?还是西湖龙井?”
“这茶我可不太懂,宁公子做主吧!”杨牧云说着看了看窗外。
“老板,来两壶龙井。”宁祖儿也没再客气。
“咱们开始聊这话题之前,我想冒昧的问宁公子一句,你相信这世上有鬼神么?”杨牧云盯着他问道。
“这个问题很有趣,信还是不信很重要么?”宁祖儿反问。
“当然,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宁公子不表明态度的话,这个话题我们怎么聊呢?”
“你这么说,我对这事就更感兴趣了。如果说我也敬鬼神而远之,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开始聊了?”
“聪明,跟宁公子这么聪明的人说话,当真痛快!”杨牧云叹道。他抿了一口茶,开始叙说道:“从庐州回南都的路上,我在和州乌江镇见到一具干尸,干尸上方盘踞着一群兀鹫,兀鹫是喜欢吃腐肉的,可它们偏偏没啄食这具干尸。”
“哦?这倒是挺奇怪。”
“我用刀剖开这具干尸,发现里面长满了尸虫......”
“对,尸虫。不过里面所有的尸虫都死了。可能这就是兀鹫为什么不啄食这具干尸的原因。”
“这具干尸是什么人放在那里的呢?”
“这具干尸周围没有任何人踩踏过的痕迹,换句话说,没有人放置那具干尸。”
“无人放置,有意思,难不成是那具干尸自己走过去的。”宁祖儿奇道。
“很有可能。”
“这太荒谬了,杨兄不是不信鬼神之说么?”
“我回南都后,去案藏馆翻阅了一下锦衣卫自我大明开国到现在的所有记录,发现两条记载很有意思。一条是洪武十七年,一位叫路祥的锦衣卫百户在云南广南雨溪峒刺探军情。一个月圆之夜,他和部下受到了一群干尸的攻击,他们用火铳打,用刀劈斧砍,都不能将干尸击倒。后来将油泼在干尸身上,用火去烧,才将干尸消灭。”
杨牧云顿了一下,续道:“另一条是永乐五年,当时安南并入我大明,太宗皇帝在那里设置了锦衣千户所,一位叫阮绍的锦衣卫百户记述紧挨安南清化府有一个叫盆蛮的地方,那里的人喜欢养尸虫。月圆之夜,盆蛮人用刀割伤自己面部,向天地祈祷,使尸虫进入尸体。不一会儿,尸体就站了起来,能像平常人一样行走,但不能持久,太阳出来之前尸体就会仆倒在地,不再起来。”
“真难为了杨兄,那案藏馆里的档案浩如烟海,找出这两条记录很不容易呀!”宁祖儿感叹道。
“所以说,尸体能够行走是完全可能的。”
“那为什么不可能是一个人走到那里倒下后变成干尸呢?”
“你以为那些兀鹫虫蚁会等一具刚倒下的尸体慢慢变成干尸么?”
宁祖儿沉默了一会儿问道:“那你有没有查出这干尸的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