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当科比有幽默感时(2 / 2)

看见科比终于找回了过去两年消失在他身上的东西——幽默感——作为十一天老科蜜,于飞为他感到高兴。

“叫我弗莱就行。”于飞说。

科比问道:“那个当初亲手从我手上领走ABCD最有价值球员的小孩?”

“没错,就是那个弗莱。”

“如果伱是那个弗莱的话,”科比说,“我想他会称我为科比。”

闻言,两人都笑了下,只不过,等于飞回到后场投篮,他的心思就从与科比打招呼转换到如何限制科比的进攻上来了。

如果他没记错,这个赛季是科比的进攻爆发季,连续50分,三节得分比小牛全队高,单场81分都出自这个赛季。

于飞只希望雄鹿不要成为上述纪录的一部分。

这个要求,应该不高吧?

热身结束后,双方首发上场。

湖人这边,科比和奥多姆的身边站着帕克、武贾西奇和托尼·巴蒂。

除了科比,没有稳定强点。

但科比这个强点,雄鹿又有足够的人手和他打车轮战。

只要熄灭科比的攻势,赢球对雄鹿来说难度不大。

开局跳球,高度上有优势的巴蒂为湖人赢得先手,斯玛什·帕克就像失速的快车,猛冲进篮下要打个快攻。

夸梅·布朗反应过来,直接大帽拍下。

于飞抓住篮板,雄鹿快攻如闪电般来到前场,没有给湖人任何反应的时间,于飞向左传给跟进到位的马丁,后者一记追身三分命中篮心。

“斯玛什已经很快了,但弗莱比他更快,而且,雄鹿的攻势很有条理。”

评论员的讲解径直区分了快与快的区别。

菲尔·杰克逊吹了吹口哨,让湖人降下节奏。

联盟内部存在一个共识,那就是2002-2004的雄鹿队是S.S.L.O太阳的粗胚版本。但随着太阳在季后赛中失利,专家们又改口太阳才是粗胚。因为太阳的快速攻势虽然在常规赛奏效,但在季后赛里,他们缺少防守和篮板,而这是雄鹿的长处。

雄鹿的快与太阳的快又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球队的整体风格,而前者要归功于于飞一人。

两队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进攻回合中平均用时少于17秒。

任何试图和他们在这种节奏下打球的球队,都会被屠杀;没能阻止他们在这种节奏下打球的球队,对上他们不会有胜算;只有打破他们的进攻节奏的球队,才能有与之争胜的资格。

杰克逊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提醒了球队。

可斯玛什·帕克是一个只会快不会慢的人,如果不能快着打,他就只能在球场上消失,等防守回合。

希望避免球队陷入科比一人打四人看的杰克逊,不得不接受科比将在今晚有大量单打机会的事实。

想要控制节奏?很简单,让人跑跑战术,位置拉开,清空一侧,给科比舞台和时间。

进攻时间剩下最后十秒,科比右侧腰位拿球,背打拉加·贝尔,先靠打,再转身举球,点起贝尔,向前插步,打板得分。

3比2

科比的身影在于飞眼中莫名和奇才队某个身着23号的故人重叠了。

这让于飞觉得讽刺,他曾和乔丹共事一年,但并没有在对方身上学到低位进攻的一招半式,因为当时他不需要打低位,并且,随着两人的关系快速恶化,他更不可能去模仿、学习,甚至是讨教乔丹了。

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如果想要在低位进攻这块入门,像科比这样模仿乔丹可能是一条捷径。

等于飞跑到半场,看见科比亲自来防自己,他又想,为什么我要模仿乔丹?作为十一天老科蜜,模仿科比不好吗?人家不比乔丹美如画?

“科比,我该怎么增进我的低位进攻?”

还记得吗,科比已经找回了他的幽默感。他知道怎么回答可以惹毛于飞。

“何必问我?”科比戏谑地说,“你回顾下当初在D.C的比赛录像就知道了。”

多好的回答,让大飞的脸一拉,当即发起猛烈进攻。

正处于攻防巅峰的科比虽然保持住不失位,但于飞已经不是那个摆脱不开就无法开展个人进攻的菜鸟了。

于飞强攻到罚球线位置,突然向后撤步,猛然与科比拉开身位,收球跳投。

5比2

“你知道的,”于飞说,“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在我面前提那个人的混蛋。”

科比发出“嗯哼”,对于飞的狠话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