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如微巳这般思路清晰理智的人少之又少,襄离和摇光都被这一长串的话砸的意识不清。
摇光的心里已经乱成一锅粥,满心都是:卧槽这是告白吧,这一定是告白吧,老子竟然被人告白了!要知道摇光君凶残之名在外甚盛,据说能治止小儿夜啼。就是有姑娘被他那英俊野性的外表迷花了眼,最终也会想到他的怪癖。
算了算了,成亲还是要两个人过日子的,别的不说,洞房花烛总得两人独处吧?谁不知道摇光君性情古怪,保不齐在深夜一看旁边睡着个陌生人,要是新娘子卸妆后差距再与平日大了一点,那定是要恶向胆边生,把这谋害之人击毙当场的。
枕边人变成一缕芳魂一命呜呼,大家都觉得他肯定干得出来。
女郎爱俏,可是也不能不要命啊。
于是摇光君光棍至今。
他自己总是不屑的冷哼一声,道是男儿志在四方,天下不平何以家为,可是看着微巳在一边跟小徒弟腻歪,自己也会酸的啊!
“哪个能杀了我?笑话!”他努力疾言厉色的说出这么一句来维持自己的人设,随即就软了语气,试探着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算……算是吧……”玉衡刚才的勇气早就泄了,此时已经开始怯了。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难道老子不值得你喜欢吗!”摇光狂躁起来。
“是是是!”玉衡君连忙顺毛,“我……我就是觉得不能失去你。他们都说你很凶,可是我不这么觉得……你还记不记得在云中学宫,你曾经救过一个被獒犬追着咬的女孩?”
“我只记得我曾经救过一个被狗追的乞丐……”摇光君心想,当时他还十分疑惑为何这云中学宫竟然会有乞丐来着。
“不是乞丐!那是被狗咬的!”玉衡君愤愤道,“难道你看不出我是那个女孩嘛!”
追着咬的那不是普通的獒犬,是军中用的战犬,牙口锋利,几下子就能把一个人咬成抹布。
那乞丐身板单薄,还不够那獒犬塞牙缝的。
摇光君彼时正在跟几个同为亲传的师兄弟比超赶进,比比谁能得师父夸奖,结果外头就嚎叫了起来。
吵死了……
彼时摇光君就已经是个暴躁的脾气,也不多作容忍。他一摔兵书,抄起桌案边的陌刀便飞身而出,几下子打得那几只獒犬有进气没出气,只剩下嗷嗷呜惨叫的份儿。
他其实当时连那个哭天抢地的乞丐也想一起痛殴,谁知道那家伙跑的比谁都快,趁着他揍獒犬的功夫,便已经没了踪影。
他心想反正没有吵闹的动静了,便提刀扬长而去。
“你就是因为这个喜欢我?”他皱了皱眉,觉得这英雄救美的桥段过于老套,更何况玉衡是在算不上什么美人,彼时更是连是男是女都分辨不出来。
玉衡茫然地说道,“不是……只是那是我第一次见你……你也的确救了我。那几只狗是我哥养的,他不喜欢我回家,便想我丧生在獒犬嘴里……可是你把它们都打死了,他们以为我有靠山,以后便不敢对我怎么样……我的命运也就此改变。”(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