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打给苏伦的电话(1 / 2)

盗墓之王 飞天 3239 字 2022-12-09

傀儡师不是辰州僵尸门的人,所以不会使用他们的活死人轻功,你头上顶着这具古怪的木制身子,想必越撑就越辛苦吧?我不想为难他,做别人的傀儡已经是最痛苦的事,他做的更是一个外表粗劣之极的傀儡,可见傀儡师并没有打算让他活着回去。

嘿嘿,我们都小看了你,不过你永远都要记住,傀儡师是不会死的,死的永远都是他手中毫无生命力的傀儡,比如我、比如大道上死的那个一号。

他笑得很灿烂,仿佛能缩在木偶肚子里装成傀儡师是很愉快的一件事。

你滚吧,枪神门下弟子,枪弹不杀无名小卒,别让我再看到你这丑陋的侏儒——卡库冷笑着,他是一名称职的神枪手,但目前环境里发生的怪事,并非一名枪手能左右的。

这句话令我感到有些不妙,因为所有体貌残缺的人最忌讳别人讽刺他们的缺憾,那是这类人心灵上共同的巨大伤口,不可碰触。

侏儒仰起宽大的下巴,翻着眼睛死盯着卡库:你有五秒钟的时间可以道歉,否则,将会死得像我一样惨!每一个字都是从他牙缝里迸出来的,伴着嘶嘶的吐气声,如同一只被激怒了的怪兽。

道歉?滚开,信不信我一枪在你脑袋上掏个窟窿出来?卡库的自信心已然恢复,只要明白面对的是一个毫无奇异法术的地球人,他心里就不再充满了恐惧和怀疑。

我向前踏了一步,遮在卡库前面,提神戒备,随时准备应付侏儒的猝起发难。

二十四小时之内,你会死得跟我一样。我说过,傀儡师永远不死,在他的刀下,世界是可以被任意切割的,如同一个下一秒钟就要上桌的蛋糕,再见。

侏儒退了一大步,陡然向前扑倒,手脚伸得笔直。

卡库大笑:你干什么?装死狗吗?他一手提着狙击枪,枪口戳向侏儒的肩头,喂,起来,快滚回家找你主人吧,免得在外面受了欺负要跪地求饶,哈哈哈哈——

他的笑声并没能维持多久,侏儒的颈部无声无息地裂开了,就像空气中有一把无形的刀瞬间切在他的脖子上。

啊?卡库向后跃起来,砰的一声撞在岩壁上。

大卸八块?何寄裳刚刚赶到,站在我身边,陡然间额上、鼻尖上、两腮上一起冒出了冷汗。

那四个字在法术的世界里代表着一个剧毒无比的死咒,异术师与将死的人合力种下这个死咒,被诅咒的人同样会切成均匀的八块,工工整整地摆放在一起。

二、三、四……七、八。何寄裳低声数着。

等到侏儒的左腿断掉时,他的身子不多不少被分为重量相近的八块,彼此之间只裂开一条两厘米宽的缝,流出的血很快被身子下面的灌木丛吸收干净。

杀人者在哪里?在哪里——卡库抓紧了手里的枪,茫然地四处搜索着。

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冲锋杀敌靠的是勇气和胆识,但是一进入这片波诡云谲的大山,那套属于部队的规则已经不再适用。说到底,他这样的枪手,只适合跟随大部队作战,听命行事。

傀儡师永远都不会出现在舞台上,人们看到的,只是他手里的线偶。何寄裳悒郁地叹了口气,紧接着发出更深的苦笑,寨子里的小楼被傀儡师瞬间变换了方位,所有人都死了,那个佝偻着背吸烟的人,大概也是他手里的另一具线偶而已。

对面的寨子阴森空寂,恍如山坡上的一座荒无人烟的阴宅。

风先生,那个戴面具的人一直追踪着你和飞月的车子,来的这一路上,有几次她曾进入过我的狙击镜,但是速度比奔跑的野兔还快,根本没有开枪的机会。现在,我该走了,继续我的追猎过程,相信她就在附近。

卡库背起长枪,又把机枪抱在怀里,满脸都是不可理喻的固执。

我按住他瘦骨嶙峋的肩膀,语气无比诚恳地告诉他:对方的武功、轻功匪夷所思,其实你没必要离开营地出来冒险的,假如她就是山民传说中的龙格女巫,咱们只有合在一起,才可能与之对抗,听我的劝,明天跟我一起回营地去好不好?

真正的武林高手,已经不是枪械的力量所能抵御的,战争史上的很多例子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

卡库孤傲地摇摇头:风先生,你不是枪手,永远不会明白一个成名于天下的狙击手是怎么想的。师父说,狙击镜的世界里,操控扳机的人就是上帝,生死存亡,全部由上帝说了算。那人已经从我的狙击镜里掠过七次,我希望十次之内,让她横尸山野。

他推开我的手,额头上的少年老成纹苦涩地交错在一起,一字一句地说:杀不了她,是我的耻辱,不能荣耀师门可以,但我不能再给枪神门下抹黑。

你阻止不了他的,有时候,一个男人要做的事远比保存生命更重要,譬如当年离开的天哥。也许,男人脉络里流淌的鲜血永远是沸腾的,不达目的死不罢休。

何寄裳提到了死字,我意识到那真的是一个不祥之兆,偷偷打了个寒噤。

卡库孤零零的影子已然消失在丛林里,他没说再见也没回头,但把狙杀的次数扩展为十次,已经证明信心并不是十分充足。处在巅峰状态的狙击手,永远都相信自己能够一击必杀,更为极端的,枪膛里只放一颗子弹,对同一个目标绝不会开第二枪。

我只希望他能活着回营地去。我说的是实话,营地里需要他这样的高手。

那么,我们应该首先祈祷他能活过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从大卸八块的死咒里逃脱出来吧。何寄裳抱起了胳膊,半夜的山风拂起她的白袍,的确有些冷了。

我脱下自己的外衣替她披上,慢慢走下山坡,向古寨的正门走过去。

寨子中间的大道已经恢复了东西走向,傀儡师的幻术解除了。

风,你需要宝蟾?何寄裳踏上石阶时,似乎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空气里弥漫着死亡和血腥的气息,我略作考虑,才慎重地回答:综合各方面的讯息,我有理由相信石隙对面存在杨天大侠留下的足迹,如果可能,希望你也加入探险队来。宝蟾只能驱赶毒蛇,你和他之间或许有某种心灵感应,更能够在第一时间里发现线索。

何寄裳是五毒教的高手,穿越石隙蛇阵时,一定能发挥作用。我越来越感到帮手的重要性,自从孙贵坠入那些透明液体之后,老成持重的卫叔阵脚大乱,对于队员们的约束力正在急骤减弱,这绝对不是个好兆头。

我需要更强大的高手加入,何寄裳无疑是最佳人选,因为她比我更迫切地渴望见到大哥。

何寄裳长叹:你那么有信心能探索到山腹尽头去?要知道,几百年来,没有人——

我截断她的话:至少,盗墓之王杨天已经做到了。据捕王归洛说,他坠落在蛇阵里,正是杨天救了他,而且带他去了一个满是晶石的深坑,躺在不计其数的晶石之上。二十一世纪的世界,每个人都很努力,因为大家都明白,努力不一定能成功,不努力却是一定会失败。

哈哈——她笑了,语气倍感凄凉,知道吗?他被称为盗墓之王并不确切,应该被称为人间天神才对。他做的事,没有人能追随重复,当年江湖上的八方高手一提到杨天的名字,无不退避三舍。记得当年苗疆深处发现了那座最值钱的腊王墓,吸引了全球十一派的人马贪心觊觎,但他的脚步一进苗疆,不到三天之内,十一派人马一个不剩,全部退走。任何场合,他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我的意思是说,杨天能做到的,你、我乃至更多的人合起来都未必能行。

大哥当年的英雄事迹从一个美丽的女子口中说出来,委婉中带着全身心的景仰,字字句句都让我禁不住热血澎湃。

人生在世,要做就做大哥那样天下无敌的好汉,成为亿万人崇拜的对象,像他那样,即使有一天已经不在江湖,但世间仍然永存着他的动人传说。

总有一天,我会像他那样——我挺直了腰,忽然觉得大哥的存在像一盏暗夜里的指路明灯,一直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很晚了,我该睡了。何寄裳走入小楼,门扉开启声、旧床摇晃声不绝于耳。

我毫无睡意,更不想走进小楼里去。此刻的古寨,除了我们两个,只有遍地尸体,而她是大哥的女人,跟我生命里遇到的任何女孩子不同,不是苏伦、飞月,更不是关宝铃、顾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