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为我准备的这个房间,绝对安全得如同堡垒一般,且不说整个收押所裏面布置得天罗地网,就单单这三个恐怖级的家伙,就已经抵得上一个警队了。
我对这三个人很是好奇,他们身上的故事,他们的身份,让我深为着迷。要是平常,我根本就不可能和他们有任何的交集,但是现在,我们同处一室,有没有别的事情,所以我完全可以心无旁骛地听他们讲故事。
这些故事,听得我神魂激荡。他们说的时候,很是冷静,怎么杀人,怎么动手,怎么离开,有条不紊,这些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家常便饭了,但是很多事情我是第一次知道,毕竟我和他们的生活完全不同。
他们的故事听起来很过瘾,而他们对待我的态度,也随着我们的聊天变得松弛了起来,不像我刚进来的时候那么紧张。
“柯里昂先生,这一次有可能会被判刑,你知道吗?”薯条提醒我道。
我哈哈大笑:“判就判吧。我管不了这么多了。和你们比起来,很多人的生活实在是太平稳了。美国像你们这样的人,不多了,伯班克党有你们,是幸运。”
一番谈话下来,我对这三个人印象很好。
“柯里昂先生,也不能这么说,在美国,像我们这样甚至比我们还要厉害的人,还是很多的。别的不说,这个收押所裏面就有一个家伙,这家伙绝对是美国一两百年来少有的犯罪天才!”薯条的话,让旁边的刀疤和魔术师都笑了起来。
在我的心目中,这三个人就已经是顶级杀手了,竟然还有人比他们厉害,而且就在这裏,我变得兴奋了起来。
“晚饭时间!”就在我们谈得正投机的时候,门外响起了狱警的吼声。
“好了,吃饭完了。吃完晚饭还有一段放风的时间,柯里昂先生,你要是不想去,我们可以把吃的给你送回来。”薯条站起身来对我说道。
“不用了。我正想出去走走了。这可是一个参观的好机会。”我笑着走向了门口。
从裏面出来,薯条三个人对我铁山保护,周围的房间裏面也都放出来了一个个囚犯,这些人从身上穿着的衣服就能够看出来身份。那些像我一样穿着平时在外面穿着的衣服的人,无疑都是有案子还没有审理暂时收押的人,而那些穿着棕色囚衣的人,是被提起公诉基本上可以定罪的人,而其中那些穿着囚衣手脚上带有铁链的人,是重犯。
这些人,在狱警的看押之下,除了牢房,进入了一个大大的食堂。
这些人排着队经过窗口,从裏面接过一份一份的食物,然后坐在旁边的桌子上低头狼吞虎咽。
吃饭的时候,乱得很。那些身强体壮的人,会欺负那些不是他们对手的犯人,把他们的食物抢过来放到自己的盘子裏面,还有的人没吃多久就打架,然后狱警跑过来用电棍乱击,裏面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这样的事情,在这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大多数的时候,狱警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想在监狱裏面生活,是十分需要头脑的。这裏面都是一帮亡命之徒,彼此之间拉帮结派,如果你混得不好,站错了队伍,那他们能够整死你。这裏绝对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不过那帮家伙对我倒是很敬畏,当我和薯条他们三个人出现的时候,很多人都自动让开。我们四个人来到了窗户旁边,裏面的狱警并没有把一般犯人吃的那些东西发给我们,而是从后面特意拿出了几份特别的食物。
比起一般犯人的饭菜,我们吃得东西可就丰富多了。有肉有酒,看得那帮家伙两眼发直。
我端着盘子,想找个地方坐下来,这么一打量,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食堂裏面,其他的地方都挤满了人,唯独左侧的一张桌子上面做了一个人。这个人背对着我们,穿着一件棕色的囚衣,在那里埋头吃饭,周围没有人敢去和他拼桌子。
“那家伙是谁?”我指了指那人。
“那个就是我跟你说的美国一两百年才出现的犯罪天才。”薯条笑了起来。
“走,我们到那边吃。”我笑着走了过去。
薯条三个人跟着我,我们大摇大摆走到桌子跟前,座了下来。
对面的那家伙微微一愣,然后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没有任何的表情,低着头继续吃饭。
他吃的那些东西,无非就是硬面包和一些汤水,但是他吃得很香。
我坐下来,打开了酒瓶,倒了一杯红酒。浓郁的酒香随即飘了开起,周围的那些犯人全都勾这头往这边看。
我倒了一杯酒,然后放在了那人的面前。
他没有料到我会有这样的动作,为之一愣。
我微笑着耸了耸肩,意思是我请他喝酒。
他看了看我,疑惑了一下,又看了看那酒,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抓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把被子裏面的红酒喝完,脸上露出了十分享受的表情。
我没有说话,又给他倒了一杯,那家伙咕嘟咕嘟又一口气喝完。
就这么一个倒一个喝,一瓶酒喝掉了半瓶,那家伙看着我笑了起来。
“听说咱们这裏今天要住进一个大人物,想不到竟然是柯里昂先生。”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这个人,其实长得并不是很帅,脸很长,消瘦,但是棱角分明。眉毛很低,双眼深凹,留着漂亮的小胡子,棕栗色的头发有些卷曲。身体有些消瘦,但是看得出来很灵活,最吸引我的是他的那双眼睛,一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危险的气息,一种亡命气息,或许正是这种气息,才让这裏面那么多的犯人对他如此的惧怕吧。
“你见过我?”我笑了起来。
“当然见过。我不仅见过你,还参加过你的电影的首映式呢。”他笑了笑。
“你参加过我的首映式?”我睁大了眼睛。
“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与狼共舞》的首映式,我参加了。”他耸了耸肩,不像是撒谎的样子。
这就有可能了。当初《与狼共舞》的首映式是在室外,那么多民众一起观看,其中有个他,也不足为奇。
“你在印第安纳州,怎么会被关到了这边来?”我笑道。
“我这个人本来就喜欢四处游荡。在印第安纳州我抢了一家银行,抢走了2万美元,然后在一周之内又抢劫了三家银行,后来又跑到密西根市抢了5家银行,最后被人出卖抓住了,关在密西根市监狱。”这个人说起他的故事来,心平气和,仿佛这些事情是别人干的一般。
我却看着他呆了起来。印第安纳州的银行是出了名的霸道,因为那地方本来就很乱,所以银行的保安工作做得十分的好,想从那裏面抢劫,真是难上加难这家伙竟然能够从印第安纳波利斯一直抢到密西根,绝对算是天才了。而且听他的口气,如果不是被人出卖,警察根本就抓不到他。
“那你怎么又从密西根监狱跑到洛杉矶了?”我对他很感兴趣。
那人笑了起来:“很简单。柯里昂先生,你们梦工厂不是拍过一部叫《越狱》的电视剧嘛。那裏面的主人公就是我的写照。”
“你越狱了?”我乐道:“不过我听人说密西根监狱可不是越狱的好地方。”
“你说得对,那地方的越狱率几乎是千分之一,不过我成功了。我从那地方跑了出来。”他很得意。
“我能知道你怎么从裏面跑出来的吗?”我对此非常感兴趣。
能从密西根监狱那样防守严密的地方跑出来,这家伙肯定想出了什么天才的办法。
“很简单。”他自己都忍俊不禁。
然后,他凑过来,小声道:“我把监狱裏面的一块肥皂雕成了手枪的模样,然后涂上墨水,在一个晚上顶着一个狱警的后背跟着他大模大样出了监狱。”
“完了?”我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完了。”他笑了笑。
“就这么简单!?”我有点不相信。
“就这么简单。”他喝了一口酒,匝吧了一下嘴。
旁边的薯条等人都笑,他们的笑,是赞扬的笑。
薯条说的不错,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犯罪天才。
“那你怎么又会跑到这裏来的?”我追问道。
“出了密西根监狱之后,我一气之下再次抢劫,抢了七家银行,然干掉了十五个警察,然后从密西根坐车旅行,走一路,抢一路,本来我想到好莱坞这边旅行,结果到在长滩看上了一个娘们,那娘们最后出卖了我。我就被逮到这裏来了。”他苦笑了一下。
“你抢的都是什么银行?”我笑道。
“都是大银行,百分之九十都是花旗银行。”他比划了一下。
哈哈哈哈!我顿时大笑了起来。
抢花旗银行!那不就是抢洛克菲勒财团嘛,这个好!
“法院怎判你?”我给他倒了一杯酒。
“下月判,不是无期徒刑就是绞刑,我估计后者的可能性大。”他脸上依然是风平浪静。
“你就没有想到过跑出去吗?”我有点替她觉得可惜。
“跑?我这个样子怎么跑?再说了越狱是需要经过精心准备的,我在等时机。柯里昂先生,谢谢你的酒。”他抹了抹嘴,站起身来,笑着离开了。
“这家伙,的确是个人才。”看着他的背影,我十分的赞赏。
“柯里昂先生,这家伙这次如果逃出去了,估计能做出更大的事情来。他简直就是为了犯罪而生的人。”薯条看着这个人,也很是钦佩。
“这家伙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迪林杰,约翰·迪林杰。”一旁的刀疤答道。
“什么!?叫什么!?”这个名字一下子让我叫了起来。
“约翰·迪林杰。”刀疤又说了一遍。
“他就是约翰·迪林杰!?”我彻底呆了!
“柯里昂先生,你认识他?”薯条问道。
我机械地摇了摇头,然后喃喃道:“我听说过他的名字。”
约翰·迪林杰,在后世,不管是在电影上还是在美国人的心目中,这个名字都代表着一个绝无仅有的传奇。在好莱坞,关于他的电影,就有几十部之多。他的故事,家喻户晓。
约翰·迪林杰,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深为一个罪犯,他凭借什么能够留下一段不朽传说?
历史上,30年代的大萧条830万美国人失业,10万多家企业倒闭,6000多家银行关门,物价暴跌33%,生产倒退二十年,人心惶惶,黑暗降临。人们生活困顿,一种粗犷的个人主义生活方式开始抬头,生活无着,精神困苦,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全民犯罪的成为潮流。
而在这股潮流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风云人物,经济危机塑造了他们,使得他们成为绝无仅有的犯罪天才,也成为了后世津津乐道的不朽传奇。
这帮人当中,有把绑架搞得如同艺术一般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阿尔文·卡皮斯,更有被称为“绑票圣手”的“机枪手”凯利,这家伙的成名制作尤索绑架案让他称为所有绑架者崇拜的偶像。这个绑架案创造了三个纪录,第一,这是FBI历史上唯一一次允许媒体全程跟拍的绑架案,第二,它迫使国会修改法律,让原本FBI根本就不注意的绑架案纳入到了FBI的工作职责之中,第三,到了审判的时候,为了放置凯利逃脱,FBI不得不出动飞机来转移凯利,这也是史上第一次用飞机转移被告。
此外,还有闻名世界事迹被搬上电影银幕的鸳鸯大盗邦尼和克莱德、号称“自动提款机”的银行劫犯“娃娃脸尼尔森”、从三岁就开始偷盗的“靓仔”弗洛伊德……
这些人,因为所作所为震惊了整个美国,被联邦政府判定为“全民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