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章 丧家之犬(1 / 2)

大宋私生子 何昊远 1628 字 2个月前

天边一轮残月如鈎,原野上蹄声雷动,两三百头狼不畏生死的对完颜阿骨打他们发起攻击,狼死伤了近百头,犹自不退,嚎叫不断地飞扑向金军的战马。

战马的肚皮是最脆弱的部位,而狼群猎杀马匹时,最常用的一招位是撕咬马匹的肚皮,以最迅速最省力的方法咬死猎物。

一些金军的战马被撕裂肚皮后,肠子都流了出来,狂奔出十几步后才轰然倒地。

完颜阿骨打左臂受伤,弓箭的准头大受影响,连射了三箭也没能射死一头狼,恨得他不由仰天狂啸起来。

杨逸有燧发枪,正面作战他占不到丝毫便宜,这也就罢了,现在连狼群都帮着杨逸,这是天要亡我大金啊!

呼的一声,又是一个黑影扑上来,完颜阿骨打挥刀又劈,狼是铜头铁脚麻杆腰,刚才那刀他劈在狼头上,那头狼一时竟未死,还再次扑了上来,这回完颜阿骨打瞧了个准,一刀劈在狼腰上;这头扑上来的狼被拦腰劈断,死状极惨,但狼群就像冷血的杀人机器,同伴的死亡对它们没有丝毫震慑作用,饿的时候同伴的尸体也会成为它们的美餐,岂会因为同伴的死亡而退缩?

唯一能让它们退去的,只有狼王的命令,但大圣皇帝不是狼王,所以他注定要承受无何止的进攻。

狼是非常聪明狡诈的一种动物,风同伴扑上马背被砍死后,它们就再也不会这么干了。

狼的身体矮小,人骑在战马背上,想用马刀砍到它们,必须侧身下来才行,许多金军情急之下就是这么干的,但这往往会让他们没砍到狼就先送了性命。

狼在攻击大型猎物时,通常不会孤军作战,它们配合默契,几头狼协同作战;一头诱敌,其它的发动袭击,侧身下来的金军往往刚要砍杀前面的狼,就被后面的狼扑上去撕咬,锋利的狼牙能能一下子把人的骨头咬碎。

夜色茫茫的原野上,几百金军和几百头狼殊死厮杀着,完颜阿骨打他们忙于应付狼群,连方向都顾不上了,狂奔了半个时辰,跑到什么地方谁也弄不清楚,好在狼群死伤近半之后终于退去了。

但完颜阿骨打知道,狼群之所以退去,并不是因为死伤太多的缘故,而是狼王下了撤退命令;狼王必定就是杨逸身边那头白狼,也就是说,这撤退命令几乎就等于是杨逸下的。

杨逸会在乎死多少头狼吗?当然不会。

他让狼群退去,那只有一个可能,要轮到他们上来了。

果然,只见斜后方的坡脊上卷上一片火光,轰隆的马蹄声震耳欲聋,完颜阿骨打他们刚刚被狼群折腾得“飘飘欲仙,要生要死”。这会儿哪里还有胆气去迎战呢?

还能怎么办?继续逃呗!

一个个金军不等完颜阿骨打下令,又开始慌不择路的奔逃起来。

呯!呯!呯……

一连串的枪声响起,奔逃中的金军有数人中枪落马,这让完颜阿骨打亡魂直冒,宋军的燧发枪不是只有下马后才能使用吗?怎么这会儿纵马逛追在后面也能射击呢?

笑话,谁说燧发枪不能在马背上开枪的,准确地说是在马背上难以装弹,但我先装好弹,在马背上放枪这会有什么问题?

杨逸这回可是带来了一千燧发枪兵,陆振五百,慕容志五百,这一千人马是装好子弹才追上来的,就算一个人只放一枪,也够完颜打骨打喝上满满一壶的了。

后面枪声呯呯响个不断,虽然不算密集,准头也无法保证,但多少总能射中些倒霉蛋。

刚才被狼群攻击时就死了三四十人,这下子又不断有人落马,完颜阿骨打急得目眦欲裂,却又毫无办法,这回是真的只能象丧家之犬一样奔逃了。

杨逸放开缰绳,任由乌云盖雪自己掌握着速度,他不断从亲兵手中接过装好弹的燧发枪。

呯!前面金军一人落马。

呯!又一名落马。

论枪法,一千燧发枪手没几个比得上他,这可是前世无数发子弹练出来的,现在的燧发燧手实弹射击不多,而且大多数是排射,不太讲究精准度,有几个人能和他比啊。

再者乌云盖雪跑起来非常平衡稳,使得他的水平可以极大的发挥出来。

“杨大学士威武……

“停,都他娘的别喊了,老子威不威武是靠喊出来的吗?”

杨逸喊完,身边的亲兵顿时哄笑起来,他们现在就像在赶鸭子,轻松之极,完颜阿骨打跑了也不要紧,找人的事归小白负责。

慕容志一向爱耍花花口,这会儿又忍不住犯毛病了,只听他说道:“大人,您若是能一枪射中完颜阿骨打的屁股眼,那才叫威武呢!”

“屁股眼?老子不好这一套,慕容志啊,这样吧,等把完颜阿骨打抓住了,就由你来射他的屁股眼吧!”

众人又是一阵桀桀大笑,慕容志哭丧着脸答道:“大人,小的也没这嗜好,这回小的真不是那意思,小的说的是用子弹射……

“可不就是用你的子弹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