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代购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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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允初还吃着的时候, 云雁回也看完了因为食堂菜色幸福感大幅度提升的开封府官吏们的表现,又去了一趟食堂后厨。他看看还有哪些饭菜剩下,拿南瓜切丁,一旁煮着猪肉片。

待到猪肉熟了,肉捞出来, 南瓜扔进汤里继续煮, 煮烂了捞上来, 和猪肉片、熟饭一起搅拌。

最后,顺手拿几片萝卜缨子放在上面, 整盘拿走。

出来之后, 赵允初也吃得差不多了,云雁回便带赵允初去天庆观,因为他办公性质的特殊, 包拯专门划了间书房给他,算是这个等级的临时工里, 待遇最好的了。

六个毛现在正是住在这里, 云雁回提着篮子,里面是方才杂烩的猫饭。

几只猫有的蹲在桌案上, 有的趴在窗台,还有的直接躺在地上,也有的两个一对互相舔毛。一看到云雁回进来, 它们就柔软地喵喵叫起来。

但是赵允初一进来, 六个毛就炸毛了, 纷纷撅起臀, 紧张地盯着赵允初看,从喉咙里发出紧张的咕噜声。

“咦?”云雁回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在他眼里,赵允初长得再高大,也是那个可以随便蹂躏的傻白甜啊。

赵允初退到屋子的角落里,抱怨地道:“又是这样,我娘养的猫见了我和我爹也这样,我娘说它害怕,雁哥儿,我很可怕吗?”

云雁回这才恍悟,虽然赵允初在他眼里好欺负得很,但是在猫眼里,大概是个具有危险气息的庞大怪物吧。

“你多大,它们多小啊,你待在那儿别动吧。”云雁回说着,伸手把两只手抱起来顺了一下毛,顺着头顶往下,又揉揉脚垫,两只猫虽然身体还是紧绷的,但是不发出咕噜声了。

云雁回如法炮制,让六只猫都不出声了,然后把带回来的猫饭倒进一个大盆里。小猫们闻到香气,便想去扒饭盆。

但是猫饭还有些热,不好直接给它们吃,怕烫了舌头,云雁回只能端着盆站起来。小猫们便用爪子扒他的衣服,还试图爬上去。

云雁回干脆拿了尺子搅动猫饭,好让它们快些散热,等到凉得差不多了,才放下来。

等待已久的六个毛一头扎进食盆,激动一点的,连前爪也踩进去了。

身体最弱小的六毛被挤得进不去,它是这窝里唯一的公猫,远不如其他几只凶悍。在外面转了几圈也没找到空隙,居然踩着三毛的背跳进食盆中间,结果又被其他几个毛拱出去了。

看着六毛灰头土脸地抹脸,云雁回用手掏了一团猫饭,递到六毛面前。

“喵~”六毛娇气地叫了一声,在云雁回掌心吃起来。

吃了两口,云雁回就顺势把手放低,将食物放在地上,叫它自己吃。

结果食物一放到地上,六毛却不吃了,抬着头看云雁回。

“哎哟,你还挺爱干净。”云雁回只得用手托着给六毛吃。

赵允初蹲在角落里,看着雁哥儿坐在地上,一手摸着那只猫,另一手还喂它吃东西,小猫的舌头不时舔过雁哥儿的掌心,顿时,心中有些不是滋味。

他忍不住在心底攀比起来,论起待遇,大家都吃过雁哥儿亲手做的饭菜,算是平了,但是,雁哥儿可从来不曾喂他吃过饭。

不是赵允初非要和猫比,而是这只猫让他想起郑小宝了。

当初他在雁哥儿家里玩儿,小宝白日捡药材累了,坐在那儿不肯吃饭,说抬不起手来。雁哥儿便是打了饭菜,用勺子喂小宝吃的。

后来赵允初曾如法炮制,自称和他爹一起练习弓马,手臂累了,抬不起来,没法吃饭。结果,雁哥儿端起碗——正当他激动之时,雁哥儿就把碗里饭菜倒在一个盘子里,然后说:这样不用手低头就能吃,吃完洗脸便是……

赵允初这样想着,酸溜溜地道:“雁哥儿,偶尔一两次也就罢了,总这样会惯坏它的,怎么能它要什么就给什么呢。”

云雁回头也不回地说道:“知道,对你我也是这样的,不能惯着。”

赵允初差点泪奔,那你对我连这偶尔一两次也没有呢!

云雁回把最后一点猫饭喂完了,用毛巾擦了擦手,走到桌案边开始写菜谱。

赵允初不知道他在写什么,想走过去看,但是那几只猫吃完了就躺在桌子上,用尾巴卷雁哥儿的手腕玩儿,看到他往这边走,就立马站起来龇牙。

赵允初只能留在原地,探头探脑的,“雁哥儿,你在写什么呀?”

“早点的菜谱,”云雁回说,“听到你说去参加朝会,我想起来应该把少尹的早点丰富一下,他可是也要参加朝会的,早点都在食堂带。”

包拯很随和,中午都是在食堂与大家一同吃喝,所以云雁回竟没想到,把包拯去朝会时打包的早餐也升级一下,貌似他现在都是拿两个炊饼对付一下。

也是云雁回在早餐种类上没有过多增加,只提质了。现在想来,还是要丰富种类。

这不止是因为包拯是上司,毕竟包大大他也根本不会在意你拍不拍马屁,主要目的是朝会上往来的都是官员,这样有助于开封府食堂打出名气……

云雁回一有念头,便一口气写了一个星期的菜谱出来。都可以在食堂推广,基础款可供所有人食用,比较精致的则要看等级。

写完之后,还走到角落里,拿给赵允初看。

赵允初捧着菜谱,念出第一样:“油条……这是什么?”

在北宋时期,还没有油条的存在,不过在日后,这已经是常见早餐了,云雁回以前如果早起采访,常常是揣两根油条,酱油都不淋就出门,路上啃了,香酥顶饿。

“外地的做法,一种油炸的果子。”云雁回随口说。基本上有人问他新菜色哪里来的,一句外地做法或者书上看来的都能顶过去。

有赖这时候资讯不发达,任他怎么说也不好考据。因为他在大相国寺混了那么多年,又众所周知的爱吃,所以也没有人会怀疑。

赵允初深深地嫉妒起来,“我也想吃……”

“那你抄一份,回去叫你府里厨房做了。”云雁回看他犹有不甘的样子,又补充道,“我也是交给厨房大师傅做,你干嘛一脸我做了菜不给你吃的样子。”

朝会时间那么早,他哪里做得到起的比包拯还早,然后做早餐,之后再去上班?那也太拼了!

“没有呀……”赵允初狡辩道,“我就是想来开封府和雁哥儿一起吃。”

云雁回:“算了吧,累不累啊你。”

……

五更时分,参加朝会的官员们与其随从骑着马向着皇城前进,马前有一白纸灯笼,上面写着官位。一盏盏灯笼在黑夜里穿行,就像一簇簇凭空浮着的火,最后汇集在皇城之外。这副景象,被时人称为“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