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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了双宜的喜事, 云雁回总算是回去工作了。
临近年关,案件发生率提高了不少,云雁回和公孙策研究了一下, 鉴于交通不便, 为了提高处理速度, 他们决定开设“流动公堂”。
也就是让开封府的官员分散来,带队到偏僻的县、乡去就地判案,回来后再统一审查、文书工作。为此公孙策准备了很多新的材料和格式, 方便带队官员将案件详细记录在案。
另外,开封府学的学生也可以申请随队实习。
这可是令所有学子都振奋不已,入学几个月, 说好的实践课目前只上了劳动课而已,导致他们都快觉得开封府是不是在欺诈了。
但是现在,终于传来消息, 还真的有实践机会,而且绝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琐事,这是一个近距离学习官员处理案件的机会。
很多有志走这条路的学子都踊跃报名, 也被告知了条件可能不是很好, 不过并无人退缩。
除了这些学生, 其他人也得到了去开封府其他部门实习的机会。
郑凇也得实习啊,一开始, 云雁回是把他安排在使院的。
使院这个地方, 就相当于现代的政府办, 专门协助大老板办事的, 主要做的是文书工作。这里门道很多, 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办差做事, 都能学到很多。
郑凇去干了几天, 就有人私下来和云雁回说了。
毕竟郑凇年纪还是太小,很多事情,他只看到文书上的,不能理解这里官吏的做法,无法透过文书看到更多东西。
可能一开始就在使院实习,还是太高了。
云雁回一想,也是,他忘了郑凇年纪太小,这样即便通晓了怎么做事,还是不够接地气。
于是,云雁回又给郑凇换了个岗位,直接放到下面的二级政府去了。东京没有宵禁,城市开放,但是厢坊这样的行政单位还是在,诸厢的官吏职责便包括审查一些比较小的案件,像是小的斗殴。
看到郑凇去了真·一线工作,不少学子竟然也要求同去。
云雁回一乐,这路面上正缺人呢,既然你们这样要求,那就去吧,于是把人都放到了诸厢实习。
……
郑家知道云雁回给了双宜铺子,还要做生意,便做了个人情,把他们手下得用的掌柜派过来。
这经验丰富的老掌柜最是难得,更别提有郑家在,人品也信得过。老掌柜又帮忙招老实人家的帮工,打点上下,准备开业。
果蔬还需时间种,已经雇了佃户,铺子开业还早。宠物店正在培训店员,最先开业的,将是糖果铺。
这第一个铺子,大家很上心,一起去现场看装修。
郑凌说:“我看可以放个水草缸,我回头搬一个大的来吧。”
如今在汴京,一个又大又漂亮的水草缸是很值钱的,很多店铺、酒楼会放一个精巧的,吸引顾客的目光,也可炫一炫本店格调。
“放水草缸怎么合适?”赵允初俨然是弟妹或者说嫂子的口吻了,“我看,当初雁哥儿给八公主弄的那些装饰很适合,悬挂一些彩球,或者是糖球的模型什么的,多放点玩偶。”
郑苹夸赵允初,“初哥儿这个法子很有意思,喜欢吃糖的,一般是妇人孩童,最喜欢这些了。”
赵允初谦虚地笑了一下。
双宜也觉得不错,“说起来,我都还没给这铺子起名号呢。”
云雁回还给双宜出主意来着,“名字可以叫徐福记啊……”
双宜莫名其妙,“徐福是谁?雁哥儿,你的相好?”
那一瞬间,云雁回虽然是背对赵允初的,但是觉得两道目光好像有实质一样,刺在自己背后……他冷汗都要下来了,“这话不能乱讲啊,没有的。”
“那徐福是谁?”
云雁回心想我不就是玩个梗,乱扯道:“你不读书啊!徐福不就是秦时那个方士,你不觉得我们铺子里的糖球长得很像丹药吗?”
“哪里像了,只有形状像而已,再说了,又不是只有糖球。”双宜也没想那么多。
郑苹也以为云雁回就是开个玩笑,“你好好给姐姐起个名字啊。”
“别叫我了,”云雁回举起手来,“我最不会起名字了,你看蒲关泽我都直接叫地名。好在现在也用不着我费心啊,姐夫就在这儿呢。”
沈括看了一眼云雁回,有点瑟瑟发抖。
自从吃了双宜的鱼之后,他听到云雁回喊自己“姐夫”就觉得肚子痛,这会儿露出一点儿痛苦的神情道:“我起吗?”
怎么办,总觉得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现在是你娘子要开店,你说,不你起谁起?”云雁回大笑道,“往后她的事就都是你的责任了。”
沈括略微思索了一下,“叫桃之夭吧。”
云雁回乍一听,还没反应过来,总觉得他在现代女同事看的言情剧和小说里才会出现这样的名字。
不过很快云雁回就想起来了,虽说他在现在是“文盲”,但《诗经》里的《桃夭》他还是知道的,而且双宜的名字正是出自里面那句“宜家宜室”。
这个名字用《诗经》的典,显然一来是暗合双宜的名字,二来这诗写的就是女子新嫁,贴合了双宜的情况,很是应景,单从字面上看,桃花怒放也是很喜庆的。
在场的人脑子中一转,都想到了,“不错,这个名字好。”
“要我说,不如另外几家铺子也都叫这个名字好了。”云雁回一瞬间想到了什么,“虽说好,但是都顾着讨好夫人去了,没有点出糖果。不过,倒是可以做成品牌,让另外两家铺子也叫做桃之夭。”
“咦,可是这样,大家分不清怎么办?”
“这样他们就要加上前缀,卖糖果的、卖果蔬的……区分不是问题,反而会引起一些有趣的事。”云雁回说道,“日后再开张新店,还能打出旗号,桃之夭无论卖什么,只卖最好的。”
云雁回都这么说了,大家都是信服的。就是想到云雁回说沈括起这名字,是只顾着讨好夫人,都觉得很好笑又感动,这证明沈括心中是以双宜为先。
自从官家赐婚后,很多人一看花落沈家,都议论纷纷,难免有人酸起来。说嫁妆多又怎么样,郑双宜肯定是河东狮啦,不,比河东狮还厉害,沈括娶了她,搞不好天天鼻青脸肿的来上班。
——而且因为是赐婚,娘家还厉害,到时候想休都没法休。
这么一想,他们心里就好受多了。
结果等到沈括和双宜完婚后,真是啪啪打了很多人的脸。
沈括虽然武力值低,但是两个人相处起来,竟然还是沈括主导,双宜也肯听话。比如沈括觉得双宜走太快,就牵着她,双宜也不会把沈括甩飞,反而会照顾他身体。
别说动手了,大小声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