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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楼是个占地数百亩的建筑群落,除了高有五层的主楼,亭台楼阁、假山荷池一应俱全,立于主楼顶楼,如棋盘严整、气势恢宏的大兴城尽收眼底。
包括芙蓉楼在内的芙蓉园是大兴城的游览胜地,平时供游人自由游览,只有到了朝廷需要在此举办重大庆典时,才会偶尔封锁几天。
但是杨纶这次为了庆生,显然是动用了皇族特权,事先就封了园,不然仓促之间,哪能准备周全?
宾客多数携妻带女,男人的衣着大同小异,但女人们却是打扮得花枝招展,虽是隆冬时节,梳着堕马髻的贵妇们却都露出洁白颈项,头上配饰闪闪发光,令人眼花缭乱;身上也只是穿着各色及膝的对襟窄袖衫,腰间宽带将身子束得曲线毕露,外面象征性穿了件大袖褙子,风雪之下衣袂飘飘。如此装束,个个都显得身材高挑、亭亭玉立,但是一张张俏丽的脸都冻得发青。
少女则又是另外一番装束,她们与妇人最大区别便是发髻,衣着也没有那么艳丽。
客人还没到齐,主楼前的彩台上正有一队妙龄彩衣少女,随着乐师演绎出来的音乐,迎着风雪载歌载舞,为已到客人助兴解闷。
彩台前的空旷院子里,整齐的摆了很多桌案,上面盖着一把把大伞,杨纶显然是准备让大家在院子里一边就餐、一边赏雪观舞。
这等风雅之事,实际是一种重要的社交方式,因为朝堂过于严肃,一些话题难以提起;而家里又过于私密,交情不足者,也同样没机会接触。而眼前这种敞开式的宴会,既没有朝堂的严肃,也没有家里的私密,关系平平者,可以借机拉近交情,平时有矛盾者,也可以借机弥合嫌隙,一些头脑精明的商人,往往会在这个时候奉上厚礼,争取露个面,若是入得某个权贵法眼,就算不能平步青云,也能达到攀龙附凤的目的。
“阿兄!我要和你分开了。”这时,杨静对杨集说道。
杨集为之一愣:“你要去哪儿?”
杨静指了前方,低声道:“那个是我未来的王妃。”
“红衣服那个?”杨集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一个三口之家在对面的廓桥上赏梅,由于两名大人背着这边,看不清面貌,但是他们身后的身穿粉色罗裙的小姑娘正往这边张望,能够当王妃的,相貌自然不差。
杨静盯着对面的女孩,眼睛一眨不眨的说道:“对,她叫达奚贞,乃是达奚长儒的小孙女,她父亲……”
“啪!”
杨静话还没说完,屁股就被踹了一下,他惊愕的回过头来,就看到杨集黑着脸瞪他,冷哼道:“重色轻兄的家伙,给我滚!”
“阿兄,那我过去了。”杨静干笑两声,便扔下杨集,快步走掉了。
杨集目光在少女群中扫视,无意之间,却又看到裴淑英正和高灵说话,他唯恐高灵来找事,弄得无法收场,便向另外一边走去。
“卫王?”就在杨集准备绕向芙蓉楼时,一名身材魁伟、相貌堂堂的五旬男子叫了他一声。
“长孙将军!”杨集一回头,叫他的竟然是长孙晟,好奇的问道:“你不是在北缰与突厥作战吗?什么时候回大兴的?”
长孙晟是大隋王朝对付突厥汗国的神器,在他和突厥交往的二十多年时间中,完美的策划了针对突厥汗国的“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之策,终使不可一世的突厥汗国裂为东西突厥,为杨爽和杨素等将一场场辉煌大胜奠定了基础。
长孙晟除了谋略出众之外,还精通骑射、武艺高强,他在出使突厥的过程中,以惊人的箭术创下“一箭双雕”的奇迹,被突厥人敬为箭中之神。
对于他的功绩,便是目无余子的杨素也倍加推崇,多次在公众场合说自己破突厥之功,有一半属于长孙晟。而生命短暂的杨爽,自从成年以后,就一直在边境与突厥作战,他与长孙晟的关系也不错,杨集所学箭术,便是以长孙晟射箭技巧为基。
长孙晟笑着说:“已经回来半个多月了。”
杨集见他怀抱一个约莫两三岁小女孩,这丫头梳着双丫角,粉嘟嘟的小脸蛋白里透红,显得十分可爱,便笑问道:“这是令爱吗?”
“是的!”长孙晟乐呵呵的笑道:“这是小女无垢,小名观音婢。”
“这小脸白白嫩嫩的,我好想掐她一下。”杨集忽然好想掐她脸。
“很多人都这么说。”长孙晟似乎十分疼爱这个女儿,他亲了一下女儿的小脸蛋,笑着对杨集说道:“这孩子身子骨比较弱,一直养在家里,所以比较怕生。”
观音婢两只美丽的大眼睛看了杨集一会儿,警惕渐渐消失了,忽然脆声道:“阿叔,你真漂亮!”
杨集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嘴角抽搐纠正道:“观音婢啊,你应该说‘阿兄你真俊’!”
长孙晟脸上登时酱紫,他想笑,却又不好意思笑,结果就憋成了这副样子。
小姑娘歪着头看了一会儿,认真的说道:“可是叔叔真的跟阿娘一样漂亮。”
“哈哈。”长孙晟忍不无忍,放声大笑起来,“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没事、没事!”杨集看得出长孙无垢愿意和他说话,是因为他长得漂亮,笑着说道:“看来美好的事物不仅男人喜欢,女人和孩子也不例外。”
长孙晟摇头失笑,看了院中争芳斗艳的贵妇一眼,深有感触的说道:“我这次回京,感觉京城风气大不如前了。权贵人家相互攀比,有的人为了炫耀,甚至以粟米铺路、脂粉刷墙。而贵族子弟或是飞鹰走马、不务正业;或是自诩风流、醉生梦死,着实是令人担忧。”
杨集听得大汗,嘿嘿一笑道:“我感觉我就是将军所说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