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书迷,粉丝,双标狗(2 / 2)

但是吐出两句话却是一字一顿,让人感到震撼来袭。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

“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无需多言,把这几句话说出来就让罗喉逼格满满。

青年先是懵逼了半晌。

随后眸子偶尔开合间,迸出精光。

他看着罗喉面露崇敬之色,就仿佛看到一尊在世圣人一般。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青年更是坚定了用尽一生,去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先生高义。”

青年目露崇敬,直接把老板的称呼改成先生,就足以证明他已经被罗喉折服了。

“先生,敢问尊姓大名?”

青年抱了抱拳,恭敬的拱手作揖,执弟子之礼。

“罗倾天”

罗喉满脸平静的看向青年,随口吐出自己的名和字。

他此言一出,青年一时间看向他都有些沉默。

罗倾天的名字他有岂能不熟悉,这段时间轰动长安的人。

青年本来还对他娶走女神李倾仙,抱有羡慕嫉妒恨!

可如今罗喉那四句至圣名言一出,青年直接就被罗喉折服,化作罗喉的小迷弟。

一时之间,他化身双标狗。

顿时觉得李倾仙和罗喉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了。

心中对于罗喉的那一抹郁郁不平之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化作了最真挚的祝福。

“怎么?”

“你认识我?”

看着青年听到他名字时,眼中的诧异神色,罗喉心中了然。

他笑意盈盈的看着自己第一个读者,也可能是自己夫人的倾慕者之一的青年问道。

“先生大名鼎鼎,在下如雷贯耳。”

青年男子斟酌了一下措词,避重就轻的说道。

罗喉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笑道:“你小子避重就轻。”

“我知道我在长安名头绝对不小,但是绝非好名声。”

“长安青年男子十分,想必羡慕我的占三分,嫉妒我的占三分,恨我的也占三分,剩下一分也看不起我,认为我是一个靠妻子吃软饭的吧!。”

罗喉语气洒脱,好似完全不在意。

这潇洒随意的气度,深合隐士风范,让着青年深深折服。

“先生何必自谦?”

“以先生的才华,胸中沟壑万千从,想要天下成名也只是时间问题。”

“如今不过潜龙在渊,终究有腾飞时候。”

面对青年的吹捧,罗喉无所谓的摆摆手。

镇国大将军的高位,让他淡泊名利了。

如今只想好好守护自己的妻子,让自己过的逍遥快活一点。

失去了谈话兴致,罗喉宣布谈话就此结束。

青年见状,如获至宝的抱着四册《三国演义》走了,他打算在挑灯夜读,多领悟罗喉在书中藏有的干活。

随手打发青年,就准备关门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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