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甘州穿肃州,绕沙洲,横跨甘泉河,西出阳关,这出关的路上,郑、祖二人相顾无言,一声不发,只是互相拉扯着低头疾行。在他们身边,宋无期、唐万里、公羊举、姬放歌、花青、党三刀、莫相见等人暗运轻功,犹如众星捧月一般将他二人围在当中,仿佛一群草原上的野狼跟随在头狼的左右。在这一群人的身后,越女宫主、少林住持、年帮帮主、关中掌门率领着密密麻麻的年帮、越女宫、少林寺、关中剑派的高手紧紧跟在身后,仿佛一群追逐狼群的猎人。
这群武林人士形成了相距不远但又泾渭分明的两个集群,在甘、肃、沙三州城外的草原和戈壁上缓缓行进,犹如两群战士在进行着互相追逐的军事演习,吸引了在三州附近游荡的其他江湖豪客。这些心有异志的高手以及世家豪门的执法者立刻认清了各自的阵营,纷纷亮出身份,从四面八方大摇大摆地加入了各自队伍,令这两群人马的数量慢慢变得庞大了起来。
名门正派的队伍因为离得较远,郑东霆完全看不清楚。但是在自己身边的队伍中,他看到了一个淡绿底色雪白色蜡染花纹彩裳、肩背绿鞘长剑的秀美女子。她的容貌和此刻跟在身后的越女宫主鱼幽莲有三分相像,但是看起来似乎年轻了三五岁。这个女子的相貌身材与师父向他描述过的昔日越女宫“小剑神”鱼兰兰一模一样。牧天侯曾经骗她从越女宫阁偷取过黟山第一神剑——超海剑诀。但是超海剑诀只有剑意而无剑法,不合牧天侯的胃口,最终对鱼兰兰始乱终弃,浪迹天涯而去。
看到这被师父所负的女子,郑东霆无法不回忆起自己在南宫芸手下所受的折磨,浑身不禁一寒。
“难道越女宫主亲率精锐而来为的就是捉拿她?她也和其他人一样,偷了越女宫秘笈来卖?很可能,至少她有前科。”郑东霆脑子里混乱地想着。
就在这时,祖悲秋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用力摇了摇。他转过头去,满脸不解地望向这位师弟,只见他扬起胖乎乎的下巴,朝着不远处指了指。顺着他所指的方向,郑东霆抬眼望去,入眼的情景令他微微一惊。在他所处队伍的最外侧,一个浑身黑色僧衣的和尚,肩扛一杆枣木棍,正大摇大摆地走在草原上。他身上的黑衣和在客栈中横死的和尚们的僧衣一模一样,正是火工房和尚专有的服饰。只是这件僧衣已经破碎不堪,前心后背不知印了多少掌印、拳印,这个和尚干脆把僧衣斜挂在肩头,精赤着半边身子。他浑身的肌肤都是那种明亮的黄铜色,闪烁着隐隐的金光,仿佛镀了一层黄金,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正在行走沙土的金佛。在他的腰带上一前一后别着两本经书,硕大的字体隔得老远都看得清清楚楚——“洗髓”、“伐毛”。
看到郑东霆和祖悲秋目瞪口呆的眼神,这个和尚滑稽地朝他们眨眨明亮的眼睛,得意地将手中长棍在身子左右舞了十几个令人眼光缭乱的棍花,接着一伸头,用脖颈引渡,将七尺长的木棍裹在脖子上,宛若风车一样连续转了七八圈,再双臂一展,双手若无其事挽搭在长棍两端,将整条棍子横担肩上。他的样子看起来既潇洒又开朗,完全没有一点同伴尽亡、追杀将至的急迫,仿佛眼前整个天地都是属于他的。
和那金和尚、鱼兰兰等人一样心存异志、怀揣宝典的江湖人物密密麻麻已经聚集了上百人,人人英气内敛、功力不凡。相比之下,尾随其后的各派中人虽然人数多出十几倍,但是功力能和他们比肩的高手反而显得有些单薄。
两个阵营中的高手都提起了十二分精神戒备,自甘州到阳关走出了几天几夜的路,这成百上千人竟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鸦雀无声。若是凡人撞到这个奇怪的队伍,必定以为这是一群从夜色中走出来的行尸。祖悲秋几次暗暗用传音入密向郑东霆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郑东霆也是一头雾水,此时此刻的情形也不允许他开口询问唐万里个中真相,若是让这群魔头发现自己师兄弟不是他们一路人,恐怕连渣都剩不下。
出了阳关,面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漠戈壁,金灿灿的沙粒宛若最优质的波斯地毯从眼前一直铺到天边。南边的祁连山,北边的长城到此都断了去向,整个世界只剩下漫漫黄沙。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天地此刻变得无限的空旷,而行进在其中的人,面对着无边无际的沙漠,只能感到自己的渺小。
阳关位于天山南路的要隘,乃是丝绸之路南支的重要通道,不但这群江湖人必经此路,唐胡各路商旅也必经此地往来。阳关以西的大漠中,几路商旅乘骑着一对对雄壮高大的骆驼,经过这群江湖人的身边,朝着遥远的西域挺进。看到这些轻功名家们不带骆驼,不带向导,就这样大步飞奔在黄沙之中,这些商旅都露出了惊异和钦佩之色。
仿佛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壮丽的沙漠之景,又仿佛是被人们崇拜的眼神激发了表演欲,那个少林寺的金和尚怪叫一声,撕下身上仅剩的衣衫,盘在头上,将长棍竖在身前的沙地中,一个猴攀爬上棍梢,做了个远望的姿态,身子连转五六圈才兴尽而下,单脚一踢长棍末端,重新将棍扛在肩上。同行的其他叛帮反派的魔头此刻似乎也因为距离目的地近了一步而群情振奋,很多人脸上露出轻松释然的神色。
被热辣辣的大漠之风吹拂着面颊,郑东霆亦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激动。并州白马堡昔年纵横西域、威震汉胡马贼,他从小就听长辈们不住地提起郑家白马队当初的丰功伟绩,对一望无际的大漠无比向往。但是自从被师父连累,成了江湖各路门派的众矢之的,他不得不放弃闯西域的梦想,流连南五道繁华之地,醉生梦死。后来遇到祖悲秋、连青颜、洛秋彤,他的人生才开始一点点地改变。虽然连青颜最后负他而去,但是辗转终于来到自己憧憬的大漠,也算是完成了平生的一个志愿。在大漠阳光照耀下,郑东霆心中阴霾尽去,忍不住仰天用力伸了一个懒腰。看到师兄的表情变得轻松,祖悲秋真地以为危机已经远离,也轻松地伸了一个懒腰,抹了抹头上的冷汗,探手到包中去取水袋。远处的天空传来常走西域的大漠旅客悠扬的歌声:“小桥流水是我家,远走西域只为她,骄阳风沙骆驼骨,换来一抹笑如花。”
这是唐朝民间流传甚广的行商歌谣,便是不识字的老妪小儿也朗朗上口。歌声沧桑悠扬,浸透着大漠无边、风沙万里的空旷悠扬。听到这动人的歌声,那些在大漠中疾行的江湖客们忍不住纷纷抬起了头。
“嗨——她是大漠第一花,英雄豪杰都爱她,冰做肌肤玉为骨,天山雪莲鬓上插!”那个疯疯癫癫的少林金和尚此刻突然仰起头来,扯开了嘶哑的嗓子,应和着远处那些商旅们悠扬的歌声,大声唱了起来。他的胸肺似乎刚刚受过什么重创,令他的嗓音听起来有几分沉重和沙哑,却令他放肆疯狂的歌声中平添了几分粗犷和豪迈。难为他一个刚刚从河南少林冲杀出来的受戒和尚居然也知道这首流传在北方诸道和大漠上的情歌。
“嗨——她的眼是静湖水,她的笑能平风沙,她的歌舞惹人醉,她的吻让我梦里常牵挂。”太行山第一才子“妖刀”姬放歌此刻听到这首情歌,似乎也被勾起了淡若愁思的如烟往事,忍不住扬起喉咙跟着少林金和尚唱了起来。
大漠,骄阳,风沙、情歌、不知名的美人和几千几万里的空寂,似乎比任何江湖风暴都更打动人心,这群心怀异志的江湖客仿佛忘记了此时此刻充溢在空气中的杀机和危险,都跟着姬放歌和金和尚狂放的情歌肆无忌惮地大声唱和起来:“嗨——她的眼是静湖水,她的笑能平风沙,她的歌舞惹人醉,她的吻让我梦里常牵挂。”
美丽的情歌如梦如幻,令本来一头雾水、不知所措的郑东霆和祖悲秋一时之间忘记了自身的窘境,从心中升起了一股对心上人无法抑制的渴望。郑东霆想起了连青颜临别之前那不顾一切的一吻,而祖悲秋则想起了洛秋彤在关中剑派那激|情四射的拥抱。
“漫漫大漠孤烟长,为她背井又离乡,寻找楼兰驻颜术,寻找负心白玉郎。骆驼尿是长生酒,蜥蜴腿是不死丹,皑皑白骨当被盖,一枕黄沙做温床。”郑东霆扯开嗓子,用比那金和尚还要苍凉嘶哑的腔调曼声唱了起来。
“踏遍西域一命亡,将身埋在阳关旁,魂魄夜夜归大漠,只为那——唇间一缕断魂香!”祖悲秋重复着师兄的旋律,将这一波三折的情歌结尾唱了出来,唱到最后一句,格外触景生情,一对小眼珠中含满了多愁善感的泪水。
“哈哈哈哈,凄凉,真他妈的凄凉!”金和尚听到这最后一句,忍不住仰天大声嚎了一句。他的感叹引起众人幸灾乐祸的疯狂大笑,仿佛对那情歌中所描写的痴情汉子满是不屑和蔑视,却又不无感慨。
这片放肆的大笑刚刚消散,远处天际中突然冒起数尾淡淡的烟尘,数息之后,十几个毡帽、短褂、貂氅、满头小辫、装扮奇异的胡人宛若十数匹疾驰而来的骏马,飞快地闯入了这群人的阵中。
打头的胡人一脱毡帽,用生硬的汉话高声道:“中原的兄弟,是那去塞上天书博览会吗?”
“正是!”唐万里和金和尚同时大声应道。
那胡人嘿嘿一乐,转头跟身边的胡人用突厥话嘀咕了两句,那些胡人纷纷高举双手,大声欢呼了起来。那胡人走到唐万里身边,深深作了一个揖,恭声道:“中原的兄弟,听说这次博览会是中原豪杰‘圣手’牧天侯亲传后代一手举办的,我们塞外的兄弟衝着牧圣手的名声,那是死也要来捧场的,不知道这牧圣手的亲传高手长得是何模样?”唐万里立刻朝着郑、祖二人一摆手,傲然道:“真人就在些处,兄台想要探个究竟,何不自己来看?”这个胡人大喜过望,转过头来,朝郑、祖二人连连拱手:“兄弟我不知两位大驾就在此处,刚才礼数不周,见谅!不知这次天书博览会中原秘笈会占几成?”
郑东霆和祖悲秋望了一眼,心裏同时道:“原来这次盛会叫做天书博览会……嗯,主办人是我们?”他二人瞪大了眼睛,望着这个胡人,一时不知如何开口。这个胡人头领看起来庸庸碌碌,实际上却甚是精明,只见他一双黄眼突然精光一闪:“两位看起来对于今次大事并不清楚,莫非竟是冒名顶替不成?”
“哎!你这个胡狗好生啰唆!”他们身边的唐万里眉头一皱,冷然道,“中原秘笈数量岂能预知,便是知道又岂能现在就告诉你?这两位乃是圣手牧爷亲传弟子,在中原载誉已久,怎会是假冒的。就在几天之前,他二人还在武林盟主、少林主持、越女宫主、年帮帮主手下将我等十数人救出重围,身份绝无可疑。你莫要挑拨离间。”
“啊!”这个胡人似乎见识极为广博,对于少林、越女、年帮、中原武林盟都极为熟悉,一听之下顿时仰慕之色溢于言表,连连作揖,“兄弟孤陋寡闻,得罪了,请两位大人有大量,不要见怪。”说完这句话,他朝身边的手下用胡语说了一句:“的确是中原同道,而且后面有追兵,放鹰!”
郑东霆和祖悲秋还没来得及看清他身后那个手下的模样,就见眼前褐影一闪,一只铁嘴钢爪、气势汹汹的恶鹰嘹亮地长鸣一声,箭矢一般射入天际。郑东霆将这只鹰看在眼里,心中猛地一跳:这是一只驯养调|教得极为出色的猎鹰,用于捕猎,侦查,并能以特定的飞行轨迹通讯。驯鹰绝技本来在突厥中广为流传,唐初大战之后,突厥人背井离乡,四处流浪,把驯鹰之术传到了大漠南北。如今,不但突厥人、回鹘人深谙此道,吐蕃、粟末、室韦诸族也深有所得。训练好一只成年猎鹰过程极为艰辛,必须要有专人以无比的耐心调|教,而且需给猎鹰喂食大量好肉,以确立它的忠诚和与主人的默契。能够喂养出优秀猎鹰的,无不是在各个部落中权势财富都极显赫的单于酋长之流。想到这裏,郑东霆不禁对眼前这个卑躬屈膝,极尽媚态的胡人另眼相看。谁知他这番心思刚起,在眼前大漠的南、北、西三向上,密密麻麻飞起数十只同样神骏的猎鹰,只见这些猎鹰展开波浪般缥缈优雅的翅膀,在空中自如地按着各种奇异的轨迹翱翔着。有的轨迹呈葫芦形,有的轨迹呈波浪形,有的轨迹则是简简单单的圆弧。随着这些猎鹰的出现,各个方向渐渐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疾驰如电的身影。有穿着兽皮猎装的室韦高手,有脖盘长辫的粟末好汉,有一身紫红僧袍的吐蕃喇嘛,有浑身劲装疾服的突厥壮士,有背负曲颈琵琶的龟兹神秘客,更有无数西域诸国的高手,人人穿着郑东霆从来没有见过的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