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二人初尝云雨滋味,不免沉溺其中,一晌贪欢,几度缠绵,也幸好傅君婥正是女人最成熟的年纪,初次承欢并未遭遇太大痛楚,不然怎禁得起他几度糟蹋。
第二天,凌风醒来,小兄弟仍坚挺如铁,晨勃嘛,就该操练起来。
凌风嘿嘿淫笑,可发现枕边玉人已香躯不在,芳踪杳杳。莫不是准备早餐去了?女人起得比我还早,不由暗叹,这事还是男人耗力多啊!
床头放着一身新衣。当然,还有凌风的小内裤。
凌风穿戴起来,洗把脸,对镜自照,真帅,以前我咋就没有发现呢。难道是告别处男,受到爱情滋润的缘故?嗯,有可能。
推开门,深吸一口气,发觉空气中犹有湿气,难道昨晚下雨了?我怎么不知道?
伸个大懒腰,大好春光啊。这厮,现在春风得意,看什么都灿烂,现在快近腊月了,还春光个屁。
咦,只是看这太阳,怎么像是已经日上三杆,快到晌午了?婥儿呢,怎么还不见人影?
客栈有两层,二楼提供住宿,一楼提供饭菜。凌风转下一楼,仍未见到傅君婥,去问掌柜,才知道一大早就骑马走了。
凌风傻了,这是什么事嘛,昨晚还恩恩爱爱,柔情蜜意,没闹啥矛盾,也没看出她有要走的意向啊。难道是我昨晚过于粗暴,使她对我心生不满?也不会啊,可那是她一直要来着。想不通。
女人心,真是海底针!
老板娘云婶招呼完吃饭的人群,回来道:“那姑娘走时曾给你留下一封信。”
你早说呀。凌风急问道:“在哪?”
“就在你房间的枕头底下,嗯,是昨晚你住的房里。”
老板娘凑到他耳边笑道:“小伙子,我这客栈隔音不好,下回注意点。”
凌风老脸一红,哪知他俩的好事都给人知道了。
哼,这是赤|裸裸的妒忌!
果然,在上楼时听到掌柜在轻叹年轻真好,云婶布满风霜的脸颊也如小姑娘般起了晕红。
凌风三步并作两步,赶回房间。
取出信,入目的是标准的楷书,清秀隽永,依稀间还有股馨香。
这字我喜欢,当然,人更喜欢。
“风郎,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了。怕你拦我,我点了你的睡穴。缘分很奇怪。昨天早上我们还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下午你便为我出生入死,险些命丧襄阳。”
“我不是为了报恩,也不是为了忘却‘他’,我发现我是真的爱上你了。你说,我是不是个喜新厌旧的人?”
“一夕欢娱,我很开心。我不敢再多看你一眼,我怕我再也不忍离开。”
“相信我,我回高丽最后见师尊与师妹一面,便回来与你长相厮守,一生一世。”
“还有,日后若在江湖上遇上你我的‘干儿子’,请你提携他们一二。他们名字叫寇仲和徐子陵。”
落款是“爱你的婥儿”。
凌风拿着信哭笑不得。整封信是简易的白话,他这个不识多少繁体字的人可轻松看懂。
只是她就这样走了?怎么不带我这个女婿去见傅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