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用空着的另一只手轻轻摸了摸自己头盔上的凹坑,将视线转向了秦怀玉,道:“这东西......好像大发了。”秦怀玉虽然还有些呆滞,但下意识地点了点头。要知道,目前唐军的制式盔甲当中,头盔都是重中之重。绝大多数情况下,它都是一套盔甲里面最坚韧的部件。然而,当李信送来的这套盔甲与唐军制式盔甲狠狠碰了一下之后,制式盔甲却是大败。这说明......李信送来的这套盔甲的防御力,远在此刻程处默和秦怀玉穿着的制式盔甲之上。“难道说,信子失踪这么些天,其实不是因为生气而躲着我们,而是去替我们做这个东西了?”程处默忽然小声地说道。声音虽然不大,但秦怀玉听得分明,眼圈稍稍泛起了酸涩。妈的,那还用说吗?东西都摆在眼前了,肯定是这样的啊!的确,李信在意识到程处默和秦怀玉的处境之后,才没有空搞什么“因为生气就躲着对方不跟对方沟通”的偶像剧戏码呢!他唯一想着的就是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争分夺秒地搞出来一些能保住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条狗命的重要装备而已。说到冷兵器时代最终极的防具,那不就是盔甲嘛!如果能给这两个脑子不清醒的家伙一人一套给力的盔甲,他们安然无恙地回到长安的概率一定也会大大地提高吧?李信如是想道。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不管再怎么生气,都不可能再继续坐在庭院里惆怅了。他必须行动起来。这是理工科男人的浪漫。要做一件强度足够高的盔甲,首当其中就是材料。如果此时是在后世,李信的选择就太多了。有那么多轻巧又坚固的高分子材料可供选择。这些轻得像布料的东西如果组装成防弹衣的话,可是连子弹都能牢牢挡住呢!冷兵器时代,再怎么厉害的武器也不可能比子弹更厉害吧?但这终归是痴人说梦。这里是大唐,上哪里给你变高分子材料出来哦。于是,李信的选择还是只能着落到常规的金属上面。好的盔甲一定要在硬度和韧性上达到一个比较巧妙的平衡,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为穿着者提供防护。对此,李信第一个想到的好材料就是弹簧钢。没错,就是一般会拿来做弹簧的那种材料。它本身是钢材,在硬度上完全够格,其次它又兼具弹簧的性能,在被施加外力时能发生一定的形变,缓冲其伤害。至少以李信的知识水平来说,已经想不出比这个更好的材料了。也完全想不到在将来大唐和突厥的战场上有什么武器能突破弹簧钢盔甲的防御。说干就赶紧骂骂咧咧地干起来。李信当时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一边在心里骂了非要上战场的程处默和秦怀玉一万句傻逼,一边用最快的速度去到了冶金基地,找到了他想要找的东西——软锰矿石。(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