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就是她了,乐队的不二人选,而且我还给我们的乐队组了一个名字,就叫做,唐朝乐队,怎么样?”
“诶,这个名字好诶,唐朝乐队?”
武诩和李丽质一听,瞬间便两眼发光了起来。
……
时间过得很快。
秋末的风没有早冬的寒。
当时间正式进入冬季之后,李承风也是开始披上了一件黑色的外套。
虽然夏日的气温十分炎热,但随着季节的更迭于变化,寒冷的冬天,终于还是来临了。
在这一段时间内。
李承风利用自己的手艺,制造出了两把吉他,一把贝斯,一座钢琴,还有一个架子鼓。
他们成立的唐朝乐队,平日里没事就在镇王府内练习乐器,练习唱歌。
由于她们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
李承风可是废了好一番心思,才教会她们谈吉他贝斯和打架子鼓的。
但是,让李承风感到意外的是,李明达的钢琴天赋,真的是太好了。
自从李承风给李明达制造了一台钢琴之后。
李明达上手一天,第二天,他就能够记住所有的黑白键的声调,甚至还能弹奏出一些简单的旋律出来。
对此,李承风内心只有两次个,天才!
不得不说,李明达真的是一个音乐上的天才。
若是放在二十一世纪,她绝对是下一个贝多芬了。
但很可惜,李明达生不逢时,又天妒英才。
而且,李承风组建唐朝乐队,其实是有他的目的所在的。
因为李承风,已经开始打算,把赚钱的市场,打向整个长安城,乃至全大唐了。
像什么香水,香皂,等日常生活用品啊,如果出去卖,肯定是很爆火的。
还有品牌衣服,大牌貂绒之类的东西,一旦爆火,那肯定能赚很多很多的钱了。
然而,想要推广一个品牌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基本上是很难很难的。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代言人出来了。
而这个代言人,就是李承风组建的唐朝乐队了。
一旦自己将唐朝乐队的名号在大唐打响了,然后开始做生意,刻上唐朝乐队四个大字的名称,李承风就不相信,自己的货物,会卖不出去。
到时候,李承风成为大唐首富,也是迟早的事情了。
不过路长梦远,李承风心想,自己还是先做好眼前的事情再说吧。
……
眨眼,冬日也过去一个多月了。
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李承风依旧是在镇王府内,和李丽质她们四人,一起练习唱歌。
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和磨合,她们已经能够完整的演唱完毕一首歌曲了。
李承风选择的第一首歌曲,是追梦赤子心。
因为这首歌很热血,不是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
所以这样的歌曲唱出去,是绝对可以鼓舞人心的,省的到时候,李世民又说,自己唱的歌难等大雅之堂。
“好了好了,在排练最后一遍,然后今天放假,我们休息一天,从明天开始,我们就要练习新的歌曲了!”
“好嘞,终于可以休息一天咯!弹了一个月的吉他,风儿弟弟你看我的手指,都已经破皮了!”
李丽质十分委屈的看向李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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