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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已经被变更了强制措施,由原来的刑拘变成了逮捕。
逮捕必须具备三个必备的条件,其中有一条就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这句话的含义是,只要被宣布逮捕,被逮捕的人一定会被公诉。
一旦公诉,犯罪嫌疑人就得付出坐牢的代价。
看所守我来过了,不说轻车熟路,也算不陌生。我在这里整整呆过一个月。事后我知道,如果不是胡标找关系,我可能还要在里面呆一段很长的时间。
一个月的时间,让我有足够的机会认识几个看守。
果然,我进门没多远,就看到原来负责我所在监仓的看守远远过来。
我兴奋地挥手与他打招呼。他也看到了我,沉着脸过来,很生气地问我道:“李乔,你怎么又来了?”
我连忙解释说这次不是来坐牢的,而是来探视人的。看守便笑了,道:“还真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啊,你才出去多久,怎么又有人被关了进来。”
看守的揶揄我不计较,这家伙在我关押期间从我身上赚了不少钱。我在看守所的时候什么苦都没吃过,主要是因为我经常能给同监仓的人带去很多的福利。别人一个月最多只能花一千块的监票,而我,似乎可以没限度地花。看守为此乐此不疲,每天奔波在为我购买食品的路上。
一包快餐面,外面只要一块五,看守卖给我,要收我八块。外面一包烟只要五块,看守能收我二十。
我记得给看守开过一次玩笑,说如果他的监仓一年关三个像我这样的人,他不发财都不可能。
不过这人虽然贪财,人的秉性还不错。我出来的时候他很严肃地对我说,“我们不要再见,以后你不要再来了。”
这句话说了还没到三个月,我又来了。不过这次我不是被看守的人,而是我来探视被看守的人。
我将想要见的人的情况给看守说了一遍,他表现出非常为难的神色。
按照法律规定,未决犯在没判决之前,是不能接见任何人的,律师除外。
第二,他只是一个普通看守,没权决定会见。
不过他热情地带我们去找了所长。所长对我还有印象,笑眯眯地问我道:“李乔啊,我记得你,你爸身体怎么样啊?”
我狐疑地看着他,心里想,我爸身体好得很。他怎么认识我爸了?
所长亲自给我倒茶,炫耀着说道:“我跟你爸可是老朋友了,胡总这人够朋友,讲义气。”
我猛然醒悟过来,他嘴里说的“我爸”,原来是胡标。
我记得某次在看守所见过胡标的影子,不过那时候我没想到他是为了我的事而来。其实像胡标这样的人,根本无须低声下气亲自来找他这样的一个小所长。胡标的圈子里,不是达官,便是贵人。所长算不得达官,更算不得贵人。
我嘿嘿地干笑,没纠正他的说法。此刻我不能傻得说自己与胡标没关系。在他的眼里心里,胡标是贵人,得罪贵人,是傻蛋才愿意干的事。
我说明来意,顺便将蒋律师介绍给他认识。我的意思很明确,我不想让他为了我而做违反纪律的事。蒋律师是雅美的法律顾问,雅美的人出了事,当然是他来担任辩护律师。
可是我们来时,没办理好律师委托手续。所长迟疑着没决定我们是否可以会见。
他在屋里踱着步,双眉紧锁,似乎十分为难。
来来回回转了七八个圈子,他突然站住脚对我说道:“李乔,我家有个亲戚,看中了你家新开发的一个楼盘的一套房子,你能不能与你爸说说,优惠一些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