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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渐飞喜欢人。
小孩,青年,老人,穷人、富人、男人、女人。
他都喜欢。
对于一个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瞧见人的人来说,遇上人的确是件愉快的事情。
他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呆在拥挤的街道上散步。
因为只有在那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孤独,已经真正融入了这个已经隔绝了二十多年的世界。
长安是非常繁华的巨城。
城中有许多人,各种各样的人,甚至应当说无论什么年纪的人,什么行业的人都是存在的,他喜欢长安,可这次他来长安并非是因为长安人多,而是因为他要杀一个人。
他喜欢人,偏偏要杀人,世上往往有许多事情是无可奈何的。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他偏偏要杀人。
他杀的这个人不是普通人,而是名震天下的大镖局大当家司马超群。
长安上下每个人都知道司马超群是常胜不败的英雄。
司马超群出道二十三年,迄今为止大笑三十三战,从未败过一次。当然在他成名以前却也败过,至少江湖上不少人都知道,在司马超群成名以前还败在一个人的手上。
一个人一杆枪。
一杆举世无双的霸王枪。
这个人就是王万武。
因此无论任何人也都不会嘲笑司马超群,无论什么人败在王万武手中都不算丢人。
至少自败在王万武手中以后,司马超群就没有败过。
他这次不仅仅是来击败司马超群的,而且要杀掉司马超群。
他击败司马超群是因为自己,而杀掉司马超群是因为他的朋友。
雄狮堂堂主朱猛是关东这条线路上最霸气也最有势力的绿林首领,他交游广阔,只要有本事或对他胃口的人都有机会成为他的朋友。
他愿意为他的朋友赴汤蹈火,他的朋友也自然愿意为朱猛不惜一切,任何人都相信只要朱猛一句话,至少有上百个人愿意为他去死,雄狮堂三千八百名弟子愿意为他拼命甚至丢到脑袋也在所不惜。
以前高渐飞是不愿意相信这种鬼话的,可如今也已经不能不相信了。
他已经见到了朱猛,也已经成为了朱猛的朋友。
他甚至已经决定来长安对付司马超群,并且已经准备将司马超群的脑袋提到雄狮堂。
因此他岂非就是来为朱猛拼命的?
高渐飞也不能不承认朱猛的魅力,也不能不佩服朱猛的魅力。
这次他就是为朱猛杀人的。
他要杀得是长安上下没有任何人敢想的人——司马超群。
高渐飞踏进长安的第一步就已经思忖如何摘掉司马超群的脑袋,如何离开长安城了。
因此有些江湖阅历的人基本上可以瞧得出他身上那种杀机。
杀机虽然极淡,可依旧能够瞧得出。
陈风不是来杀人的。
他来长安不是杀人,他来长安是请人解决麻烦的。
长安上下方圆上百里的事情,没有大镖局不知道的,天下间也极少有大镖局打听不到的事。
这句话是实话,陈风也正是因为这句话而来到长安城的。
他希望大镖局的卓东来或者司马超群为他打听一个人:上官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