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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光四射。
刀已在手。
苏梦枕握着刀,传言中的红袖刀。
红袖刀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杀人的。
不到万不得已,红袖刀是绝不会拿出来的,如今红袖刀已经拿出来了,就已证明苏梦枕已经迫入了一种不能不出手的境界与地步了。
他喜欢雷纯,这一点是非常可以肯定的。
他问自己成千上万次,成千上万遍,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喜欢雷纯。
或许第一次见到雷纯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那位淡如兰花,气质飘逸的女子。
即便已知道雷纯是杀父仇人雷损的女人,可这种念头还从未转变过——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就是不喜欢。
关于这点是没有任何人任何事,是可以改变的。
他不喜欢雷损,他恨雷损,因此不惜一切谋划杀了雷损。
他喜欢雷纯,因此不愿意伤害雷纯。
如果可以,他甚至愿意让雷纯杀了他,也绝对不愿意自己的红袖刀刺进雷纯的心脏。
只可惜他还不可以让雷纯杀了。
如今金风细雨楼除开他以外,已没有任何人可以控制得了了——金风细雨楼绝不能成为一盘散沙,抗金大业也绝对不能纸上谈兵,因此他只有挥出红袖刀。
——不求杀了雷纯,但求不要死在雷纯的手中。
刀已在手。
寒意已弥漫小院。
刚才的温和阳光照下来的温暖,已一点不存了。
雷纯倾国倾城。
笑容柔和而灵动,盯着那口刀。
刀。
刀已挥出了鞘。
刀略短,刀身绯红,刀锋透明。
这口刀仿佛并非来自人间,而是地府死神来索命之刀。
无论任何人被这口刀盯上了,那似乎只有一死了。
雷纯笑了。
笑容更加灿烂了。
院中的寒意也在着笑容下已消散了。
苏梦枕没有笑。
他一向不喜欢笑,在这种时候也笑不出来。
已在流血。
身体没有流血,可心已开始流血了。
这种流血远远比身体上承受的疼痛还要可怕,还要疼痛。
苏梦枕不愿意承受这种疼痛,可不能不承受。
——无论什么事都必须有选择,当他选择杀掉雷损的时候,就已注定要面对这一幕。
——当他选择金风细雨楼,选择驱除鞑虏恢复天下的志向的时候,如花美人已只能和他失之交臂。
这已是没有任何法子的。
已是空。
他什么都没有去想,只是望着雷纯的匕首。
匕首是碧绿色的刀。
比他的刀还要短至少一半。
雷纯也穿着一身碧绿色的纱裙,看上去仿佛已瞧不见匕首,更瞧不见人。
“这就是名震京师武林帮派的红袖刀?”
温柔的声音响起,可苏梦枕的心又已裂开了一道缝隙。
他还是很冷静。
声音冷静,人亦冷静。
“是的,这就是红袖刀。”苏梦枕:‘这口刀下杀的人并不算多,但每位都是极其厉害极其可怕的人物。’
“这其中是不是也有我的父亲雷损?”
“是的。”
苏梦枕想起了雷损。
雷损是个高大威猛的老人,身怀不可一世的武学造诣。
当年倘若不是身侧有众多高手,红袖刀绝对难以在雷损脖颈上划上一刀。
一刀划下,人就已死了。
这一刀当然致命。
红袖刀的挥出本就致命。
“很好。”